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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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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选题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 甲在闹市区要跳楼.许多人观看,即使导致严重的交通拥堵,仍然不能定聚众扰乱
公共场所秩序罪
B : 乙在国内教唆美国人杰克在拉斯维加斯开设赌场。由于此开设赌场的实行行为在拉
斯维加斯不认为是犯罪,即使我国规定了开设赌场罪,对于乙也不能按照我国刑法追究
刑事责任
C : 丙从X国向Y国的汤姆寄送毒药,运送该毒药的飞机经过我国领空。由于该危险结果
发生在我国领域范围内,因此,可以适用我国刑法追究丙的刑事责任
D : 丁(中国公民)在日本与已满13周岁不满14周岁的中国籍女子自愿发生性交.虽然
该行为在日本不成立犯罪,但对丁的行为仍适用中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正确。甲的跳楼行为虽然客观上吸引了很多人聚集观看,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
序.导致交通拥堵,但是观看的人并非是被聚集起来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人。“聚众扰
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中的“众”其实也就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主体,只不过刑法没有
将其作为处罚对象。因此甲的跳楼行为并不符合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基本特征,
不能以本罪论处。
B项正确。根据当地刑法,杰克开设赌场的实行行为无罪,依据共犯从属性原理.教唆
者乙在国内的教唆行为也就不构成犯罪,因此即便我国规定了开设赌场罪.对乙也不能
以该罪追究刑事责任。
C项错误。运送毒药的飞机飞过我国领空,由于在我国国内并没有发生现实具体的危险.
因此我国不属于危险结果地,不能适用属地管辖原则,不需追究丙的刑事责任。
D项正确。中国公民丁在日本与未满14周岁的中国籍女子自愿发生性交,侵犯了我国公
民的法益,虽然该行为在日本不成立犯罪,但也应坚持属人管辖原则,追究其强奸罪的
刑事责任。
2 、 单选题
关于刑法解释以及罪刑法定原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 : 制造大炮的行为的危害性,比制造枪支行为的危害性更大,将大炮解释到“枪支”
中,系扩大解释。从而,将制造大炮的行为,认定为《刑法》第125条规定的非法制造
枪支罪,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B : “假药”是没有药效的药,所以有药效的不是假药,这是当然解释的结论。从而,
不能将生产、销售有药效的药品的行为,认定为《刑法》第141条规定的生产、销售、
提供假药罪,否则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C : 将《刑法》第111条规定的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
项,属缩小解释,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D : 所有刑法解释,应以文义解释优先。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似的商
标,不属使用“相同”的商标。从而,将此行为认定为《刑法》第213条规定的假冒注
册商标罪,违反罪刑法定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选项,考查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分。(1)制造大炮的行为,危害性确实比制造枪
支行为的危害性更大,举轻以明重,可认为是当然解释。(2)但是,罪刑法定原则禁
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因此,需要判决该解释方法是扩大解释还是类推解释。
(3)“大炮”与“枪支”二者是不同类事物,系并列关系的范畴;“枪支”不能包
容“大炮”。并列关系是类推,应认为是类推解释,而不是扩大解释。故而,将制造大
炮的行为,认定为非法制造枪支罪,系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该行为应当认定为无罪。(4)当然,如果制造炮弹,可构成非法制造弹药罪。(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枪支”的规定,也只列举了各种枪支,没有列举大炮。
B选项,考查当然解释以及“假药”的含义。当然解释是指以种属、轻重比较为基础的
逻辑解释。(1)一般公众认为“假药”的通常含义(一般文义)是指没有药效的药。
(2)但2017年修正的《刑法》第141条第2款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3)
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新《药品管理法》第98条第1款,虽不再将"未取得药品批准
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列为“假药”。但仍规定有四类假药:①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
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②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③变质
的药品;④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4)其中既包括无药效
的药品,也包括部分有药效的药品,如第四类。此解释结论超过了“假药”的一般文义
(即没有药效的药),但没有超出“假药”的最大含义(《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系
扩大解释,而不是当然解释。(5)将生产、销售、提供前述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
品的行为,认定为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C选项,考查缩小解释的含义。(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
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项的规定,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的“情报”,是指关系国家安
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2)此司法解释属缩小解释,
理由是:“情报”的一般文义(日常生活含义)指“有价值的信息”,无论公开与否、
内容为何(如日常生活中的购销情报)。司法解释将其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
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其解释结论小于其一般文
义,故属缩小解释。
D选项,考查解释方法的位阶关系。(1)所有刑法解释,应先从文义解释开始;但在位
阶上,并非都以文义解释优先,文义解释(禁止类推)与目的解释都具有决定性。(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刑法》第213条规定的“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
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
商标。也就是说,既包括完全相同的商标,也包括极其近似的商标,这属扩大解释,并
