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内容
当事人
即刻题库 www.jike.vip
1 、 单选题
作家老王过世后给三个儿子王大、王二和王三留有房屋三套,其中一套房屋长期被老张
租用。在继承遗产的过程中,王大要求老张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搬出房屋,老张拒绝搬出
房屋并主张自己已经合法取得此房的所有权。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王大将老张起诉至
法院。在案件一审审理期间,老张又编纂了老王作品为抄袭的谣言以泄私愤,让老王的
名誉受损。后王大追加诉讼请求,要求老张就侵害老王名誉权的行为赔礼道歉、赔偿损
失。关于本案的当事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王二和王三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B : 因为是王大起诉,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将王大列为单独原告
C : 如果人民法院通知了王二和王三,其表示不愿意参加诉讼,但是依旧表示房屋应当
有自己的份额,那么就不应再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D : 对于王大提出的名誉权侵权赔偿的诉讼请求,主体资格不健全,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查遗产继承案件部分继承人起诉的当事人确定。
根据《民诉解释》第70条的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
应当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
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因此,A正确、BC错误。
《民诉解释》第69条规定,对侵害死者遗体、遗骨以及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
等行为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为当事人。因此,王大作为已故的老王的名誉权侵权
纠纷的当事人是适格的,法院不应当驳回其诉讼,D错误。
2 、 单选题
天美公司诉地盛公司金融借款合同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天美公司将本案所涉债权转让
给了案外人人合公司。关于本案审理,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
A : 天美公司未告知法院涉案债权已经转移的,其依旧是本案的适格原告。法院作出判
决的,该判决对受让人人合公司没有拘束力
B : 天美公司告知法院涉案债权已经转移的,其不再是本案的适格原告。法院作出判决
的,该判决对受让人人合公司有拘束力
C : 人合公司可以申请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加天美公司与地盛公司的诉讼
D : 人合公司可以申请替代天美公司参加诉讼,天美公司之前的诉讼行为对其没有拘束力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查当事人的变更。
根据《民诉解释》第249条的规定,在诉讼中,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转移的,不影响当
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和诉讼地位。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对受让人
具有拘束力。受让人申请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予准许。
受让人申请替代当事人承担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不予准许的,可以追加其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根据《民诉解释》第250条的规定,
依照本解释第249条规定,人民法院准许受让人替代当事人承担诉讼的,裁定变更当事
人。变更当事人后,诉讼程序以受让人为当事人继续进行,原当事人应当退出诉讼。原
当事人已经完成的诉讼行为对受让人具有拘束力。因此ABD选项错误。
3 、 单选题
某村民小组在购买鱼饲料的过程中与卖方发生合同纠纷,并希望通过诉讼来追究卖方的
违约责任。针对本案,以下有关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 : 若该村民小组有独立财产,则其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B : 村民小组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应当由设立该村民小组的村民委员会作为原告
提起诉讼
C : 村民小组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但在提起诉讼时,应当与设立该村民小组的村民
委员会作为共同原告
D : 村民小组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但经村民委员会书面授权的除外
正确答案: A
解析:
《民诉解释》第68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的,村民委
员会或者有独立财产的村民小组为当事人。"由此可见,村民小组是否具备当事人主体资
格,取决于其是否有独立财产,有独立财产的村民小组能够成为民事诉讼主体,在诉讼
中既可以作为原告,也可以作为被告。因此选项A正确。
4 、 单选题
李娜将刘鑫诉至法院,要求刘鑫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清偿债务,在诉讼进行过程中,李
娜将对刘鑫因该借款合同而形成的债权转让给了自己的客户王明。关于本案,下列选项
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 : 债权转让完成后李娜不再享有原告的主体资格,法院应当裁定变更当事人
B : 如果刘鑫同意,李娜可以继续作为原告进行诉讼,但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对王明有
拘束力
C : 如果王明申请替代李娜承担诉讼,法院应当准许并裁定变更王明为原告
D : 如果法院裁定变更当事人,李娜退出诉讼前已经完成的诉讼行为对王明具有拘束力正确答案: D
解析:
《民诉法解释》第249条规定:"在诉讼中,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转移的,不影响当事人
的诉讼主体资格和诉讼地位。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对受让人具有
拘束力。受让人申请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予准许。受
让人申请替代当事人承担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不
予准许的,可以追加其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李娜是否继续作为原告进行诉讼,无需刘鑫同意。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
如果王明申请替代李娜承担诉讼,法院可以裁定准许,并非应当准许并裁定变更王明为
原告。因此C选项的说法错误。
如果法院裁定变更当事人,李娜退出诉讼前已经完成的诉讼行为对王明具有拘束力。因
此D选项的说法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5 、 单选题