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3 、 单选题
关于刑法的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的行为认定为非法采矿罪是违反罪刑法定的类推适用
B : 《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包括醉酒驾驶机动车,因此醉酒驾驶火车
也构成此罪
C : 抢劫罪中的暴力包括故意致人死亡,因此按照体系解释的方法,妨害公务罪中的暴
力也包括故意致人死亡
D : 将智能手机解释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中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一种客观目的解释
正确答案: D
解析:
砂石也属于矿产资源,A项错误。
机动车不包括火车,否则就超过了语词的最大范畴,违反罪刑法定原则,B项错误。
体系解释具有相对性,抢劫罪的暴力包括故意致人死亡,但是妨害公务罪的暴力不包括
故意致人死亡,因为本罪的刑罚不包括死刑,C项错误。
将智能手机解释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中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根据社会生活的实际
需要进行的解释,所以是一种客观目的解释,D项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
4 、 单选题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我国行政法规中经常规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我国行政法规也可以规定犯罪和刑罚
B : 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成立诈骗罪。因为该
规定没有明确描述诈骗罪的罪状,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所要求的明确性
C : 死刑因为被许多国家视为残虐的刑罚而被废除,因此我国刑法典保留死刑,违反了
罪刑法定原则
D : 如果刑法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判处刑罚”,这种规定属于绝对不定
刑的规定,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错误。行政法规规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是一种援引。
我国刑法只有刑法典和单行刑法,没有附属刑法。因此,我国只有刑法才能规定犯罪和
刑罚,行政法规不能规定犯罪和刑罚,只能作援引性规定。
B项错误。刑法分则中的罪状可以分为简单罪状、叙明罪状、引证罪状和空白罪状四类。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成立诈骗罪,属于仅仅写出犯
罪名称,没有具体描述犯罪特征的简单罪状,这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所要求的明确性。
因为没有必要详细描述诈骗罪的特征.公民凭着国民的一般法感觉就能知道和判断。
C项错误。死刑是否属于违背人道主义的残虐刑罚,各国根据本国国情有不同的判断和
取舍。目前,我国认为死刑不属于残虐刑罚,但也对死刑作了比较严格的限制,《刑法
修正案(九)》取消了9个死刑罪名就是例证。因此,我国刑法典保留死刑,并未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D项正确。绝对不定刑是指刑法条文只规定“犯……罪,判处刑罚”,不规定刑罚的种
类,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规定。D项中如果刑法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判
处刑罚”就属于只规定了犯罪而没有规定刑罚种类的绝对不定刑,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
5 、 单选题
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 将《刑法》第111条规定的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得公开的事
项”属于限制解释
B : 罪刑法定原则并不禁止扩大解释,因此扩大解释的结论都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C : 《刑法》第241条第5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
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对此,可以做出如下反对解释:“单纯出卖妇女、儿童的,
不得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D : 进行目的解释时,为了阐明刑法条文真实含义,可以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
进行解释
正确答案: A
解析:
①进行刑法解释要考虑法条的法益保护目的,也要考虑国民的自由保障,还要考虑法条
之间的协调关系等诸多因素。例如,刑法第111条规定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
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如果仅按字面含义解释“情报”,而不将其限制解释为“关
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则必然造成两个方
面的后果:一方面,导致人们不敢与境外人员交流,过于限制人们的自由。另一方面,
导致刑法保护了完全不值得保护的法益。A选项说法正确。
②罪刑法定原则并不禁止扩大解释,但这并不意味着扩大解释的结论都符合罪刑法定原
则。换言之,扩大解释方法本身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但其解释结论则可能与罪刑法
定原则相抵触。因为不合理的扩大解释,也可能侵犯国民的自由。在此意义上说,扩大
解释与类推解释的界限是相对的。换言之,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扩大解释,实际上是类
推解释。扩大解释是对用语通常含义的扩张,不能超出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否则就是
类推解释。B选项说法错误。
③反对解释要求一是法条所确定的条件为法律效果的全部条件(充分必要条件);二是
法条所确定的条件为法律效果的必要条件。例如,《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了暴力干
涉婚姻自由罪的构成要件与法定刑,第3款规定:“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据此,
可以得出如下反对解释的结论:没有告诉的不得处理。如果法条所确定的条件只是法律
效果的充分条件,则不能进行反对解释。例如,《刑法》第241条第5款规定:“收买被
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对此,不能做
岀如下反对解释;“单纯岀卖妇女、儿童的,不得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C选项说法错误。
④犯罪是侵害法益的行为,刑法法规是为了保护法益而存在的。刑法中的目的解释,就
是从为了以最适当的形式保护法益而应当怎么办的见地岀发解释法律条文,即以保护法
益为基准进行解释。但是,由于目的解释是一种实质的解释,所以,必须注重遵循罪刑
法定原则。一方面,进行目的解释时,不得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不得进行类
推解释。另一方面,要适当考虑解释的一般可能性。D选项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6 、 单选题
关于刑法的解释,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 根据解释技巧或解释理由得出的结论一定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B : 将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中的“同居”解释为
包括“通奸”,属于类推解释
C : 将丢失枪支不报罪中的“丢失”解释为“一切非自愿而失去对枪支的占有”.属于
扩大解释
D : 将非法侵入住宅罪中的“侵入”解释为“仅限于人的身体侵入”,属于缩小解释、
目的解释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错误。根据解释技巧或解释理由得出的结论并不一定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例如,类
推解释便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有的解释理由很正当,但不一定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B项正确。“同居”一般指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而“通奸”
则是指有配偶的一方与配偶以外的异性自愿发生性行为。因此,难以将破坏军婚罪中
的“同居”解释为包括“通奸”在内。
C项正确。将“丢失枪支不报罪”中的“丢失”解释为“一切非自愿而失去对枪支的占
有”仍在该词语可能的含义范围内,属于扩大解释。
D项正确。一般只要是以侵害他人住宅安宁的形式进入的行为都可以被解释为“侵入”。
因此,将“侵入”解释为“仅限于人的身体侵入”属于缩小解释。目的解释是根据刑法
规范的保护目的为解释的结论提供合理性,规范的目的就是其保护的具体法益。具体到
本罪就是个人利益中的居住平稳或者安宁,因此属于目的解释。
7 、 单选题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 : 罪刑法定原则允许扩大解释,但不允许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B :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但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不在禁止之列
C :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习惯法,不允许依据特定的社会习惯解释刑法
D :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判例法,但允许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
正确答案: C
解析:
扩大解释并未超出条文的文义射程,因而是并不禁止的刑法解释方法。不利于被告人的
类推解释已经超出条文的文义射程,侵犯了被告人的人权,因而为罪刑法定原则所禁止。
从保障人权出发,罪刑法定原则仅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而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
法则不在禁止之列。在我国,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才有权制定罪
刑规范,不允许最高人民法院创设罪刑规范。在此意义上讲,罪刑法定原则禁止判例法。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并未超出条文的文义射程,因而并不违背罪刑法定原
则。ABD的论述都是正确的。罪刑法定原则要求法律必须是成文的,禁止习惯法,但这
并不意味着不可以根据特定的社会习惯解释刑法。例如,农村很多地区在结婚时习惯
于“闹洞房”,因此,只要“闹洞房”不过分出格,对于搂抱、抚摸新娘的行为,不能轻易解释为强制猥亵。C项论述错误,为本题正确选项。
8 、 单选题
A国人甲在B国劫持了该国民航飞机飞往C国,但C国警方未能成功抓住甲。后来甲进入我
国,被抓获归案。经查实,甲为劫持该航空器,还打死了空警,并在劫机过程中抢劫了
包括我国公民在内的多名乘客的财物。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本案中,无论甲劫持的是军用飞机还是民航飞机,我国都适用普遍管辖原则,但对
抢劫罪适用保护管辖原则
B : 对甲定罪量刑的依据是我国刑法以及国际条约
C : 甲成立劫持航空器罪与抢劫罪,应当数罪并罚
D : 对于甲的犯罪行为,按照我国刑法,不可能判处其死刑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选项错误,适用普遍管辖仅针对民航。B选项错误,对甲的定罪量刑依据仅能适用我国
刑法。C选项正确,劫持航空器与抢劫并无牵连关系多个行为分别触及两罪,应数罪并
罚。D选项错误,按照我国刑法,劫持航空器致使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处死刑。
9 、 单选题
某国公民甲到我国旅行,因生意纠纷与我国公民乙发生争执。甲拿起身边的烟灰缸朝乙
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重伤,我国对甲享有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一原则构成我国对甲行
使刑事管辖权的根据?( )
A : 属地管辖原则
B : 属人管辖原则
C : 排他管辖原则
D : 普遍管辖原则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对刑法管辖原则的理解。我国之所以对外国公民甲行使刑事管辖权,是因为案
件发生在我国领土上,这归属于属地管辖原则,不能归属于属人管辖原则或者普遍管辖
原则。不存在排他管辖原则。
10 、 单选题
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 无论是有利于被告还是不利于被告的类推解释,都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B : 基于处罚必要,超出法律用语可能含义的目的解释,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C : 根据法律规定的正面含义推导出反面含义的反对解释,也可能符合罪刑法定原则D : 作符合当然解释但不符合刑法文字含义的解释,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正确答案: C
解析:
禁止类推解释是罪刑法定原则的一个内容。类推解释,是指需要判断的具体事实与法律
规定的构成要件基本相似时,将后者的法律效果适用于前者。形式侧面的禁止类推解释,
是禁止一切类推解释。因为类推解释导致刑法的规定适用于相似的情况,然而,只要两
种现象之间存在相同之处,人们就可以说它们具有相似性。于是,任何行为都可能与刑
法规定的行为相似,都有被定罪量刑的危险。如果可以类推解释,则意味着成文刑法丧
失了意义。类推解释的要求经历了由禁止一切类推解释发展到只是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
类推解释的过程。之所以允许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是因为刑法中存在一些有利于被告
人的规定;而这些规定因为文字表述以及立法疏漏的缘故,按照其文字含义适用时会造
成不公平现象。所以,允许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正是为了克服形式侧面的缺陷,
实现刑法的正义。
例如,《刑法》第389条第3款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
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反过来说,只有当因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且获得了
不正当利益时,才成立行贿罪。但是,《刑法》第164条在规定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罪时,没有做出类似规定。可以肯定的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不法程度轻于行贿
罪。既然如此,就没有理由认为,因被勒索给予非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即使没有获得