甲与乙结婚,住在A市,生有一女。后甲在B市遇到丙女,甲隐瞒了婚史与丙登记结婚,
并在B市购得住房一套与丙共同生活。2年后丙以感情不和为由向B市法院提起诉讼,要
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分割财产。乙闻讯后也欲向B市法院起诉甲,要求确认在B市的住房为
自己与甲的共同财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 : 法院应将乙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 : 法院应当将甲、丙列为共同被告
C : 法院应当将甲、乙列为共同原告
D : 法院应将乙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查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确定,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16条的规定,人
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
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故D项正确。
6 、 单选题
包装工夏洁是博华公司派遣到科瑞物流公司工作的人员,某次在完成科瑞公司分配的工
作任务时不慎将路人常彭碰伤,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常彭以侵权损害赔偿为由诉至法
院。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 : 如果常彭起诉博华公司,法院应当追加科瑞公司为共同被告
B : 如果常彭起诉科瑞公司,法院应当追加博华公司为共同被告
C : 本案属于公司诉讼,应当由公司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D : 如果常彭希望被告能够尽快支付医疗费用,则法院在得知该情况后可以裁定先予执
行
正确答案: A解析:
《民诉法解释》第58条规定:"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
成他人损害的,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为当事人。当事人主张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
任的,该劳务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因此A选项正确。常彭可以仅起诉科瑞公司。因
此B选项错误。
本案属于人身侵权纠纷,不属于公司诉讼。因此C选项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10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
予执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但先予执行必须依当事
人的申请而启动,法院不能依职权启动先予执行。因此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
7 、 单选题
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其生产的电子元件若干,后又销售给丙公司用于电子仪器的装配。
在装配过程中,丙公司发现该批电子元件质量不符合要求,遂暂时停止向甲公司支付货
款,并要求其赔偿。而甲公司认为该批电子元件并非自己生产,而且在包装运输过程中
也不至于造成损坏,质量问题应当由乙公司负责。因此甲公司拒绝了丙公司的赔偿请求,
并且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货款。鉴于此,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追加乙
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甲公司在诉讼过程中提出反诉,请求丙公司支付货款。在本案
中,乙公司可以进行哪项与诉讼相关的行为:( )
A : 认为受理丙公司起诉的法院不具有管辖权,因此提出管辖权异议
B : 认为甲公司提起的反诉没有道理,因此向法院申请撤回反诉
C : 法院判决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时,认为判决有明显错误而提起上诉
D : 法院判决其承担责任时,履行法院判决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权利。乙公司在本题中处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地位,
因此根据《民诉解释》第82条的规定,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
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
上诉。因此D项正确。
8 、 单选题
下列关于当事人能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 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者必定是适格当事人
B : 适格当事人必定是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者
C : 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均由法律明确加以规定
D : 诉讼标的的主体一定是本案的适格当事人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查民事诉讼权利能力和适格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又称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或者当事人能力,是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所必需的
诉讼法上的资格。当事人适格是作为具体的诉讼当事人的资格,是针对具体的诉讼而言
的,拥有民事诉讼能力的人不一定就是具体案件的适格当事人,因此A错误;诉讼权利
能力由法律规定,当事人适格需要结合具体案件分析,因此C错误;一般而言,诉讼标
的的主体就是适格的当事人。但在某些案件,例如消极的确认之诉中,非案件所争议的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也是适格当事人,D选项错误。
9 、 单选题
思法公司诉瑞旭公司要求瑞旭公司支付著作权使用金,瑞旭公司称已经将款项交付思法
公司的员工李某,思法公司承认李某为其财务人员,但公司并未收到款项。法院依据申
请,通知李某参加诉讼。关于李某在本案中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 共同原告
B : 共同被告
C : 第三人
D : 证人
正确答案: D
解析:
李某作为瑞旭公司的工作人员,因其职务行为引发纠纷应当以公司作为当事人,故张某
不能以当事人身份参加诉讼。通知其参加诉讼仅仅是因为其对案件知情,故只能以证人
身份参加诉讼。
10 、 单选题
赵美丽辞职后开了一家美发店并以自己名义的登记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美发店
的店名为"美丽一生发廊"并依法登记。开业后不久,赵美丽因家庭原因将该美发店转让
给表妹阿花经营,但没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该美发店长期拖欠A公司的染发剂货款,
被A公司诉至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本案的适格被告?