不正当利益的,也成立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要为这种实质的解释寻找法律根据,
就必须类推适用《刑法》第389条第3款。换言之,《刑法》第389条第3款的规定,应当
类推适用于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情形。A选项说法错误。
目的解释,是指根据刑法规范的目的,阐明刑法条文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与其他的法
解释一样,在解释刑法时,必须考虑刑法最终要实现何种目的,进而做出符合该目的的
合理的解释。犯罪是侵害法益的行为,刑罚法规是为了保护法益而存在的。刑法中的目
的解释,就是从为了以最适当的形式保护法益而应当怎么办的见地出发解释法律条文,
即以保护
法益为基准进行解释。但是,由于目的论解释是一种实质的解释,所以,必须注重遵循
罪刑法定原则。一方面,进行目的解释时,不得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不得进
行类推解释。另一方面,要适当考虑解释的一般可能性。B选项说法错误。
反对解释是指根据刑法规定的正面表述推导出其反面含义,反对解释包括两种主要类型:
第一,当存在甲与乙相反的情形时,根据刑法条文的正面表述,推导其反面含义;第二,
当存在A与B两种类似的事实时,如果刑法仅就A事实做出了规定,那么,应当就B事实得
岀与A相反的结论。第二种类型的反对解释实际上是与类推解释相反的一种解释技巧。
例如,《刑法》第236条仅将妇女作为强奸罪的对象。在遇到女性使用胁迫方法与男性
发生性关系的案件时,如果认定为强奸罪,就是类推解释;如果以刑法仅规定了妇女是
强奸罪的对象为由,得出对男性不成立强奸罪的结论,则是反对解释。因此反对解释并
不一定违反罪刑法定原则。C选项说法正确。
当然解释的方法,蕴含了在出罪时举重以明轻、在入罪时举轻以明重的当然道理。运用
举重以明轻的规则时,要确定哪些与案件相关的行为在刑法上没有被规定为犯罪;然后,
将刑法没有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与自己所面对的案件事实进行比较,判断孰轻孰重;再
不断对犯罪构成进行解释,将面对的案件事实排除在犯罪之外。运用举轻以明重的规则
时,不能简单地以案件事实重于刑法规定的犯罪为由以犯罪论处,必须判断案件事实是
否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成立条件。换言之,当然解释的结论,也必须能为刑法用语所包
含。D选项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11 、 多选题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及其内容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规范的明确性,故排斥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B :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司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但不禁止立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
C :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D :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适用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不禁止适用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
法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查对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解。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如下:(1)规定犯罪及法
律后果的法律必须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的法律,行政规章不得规定刑罚。习惯法不得
作为刑法的渊源,判例也不应作为刑法的渊源。(2)禁止不利于行为的人的事后法
(禁止溯及既往)。(3)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4)禁止绝对不定刑与绝对
不定期刑。(5)对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6)只能将值得科处刑罚的行
为规定为犯罪,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罪刑法定原则固然要求刑法具有明确性,
但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也是不可避免的,是无法排斥的,相反是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此A不正确。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无论是谁作出的,都应该禁止,因此B不正确。
12 、 多选题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 法官的判决虽然不能创设新的刑罚法则,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可以作为
指导下级法院判决的参考
B : 对于我国适用普遍管辖原则管辖的案件,定罪量刑的根据虽然是我国刑法,但必须
符合国际条约规定的条件
C : 事前的罪刑法定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严格
的罪刑法定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D : 确定的罪刑法定要求刑法规定具有明确性,但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与判决书不属于
刑法规范,故不要求具有明确性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①刑法的渊源只能是刑法典,以及一个单行刑法,刑法典中包含十个刑法修正案,除此
之外的任何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都不能作为刑法的渊源,不能创设刑法法则的。最高法、
最高检定期地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是把指导案例的案件事实进行归纳,对所涉及的法律
问题、核心问题、判决的要旨进行归纳的,从而指引下级法院。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
②对于我国适用普遍管辖原则管辖的案件,国际条约、公约决定着是否能适用普遍管辖
权,但国际条约、公约没有法定刑,无法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因此管辖权的前提之下,
定罪量刑的依据只能是我国的刑事实体法律。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
③事后法有可能会超出国民预测可能,因此会被禁止,但是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会限
制国家刑罚权,是符合罪刑法定的表现。类推解释同理,适用类推解释可能会因超出国
民预测可能而被禁止,但是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扩大了自由人权,符合罪刑法定。
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④明确性的原则不仅是立法原则,也是司法原则。所以不仅仅是对刑法条文的要求,任
何展现罪刑规范的法律文件、诉讼文书都要有明确性。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
13 、 多选题
2013年1月起被告人宋某花在未得到许可的情况下,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
务,并通过购买淘宝网店货物的方式进行交易,至2013年8月,其利用网络删帖的经营
额为13万余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9月出台的《关于办理利用信
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对有偿删帖行为以
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 对本案不能适用2013年9月的司法解释,故被告人无罪
B : 对本案能够适用2013年9月的司法解释,故被告人有罪
C : 对司法解释必须适用从旧原则
D : 对司法解释可以适用从轻原则
正确答案: B,D
解析:
关于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有司法解释①专门规定:(1)司法解释的实施,效力适用
于法律的施行期间。(2)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司
法解释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依照司法解释办理。(3)司法解释实施
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有相关司法解释,依照行为时的司法解释办理。如果适用新的司
法解释对被告人有利的,适用新的司法解释。
A项错误。基于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司法解释有溯及力。
B项正确。对被告人可以适用2013年9月出台的司法解释,因此其构成非法经营罪。
C项错误。由于司法解释有溯及力,所以不需要遵守从旧原则。
D项正确。根据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第(3)条,关于新旧司法解释的适用,可以适用从轻
原则,也即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
14 、 多选题
中国公民王某在英国盗窃了一个外国人价值5000元人民币的财物。关于本案,下列哪些
选项是错误的?( )
A : 依据中国刑法必须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
B : 中国可以属人原则为依据适用中国刑法审判
C : 英国本国可以属地原则为依据适用英国刑法审判
D : 依据中国刑法不应当适用中国刑法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刑法对属人管辖的规定。
《刑法》第7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
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此,对于王某在英国盗窃了一个外国人价值5000元人民
币的财物的行为,可以不予追究。AD项的论述错误。
15 、 多选题
关于刑法的基本原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 孟某在犯甲罪时,根据《刑法》相关条文规定,甲罪属于自诉罪。案发后,根据修
改后的《刑法》规定,甲罪变为公诉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对孟某不能适用修改后的
《刑法》
B : 若《刑法》某条文规定:“除本人住宅以外,在有3人以上的场所吸烟的,处1年以
下有期徒刑。”该条文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C : 根据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数额的认定标准》
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
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法定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
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该条
文有违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D : 甲为给母亲筹钱治病,盗得李某10000元(数额巨大,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
刑);乙好吃懒做,因手头紧,盗得孟某10000元。考虑到甲、乙二人的主观恶性不同,
根据刑罚个别化原则,对甲判处有期徒刑2年,对乙判处有期徒刑5年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正确。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溯及既往,事后法将自诉罪变更为公诉罪,
不利于被告人,因此,对于孟某不能适用修改后的《刑法》。此外,下列做法也违反禁
止不利于被告人的溯及既往原则:(1)对行为时并未禁止的行为科处刑罚;(2)对行
为时虽有法律禁止但并未以刑罚禁止(未规定法定刑)的行为科处刑罚;(3)事后减
少犯罪构成要件或者降低犯罪成立条件而增加犯罪可能性;(4)事后提高法定刑或者
加重刑罚内容;(5)事后增加或者加重保安处分或非刑罚处罚;(6)事后延长追诉时
效;(7)改变刑事证据规则,事后允许以较少或较简单的证据为定案根据。
B正确。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处罚具有适正性,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也即刑法法规只
能将具有处罚根据或者值得科处刑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B选项中的条文虽然构成要件
规定明确,但是条文内容不具有适正性,在有3人以上的场所吸烟的,即构成犯罪,并
科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将严重侵犯国民的自由,造成对国民生活的严重干预。因此,
B选项中的条文有违罪刑法定原则。
C错误。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包括三项内容:(1)定罪平等;(2)量刑平等;(3)行刑
平等。有同学可能认为C选项的内容有违定罪平等,但定罪平等并不意味着不考虑地域
性差异。一般来说,在确定某些犯罪的入罪标准时,考虑各地的实际差异,并不违反平
等适用刑法原则。因此,C选项错误。
D错误。刑罚个别化原则是调整刑罚与犯罪人关系的基本原则,它要求刑罚应当根据犯
罪人的具体特点有针对性的加以规定、裁量与适用,从而构成对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制约
与校正。本案中,甲盗窃的动机在于替母亲治病,而乙盗窃的原因在于自己好吃懒做,
手头没有钱,二者的主观恶性与人身危险性不同,相对于乙,应对甲从宽处罚,但,对
甲的从宽幅度,应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甲、乙的盗窃数额皆为10000元,属于数额巨
大,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对甲、乙应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法
定刑幅度内量刑。因此,对甲判处有期徒刑2年,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D选项错误。罪
刑相适应原则是调整刑罚与犯罪即罪刑关系的基础性原则,为刑罚个别化原则的运用划
定范围与疆界。概言之,刑罚个别化原则必须以罪刑相适应原则为基础,不能突破罪刑相适应原则。
综上,AB当选。
16 、 多选题
关于刑法的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将多次安排一名女模特和一个摄影者"一对一"裸拍的行为解释为组织他人进行淫秽
表演,属于扩大解释
B : 将组织女性为他人代孕的行为解释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中的"组织出卖",属于不