A : "美丽一生发廊"
B : 阿花
C : 赵美丽和阿花
D : "美丽一生发廊"和赵美丽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案属于涉及个体工商户的纠纷,《民诉法解释》第59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
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
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
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据此个体工商户涉诉,如果有字号的,
一律将该字号作为诉讼当事人,故本案的适格被告为"美丽一生发廊"。故本题选A项。11 、 单选题
甲诉乙合同违约,丙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甲、乙双方同
意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院需要确定由丙承担义务。这种情况下,下列表述正确的
是:( )
A : 甲、乙达成调解协议即可,无须经过丙的同意
B : 法院在调解过程中,可以征询丙的意见,也可以不征询丙的意见
C : 法院进行调解需要经丙同意
D : 丙在法院送达调解书之前反悔的,法院应当继续调解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调解制度。根据《民诉解释》第15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调
解民事案件,需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应当经其同意。该第三人在调解
书送达前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裁判。故C项正确,ABD均错误。
12 、 单选题
甲乙两个工厂均向丙的农田排放工业污水,造成丙的农田里的种植物大量死亡,丙因此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损害赔偿,则关于甲和乙在本案中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说
法中正确的是:( )
A : 倘若丙只起诉甲,则应当只列甲为被告
B : 甲和乙为本案的必要共同诉讼被告,均应当列为被告
C : 倘若丙只起诉甲,则应当列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 : 甲和乙为本案的普通共同诉讼被告,可以由丙自由决定起诉哪一方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查必要共同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5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
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为必要共同诉讼,本案中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故甲和
乙应当作为必要共同诉讼被告参加诉讼。
13 、 单选题
下列哪项属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权利:( )
A : 放弃诉讼请求
B : 变更诉讼请求
C : 撤回起诉
D : 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 D解析:
考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权利。根据《民诉解释》第82条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
第三人不能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不能撤诉,但可以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
14 、 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对案件当事人的确定,哪一项是正确的?