被允许的类推解释
C : 无论是将外国妇女卖往中国境内的,还是将中国妇女卖往境外的,都是"将妇女卖
往境外的"情形,这属于文理解释
D : 将组织男性向男性卖淫的行为解释为组织卖淫的行为,属于扩大解释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①淫秽表演,通常理解为行为人对不特定的其他人进行淫秽色情的表演。题目中"裸拍"
从字面含义看,符合表演的要求;所针对的摄影主题具有不特定性,把题目中的行为解
释为组织他人进行淫秽表演,符合语言文字的字面含义。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淫秽色情
表演又有一定的距离,对于语言文字的含义比起通常含义来讲范围要大,但还能为语言
文字所包含,所以至少是属于扩大解释。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
②首先组织出卖一定是出卖行为,本题中代孕的行为只相当于一种出租子宫的行为。而
出租的行为和出售出卖明显不同的,这种理解是超出了语言文字可能具有的含义的,所
以是一种类推解释。而且这是从认定犯罪的角度所作的解释,属于不被允许的类推解释。
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
③规定卖往境外的属于加重情形,是因为相对妇女原本生活的国家来讲,如果卖到境外、
异国他乡,举目无亲,这种情形对被害人危害更大。所以无论是把中国妇女卖往中国境
外,还是把外国妇女卖到中国境内来的,相对妇女本来生活的地方来讲,都属于境外的
情形。都符合法条的字面含义的要求,而且也符合立法的基本的精神,符合文理解释的
要求。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
④在一般口语当中,卖淫通常指的是女性向男性卖淫的情形。把男性向男性卖淫的这种
情形也解释为属于卖淫,首先符合卖淫这个词语的字面含义,但比起这个词语的字面含
义范围要大,没有超出其可能具有的含义,属于扩大解释。因此D选项说法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17 、 多选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 甲以杀害中国境内的乙为目的,从国外寄送毒药到中国,乙的女友M国人丙在中国
饮用此毒药,丙前往美国后死亡,虽然在中国没有发生死亡结果,也可以适用中国刑法
B : 甲国刘某乘飞机途经中国领空,降落在C国后,将C国的汤姆杀害,不能适用中国刑
法
C : 中国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按照我国刑法,法定最低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
以不予追究
D :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犯罪,我国不处理正确答案: A,B
解析:
A项正确,结果有可能发生在中国,也属于在中国犯罪。
B项正确,单纯经过中国不属于在中国犯罪。
C项错误,《刑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
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但C
的表述是最低刑,错误。
D项错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
途径处理。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
18 、 多选题
关于追诉时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 : 共同犯罪人可能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定刑,其追诉时效也不同
B : 行为人犯罪之后直接逃匿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C :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追诉时效应从犯罪成立之日起算
D : 只有在追诉期限内犯不同性质的犯罪,前罪的追诉期限才能从犯新罪之日起重新起
算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共犯人承担的责任可能不同,因此可能适用不同的法定刑,适用追诉时效也不同。因
此A选项说法正确。
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后,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犯罪人积极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案件,
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因此B选项说法错误。
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开始计算。因此C选项
说法错误。
在追诉期限内又犯新罪的,前罪的追诉期限从新罪成立之日重新起算,不要求性质不同。
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19 、 多选题
关于刑法的解释,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 将《刑法》第261条遗弃罪中的“负有扶养义务”的人,解释为既包括家庭成员,
也包括负有扶养义务的其他人,属于扩大解释,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B : 将重婚罪中的“婚姻”解释为只包括合法婚姻,不包括事实婚姻,属于缩小解释,
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C : 将正在使用中的运钞车解释为“金融机构”属于扩大解释;将自动取款机解释
为“金融机构”也属于扩大解释
D : 《刑法》第315条破坏监管秩序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
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将其中的“罪犯”解释为包括犯罪嫌
疑人和被告人,属于扩大解释正确答案: B,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刑法中扩大解释与缩小解释这两种解释技巧的判定。扩大解释是指对某一
刑法用语解释后的含义大于其字面含义,但解释后的含义仍然没有超出国民对该用语含
义的预测可能性,即解释后的含义仍然处在该用语可能的含义范围内,不属于因违反罪
刑法定原则而在一般情况下被禁止的类推解释,从而属于符合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的一种
刑法解释技巧。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扩大解释这种刑法解释技巧在方法论意义上虽被允
许。但解释的结论可能是错误的,解释后的结论能否适用,需要结合刑法分则中具体的
犯罪进行分析判定,从而得出某一刑法用语在扩大解释后的含义有无超出国民的预测可
能性而属于类推解释的范畴的结论。缩小解释又称限制解释,是指对某一刑法用语解释
后的含义小于其字面含义,但基于刑法立法目的的考量,也被认为符合罪刑法定原则要
求的刑法解释技巧。
A项正确。家庭成员属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负有扶养(此处的扶养是指广义的扶养,
包括狭义的平辈之间的扶养、赡养以及抚养)义务的人,但广义的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包
括却不限于《民法典》中规定的负有扶养义务的人。例如,特定情况下,对不能独立生
活的人负有救助、照顾义务的人(如交通肇事后,对被撞伤的行人有救助义务的肇事司
机)等,也属于《刑法》第261条遗弃罪中规定的“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因此,A项中将
《刑法》第261条遗弃罪中规定的“负有扶养义务的人”解释为也包括负有扶养义务的
其他人,没有超出国民对该用语含义的预测可能性,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B项错误。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有条件地承认了事实婚姻。可以看出,