A : 张某是一个经销保健用品的个体工商户,为了获得更多的订单,其冒用万寿有限公
司的名义兜售一批质量不合格的血压仪,导致80余名消费者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并准备
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应当以张某和万寿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被告
B : 王某与黄某是一对恋人,大学毕业后王某购买了一辆奥迪Q5,为了向朋友炫耀,黄
某向王某提出借用新车玩儿一天,王某虽然明知自己的女友黄某没有驾照,但为了不惹
女友生气,其仍旧将车借给了黄某,后黄某在驾驶途中不慎将路人甲撞伤,此时应当以
直接侵权人也即黄某作为被告
C : 小强、小明、小新系某知名大学的本科毕业生,为了自主创业,毕业后三人合伙开
了一家店名为"粉来粉去"的米粉店,顾客蒋某在该店吃饭时因烹饪时间不足而导致食物
中毒,蒋某拟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应当以"粉来粉去"米粉店和小强、小明、小新作为
共同被告
D : 小新三岁半,在"花儿幼儿园"入托,一日,小新为了争抢玩具将同班三岁的小红抓
伤,小红的母亲决定代女儿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应当以小新及其监护人作为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 D
解析:
选项A属于冒用法人名称进行经营的情形,直接以冒用行为人也即张某作为被告,选项A
错误。
王某作为出借人,明知借用人黄某无驾照却仍旧出借,属于出借人有过错的情形,因此
应当将出借人和借用人列为共同被告,选项B错误。
选项C属于个人合伙,其合伙名称没有当事人主体资格,应当以全体合伙人作为共同当
事人,选项C错误。
小新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他人损害的,应当以小新本人及其监
护人作为共同被告,选项D正确。
15 、 单选题
老杨有一11岁的儿子小杨。一日,小杨通过老杨的手机解锁了一辆ofo共享单车在小区
内玩耍,由于刚刚学会骑自行车不久,控制不当,将同小区刘某的阿斯顿马丁跑车的倒
车镜撞掉。因赔偿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刘某现在欲提起诉讼要求老杨和小杨赔偿自己
的损失。请问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 : 刘某应当将ofo公司作为被告
B : 刘某应当将小区物业作为被告
C : 刘某应当将小杨作为被告
D : 刘某应当将小杨和老杨作为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 D解析:
考查被告的确定。《民诉解释》第67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故D项表述正确。
16 、 单选题
甲、乙、丙分别是某一审民事案件的原告、被告和有独立清求权的第三人。在庭审过程
中,甲申请撤诉,法院准许原告撤诉后诉讼应当怎样进行:( )
A : 将丙作为另案原告,甲、乙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B : 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C : 裁定诉讼终结
D : 将丙作为另案原告,甲、乙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撤诉处理。根据《民诉解释》第237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
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
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17 、 单选题
个体工商户崔某从1999年起在某市经营一家饭店,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了营业执
照,2006年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加上需要照顾病人无力继续经营,因而经协商将饭店
转让给赵某,但双方并未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2010年5月,赵某在经营
过程中不慎致使多名顾客食物中毒,这些顾客决定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损失。他们应怎
样确定被告:( )
A : 赵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崔某是证人
B : 崔某是被告,赵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 : 崔某与赵某是共同被告
D : 崔某是被告,赵某是证人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查营业执照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时当事人的确定。根据《民诉解释》第59
条第2款的规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
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所以赵某与崔某都是被告,属于当事人,并非证人。
18 、 单选题
"香再来"食品加工厂使用化学物质制作香菇豆干并在A省多个市县进行销售,购买者和受
害者难以确定。甲、乙、丙等50多名食用者向M市中级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因意见不一致,未能协商推选出诉讼代表人,之后法院指定由甲和丙作为诉讼代表人。关于
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 : 若50多名起诉者中有6名不同意甲和丙作为诉讼代表人,则这6人应当亲自参加诉讼
B : 法院受理该案件后,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法院登记,登记权利的人应当证
明其与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所遭受的损害,否则不予登记
C : 甲和丙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和解、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提出上诉,均须经过被
代表当事人的同意
D : 如果在法院对该50余人的起诉作出生效判决后,购买过该种豆干但未登记权利的周
明向M市中级法院起诉主张损害赔偿,法院审查后认定其请求成立的,判决适用法院已
作出的生效判决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案属于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民诉法解释》第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
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
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故
在有6名不同意甲和丙作为诉讼代表人的情况下,可以由法院直接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
定诉讼代表人。因此A选项错误。
《民诉法解释》第79条规定:"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
通知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公告期间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三十日。"
《民诉法解释》第8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应当证明其与对方当事人的
法律关系和所受到的损害。证明不了的,不予登记。"因此B选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57条第三款规定:"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
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
表的当事人同意。"其中委托诉讼代理人不需要经过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因此C选项错
误。
《民事诉讼法》第57条第四款规定:"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
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
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但应当“裁定”适用法院已作出的生效判决,而非“判决”
适用法院已作出的生效判决。因此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19 、 多选题
张甲和王乙发生纠纷,张甲将王乙诉至法院,一审张甲胜诉。王乙不服上诉,在二审过
程中,二审法院发现刘丙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那么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 : 二审法院应当直接发回重审
B : 二审法院应当将其追加为本案当事人,并依法作出裁判
C : 不能将其追加为本案的当事人,应当直接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D : 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处理。根据《民诉解释》第327条的规定,必须
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20 、 多选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 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以接受劳务
派遣的用工单位为当事人
B : 以个体工商户为被告且无字号的情况下,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
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C : 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
D : 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
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调解委员会和对方当事人为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题是对于《民诉解释》中关于当事人规定的考查。《民诉解释》第58条规定,在劳务
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
单位为当事人。第59条第2款规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
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第60条规定,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
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因此,ABC正确,当选。第61条规定,
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
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因此D错误。
21 、 多选题
下列选项中对案件当事人的确定,错误的有哪些?
A : 星星双语幼儿园大班的小朋友鑫仔(5岁),在课间玩耍时将同桌甜妹(5岁)推倒,
导致甜妹的眼角刮伤,甜妹若想起诉追究鑫仔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则应当以甜妹及其
监护人作为共同原告,以鑫仔及其监护人作为共同被告
B : 某村民小组在购买西瓜苗的过程中与卖方发生合同纠纷,并希望通过诉讼来追究卖
方的违约责任,此时只能以其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名义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C : 小强、小明、小新系某知名大学的本科毕业生,为了自主创业,毕业后三人合伙开
了一家店名为"虾先生"的快餐店,顾客蒋某在该店吃饭时因小龙虾清洗不净而导致食物
中毒,蒋某拟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应当以"虾先生"快餐店和小强、小明、小新作为共
同被告
D : 退休职工老赵在某写字楼附近开了一家"好再来小吃铺",并依法领取了个体工商户
营业执照,若某位顾客因为食用了小吃铺的豆腐脑而导致食物中毒,则应当将老赵作为
被告;如果"好再来小吃铺"是依法登记的字号,则应当在起诉状上注明该字号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
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
受害的,原告只有他自己,其监护人不是原告,而是法定代理人。选项A中受害方和加害方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需要分别讨论:原告方应当是实际受害人甜妹,其监
护人是法定代理人;被告方应当是加害人本人及其监护人,因此选项A中原告的确定错
误。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有独立财产的村民小
组为当事人。换言之,并非所有的村民小组都不具备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而是取决于其
是否有独立财产,选项B的说法错误。
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
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因此个人合伙的字号不具
备当事人资格,选项C的说法错误。
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
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因此选项D的后半句说
法错误,此时应当以字号作为当事人。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选项。
22 、 多选题
王莉与张猛因借款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在诉讼进行过程中,王莉将其在该借款合同中所
享有的债权转让给了方阳。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哪些?