我国立法并未否认事实婚姻。因此,重婚罪中的“婚姻”包括事实婚姻,B项中将其解
释为不包括事实婚姻,属于错误解释而非缩小解释,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
C项正确。正在使用中的运钞车属于金融机构的动态延伸,自动取款机属于金融机构的
空间延伸,二者都属于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具体方式.仍然属于金融机构的业务和职责
范围。将二者解释为金融机构,没有超出国民对“金融机构”这一用语的含义的预测可
能性,属于符合刑法立法目的的扩大解释,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D项错误。《刑法》第315条破坏监管秩序罪中的“罪犯”是指经法院审判依法判决宣告
有罪的人,属于已决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属于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理阶
段的未决犯。将《刑法》第315条破坏监管秩序罪中的“罪犯”解释为包括犯罪嫌疑人
和被告人,属于类推解释,不属于扩大解释。
20 、 多选题
关于刑法渊源,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 《刑法》第93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
的人员。”这种规定属于立法解释
B : 《刑法修正案(八)》属于立法解释
C : 我国目前只有一部单行刑法
D : 刑法修正案也是刑法的渊源之一
正确答案: C,D
解析:
A项错误。《刑法》第93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
公务的人员。”这种规定属于刑法典本身的内容,不属于对刑法典内容的含义进行解释
的立法解释。
B项错误。《刑法修正案(八)》是对刑法典本身所作的修补,即是刑法典本身的内容,属于立法而非立法解释。
C项正确。我国目前规定犯罪和刑罚的单行刑法只有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
布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一部。
D项正确。刑法修正案是立法者直接对刑法条文进行修改的一种方式,它和单行刑法不
同的是,修正案是刑法典的内容(组成部分),因此刑法修正案是我国刑法的渊源之一。
21 、 多选题
关于刑法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甲、乙夫妻二人组建专门的微信群用于赌博,由“发包手”在微信群内发红包,赌
博人员以抢到微信红包金额来计算点数,以“牛牛”方式比点数大小进行赌博。将甲、
乙二人的行为解释为《刑法》第303条规定的“开设赌场”,属于扩大解释
B : 将《刑法》第307条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中的“证据”解释为包括证据与证据资
料,属于扩大解释
C : 将《刑法》第307条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中的“毁灭”解释为包括隐匿,“伪
造”解释为包括变造,属于扩大解释
D : 甲(男)系同性恋,与乙(女)结婚并生下儿子后,长期不回家,并与丙(男)长
期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随着社会发展与国民观念的变化,重婚的对象可以扩大解释
为包括同性,甲的行为构成重婚罪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A正确。甲、乙二人组建微信群,制定赌博游戏规则,对群成员参与赌博实施严格控制,
从中获取利润,其本质与建立网站组织赌博相同,属于建立网络赌博平台。《刑法》
第303条规定的“开设赌场”,从传统上讲是在具体的空间内实施,但随着互联网的兴
起,在网上开设赌场的行为越发常见,应对开设赌场罪扩大解释为包括在网上开设赌场。
因此,将甲、乙二人的行为解释为开设赌场,属于扩大解释。
B正确。通常意义上的证据是指已经查证属实的、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在查证属实之
前,所谓的“证据”实际上是指证据资料或者证据的原始素材。因此将帮助毁灭、伪造
证据罪中的“证据”解释为包括证据与证据资料,属于扩大解释。
C正确。首先,毁灭证据的通常含义是指从物理上使证据消失。然而,作为法律用
语,“毁灭”原本就是指对象丧失或者减少应有的功能。故,妨碍证据显现的“隐匿”
证据行为也属于毁灭证据。
其次,伪造具有多种含义。在刑法条文将伪造和变造并列规定时,伪造当然不包括变造。
但是,当刑法条文没有将伪造与变造并列规定时,可以将变造归入伪造。因此,变造证
据也属于伪造证据的一种。
因此,将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中的“毁灭”解释为包括隐匿,“伪造”解释为包括变
造,属于扩大解释。
D错误。根据我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以及一般国民观念,绩婚只能是存
在于异性之间。因此,将重婚的对象解释为包括同性,不属于扩大解面而是类推解释。
即便当前公开的同性恋愈见增多,但联系我国的社会一般观念来看,社会一般人并不会
认为两个同性恋长期住在一起就是夫妻,也即,把同性恋生活在一起的事实认定为事实
婚姻将超出国民的认识,未获得社会一般观念的支撑。
因此,不能将重婚的对象解释为包括同性,甲的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综上,ABC当选。22 、 多选题
关于刑法的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 : 如果未经允许销售合格香烟的行为成立非法经营罪,那么,未经允许销售伪劣香烟
的行为也成立非法经营罪,这属于当然解释
B : 将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罪中的"证据"解释为包括证据资料,而不限于狭义的、
已经查证属实的、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属于扩大解释
C : 因螺丝刀具有致人死伤的属性,故将携带螺丝刀用于盗窃的行为解释为"携带凶器
盗窃"的行为,属于当然解释
D : 把《刑法》第191条洗钱罪规定中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中
的"没收"解释为没收或者返还被害人,属于补正解释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A选项正确,属于当然解释中的入罪时举轻以明重。B选项正确,证据一词按通常含义是
指作为定罪量刑依据的证据,但是在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的时候,还没达到这个程度,
所以此处是对证据一词作了扩大解释。C选项错误,"携带凶器盗窃"中的"凶器"包括性质
上的凶器与用法上的凶器,此处的螺丝刀超出了性质上与用法上的凶器,不属于当然解
释。D选项正确,将"没收"解释为"没收或者返还被害人"是阐明真实含义,属于补正解释。
23 、 多选题
关于刑法的基本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 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之一是尊重人权主义,也称为自由主义。禁止事后法便是
该思想基础的体现
B :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因此刑法应保持谦抑性。基于此,一个
行为只要属于民法上的侵权行为,就不可能适用刑法
C :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禁止绝对不定刑,因此,没有犯罪就没有刑罚,没有规定刑罚就
等于没有规定犯罪
D : 根据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大小,对其适用社区矫正,是坚持罪刑相适应原则的体
现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项正确。自由主义作为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之一,是指法律应当具有预测可能性,
使国民知晓什么是犯罪,什么不是犯罪,以保障个人的行动自由.也即保证国民具有预
测可能性。禁止事后法就是对行为人的犯罪行为适用其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而不适用
当时不存在或者不生效的法律(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例外),以保证国民的预测可能
性。因此,禁止事后法便是该思想基础的体现。
B项错误。就适用的关系和顺序而言,民法与刑法不是对立排斥、非此即彼的关系,而
是低位阶与高位阶的关系,二者可以同时适用,并且高位阶法优于低位阶法,也即要先
适用刑法然后再适用民法。从程序法的角度来讲,便体现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此,
一个行为属于民法上的侵权行为,可以适用民法,但同时也可以适用刑法,并且要优先
适用刑法。注意,在法律体系的等级上,民法与刑法是同等级别的法律,二者地位相同。C项正确。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禁止绝对不定刑是指刑法条文规定了某种行为属于犯罪后,
还必须配套规定相应的具体刑罚种类,以实现一般情况下有犯罪必有刑罚,从而达到惩
罚和预防犯罪的立法目的。如果没有规定刑罚则规定犯罪的目的便不能实现,规定犯罪
也就没有实质的意义。因此,没有犯罪就没有刑罚。没有规定刑罚就等于没有规定犯罪。
D项正确。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
任相适应。即刑罚的轻重要根据犯罪的客观危害性、主观罪过性和人身危险性来确定。
因此D项中,根据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大小,对其适用社区矫正,是坚持罪刑相适应
原则的体现。
24 、 不定项选择题
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中国公民赵某在我国教唆美国人约翰在拉斯维加斯开设赌场的,对赵某的教唆行为,
我国刑法没有刑事管辖权
B : 甲国人张某开枪杀害乙国人王某,但子弹穿越了中国领土的,我国对此案适用属地
原则管辖
C : 甲国人李某与在日本旅游的中国人乙(女,13周岁)自愿发生性关系,即使日本法
律不认为李某的行为成立犯罪,我国对此案应适用保护管辖原则管辖
D : 中国公民刘某在甲国旅游期间伪造乙国货币,由于伪造货币属于国际社会共同打击
的国际犯罪,我国刑法对此案适用普遍管辖原则管辖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选项,在美国,开设赌场不属于犯罪,正犯都不构成犯罪,按照从属性说,赵某也不
构成犯罪。B选项,行为或者结果发生在我国,我国就具有管辖权,属地管辖。C选项,
保护管辖原则要求必须是双重犯罪原则才能管。D选项,普遍管辖原则是兜底原则,优
先适用属人管辖。
25 、 不定项选择题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 如果旧法认为是犯罪,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虽然都认为是犯罪,但新法比旧法判
得更轻,此时允许适用事后法(新法)审理旧案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B :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定罪量刑必须以行为时的法律为准,故绝对不能以审判时的法律
为准
C : 将宾馆门卡、手机充值卡解释为《刑法》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对象的"信用卡",
属于扩大解释
D : 罪刑法定原则并非绝对禁止类推解释
正确答案: B,C
解析:
罪刑法定原则有四个派生原则:(1)刑法必须是成文法,习惯不能作为法律;(2)犯
罪和刑罚都必须由法律预先明确规定,禁止绝对不确定的刑罚和绝对不定期的刑罚;
(3)禁止重法溯及既往;(4)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一般来说,应当以行为时的法律作为裁判依据,但如果新法量刑更轻时,则应当适用新法。因此A项说法正确,
不当选。B项错误,当选。将宾馆门卡、手机充值卡解释为《刑法》第196条信用卡诈骗
罪对象的"信用卡",属于类推解释,而非扩大解释。故C项错误,当选。D项说法正确,
因为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是允许的,故不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
26 、 不定项选择题
关于刑法的解释,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 使用非暴力手段骗取儿童的可以成立拐骗儿童罪。因此,使用暴力手段抢劫婴儿的,
也可以成立拐骗儿童罪。此为当然解释
B : 当然解释进行解释的根据为当然的道理,但以符合刑法的文字含义为前提
C : 罪刑法定原则并不禁止扩大解释,故扩大解释的结论都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D :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因此,一切类推解释都应该被禁止
正确答案: C,D
解析:
关于A项。使用非暴力手段骗取儿童的可成立拐骗儿童罪。因此,使用暴力手段抢劫婴
儿的,也可以成立拐骗儿童罪。"举轻以明重",这是当然解释。故A项正确,不当选。
关于B项。当然解释即刑法规范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的
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当然解释在本质上是根据立
法精神,对刑法适用所作的"举重若轻"、"举轻若重"的逻辑解释。因此当然解释进行解
释的根据为当然的道理,但还必须符合刑法的文字含义。故B项正确,不当选。
关于C项。扩大解释,即刑法条文的字面通常含义比刑法的真实含义窄,于是扩张字面
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罪刑法定原则并不禁止扩大扩大解释,但扩大解释的
结论也可能是错误的,尤其是扩大解释很容易变成类推解释。故C项不正确,当选。
关于D项。类推解释是指违背刑法目的和公民可预知性,逾越刑法条文用语含义,将法
条的内容不当地扩大到"相类似"的行为。类推解释本身逾越了法律用语的含义,违反罪
刑法定原则,是不允许的。一般而言,扩大解释,从解释的内容来看,仅仅是对法条用
语的概念扩张,没有超出用语的可能含义,没有逾越概念位阶。从解释的实质标准衡量,
符合刑法的目的,没有超出公民可预测范围。罪刑法定原则允许扩大解释和有利于被告
人的类推解释,但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故D项不正确,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D。
27 、 不定项选择题
携带凶器抢夺的构成抢劫罪。对“凶器”有以下几种理解:
①凶器应该是能够杀伤人的器物,枪能杀伤人,所以携带枪支抢夺是抢劫。
②凶器不仅包括通常意义上的凶器,如刀子、匕首、枪支,还包括用法上的凶器,如石
头、砖头,为了抢夺不成时使用而随身携带砖头就属于携带凶器。
③如甲某精于使用弹弓,他随身携带威力很大的弹弓抢夺,并且有在抢夺不成时使用弹
弓的想法,那么携带弹弓抢夺也属于“携带凶器抢夺”。关于上述三句话的判断,下列
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 : ①为文理解释,②③为论理解释
B : ①②为文理解释,③为论理解释C : ①③为文理解释,②为论理解释
D : ①②③均为论理解释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解释的分类。①中对枪支作为凶器的判断,根据刑法所用文字的文义及其
通常使用的方式即可使其涵义明确,是文理解释。②③则要用论理解释中的扩张解释,
扩大刑法条文的字面含义,按照立法精神,根据法理作出解释,是论理解释。因
此,BCD项均为错误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