A : 若王莉申请撤诉,须经过方阳的同意
B : 如果方阳申请以共同原告的身份参加诉讼,法院应予以准许
C : 如果方阳申请替代王莉承担诉讼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D : 如果法院准许方阳替代王莉承担诉讼,法院应裁定变更当事人,但王莉之前已经完
成的诉讼行为对方阳仍然具有拘束力
正确答案: C,D
解析:
原告申请撤诉,应当得到法院的同意,因此A选项错误。
《民诉法解释》第249条规定:"在诉讼中,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转移的,不影响当事人
的诉讼主体资格和诉讼地位。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对受让人具有
拘束力。受让人申请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予准许。受
让人申请替代当事人承担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不
予准许的,可以追加其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故方阳不可以申请以共同原告的身份
参加诉讼。因此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
《民诉法解释》第250条规定:"民法院准许受让人替代当事人承担诉讼的,裁定变更当
事人。变更当事人后,诉讼程序以受让人为当事人继续进行,原当事人应当退出诉讼。
原当事人已经完成的诉讼行为对受让人具有拘束力。"因此D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D选项。
23 、 多选题
以下有关代表人诉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A : 起诉时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可能是必要共同诉讼,也可能是普通共同诉讼
B : 起诉时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在起
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C : 法院依法受理起诉时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后,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法院登记;申请登记的权利人应当证明其与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所受到的损害,否则
法院不予登记,但权利人可以另行起诉
D : 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提起诉讼,法院认定其请求成立的,裁定适用法院已作出的裁
判
正确答案: C,D
解析:
起诉时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只能是普通共同诉讼构成的,因此选项A错误。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
可以由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
代表人。因此,在选定诉讼代表人时,应当协商前置,协商不成的才可以由法院指定,
选项B错误。
依据《民诉解释》第79条和第80条的规定,受理起诉时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法院
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法院登记,公告期间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少
于三十日。依法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应当证明其与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所受到的
损害。证明不了的,不予登记,权利人可以另行起诉。法院的裁判在登记的范围内执行。
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提起诉讼,法院认定其请求成立的,裁定适用人民法院已作出的判
决、裁定。因此选项CD均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D选项。
24 、 多选题
甲工厂的违规排污行为致使附近上百户村民的农田严重受损,给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现这上百户村民欲共同向法院提起诉讼,则下列关于本诉讼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 该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B : 若该诉讼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受诉法院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
内登记
C : 在该诉讼中若当事人推选不出代表人,则每户村民可以另行起诉
D : 当事人推选出的代表人可以与甲工厂和解,无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考查代表人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
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
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故A项
正确,D项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57条第1款规定: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
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
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故B项正确。
《民诉解释》第7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确定的,可以由全体当事人推
选共同的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
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可以自己参加诉讼,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可以另行起诉。故C项正
确。25 、 多选题
以下有关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哪些?
A : 心美巧克力专卖店挂靠在M食品公司,并以M食品公司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在心美巧克力店购买了两盒太妃糖的张某,欲以食品质量不合格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
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则其应当将心美巧克力专卖店和M食品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B : 退休职工老王在某大学附近开了一家"红霞小吃铺",并依法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
执照,若某位顾客因为食用了小吃铺的面条而导致食物中毒,则应当将老王作为被告;
如果"红霞小吃铺"是依法登记的字号,则应当在起诉状上注明该字号
C : 黄某与汪某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经居民委员会的相关人员调解后达成人民调解协
议,但汪某未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履行调解协议中确定的义务,黄某遂决定向法院起诉,
此时其可以将汪某和人民调解组织作为共同被告
D : 某小学一年级学生阿毛(7岁),在课间玩耍时将同桌阿丽(6岁)推倒,导致阿丽
的小腿骨裂,阿丽若想起诉追究阿毛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则应当以阿毛和其监护人作
为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依据《民诉解释》第54条的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民事活动,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
挂靠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该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为共同诉讼人。由此可见,挂靠人与
被挂靠人是否作为共同诉讼人,取决于当事人的选择,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
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
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因此,如果"红霞小吃
铺"是依法登记的字号,则应当以该字号作为当事人,选项B的说法错误。
选项C涉及人民调解协议案件如何确定当事人的问题,该考点2017年第一次考查。依据
《民诉解释》第61条的规定,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
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应当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因此选项C的说
法错误,此时被告应当是汪某。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
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因此选项D的说法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选项。
26 、 多选题
赵某常年上班在外,便雇用保姆卢某为其整理家务和做饭。一日,卢某由于做饭期间忘
记关火,导致火灾。后火势蔓延至邻居金某家中,造成金某严重烧伤。现在金某就医疗
费欲提起诉讼,但是诉讼过程中由于伤情恶化,不幸去世。金某无配偶,膝下有成年儿
子小金。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 法院应当直接通知小金作为原告加入诉讼
B : 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并且通知小金让其表明是否参加诉讼
C : 应当以赵某为被告
D : 应当以赵某和卢某为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 B,C解析:
考查被告的确定。《民诉解释》第55条规定,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
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
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第57条规定,提供劳
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提起诉讼的,以接受劳务一方为被告。因此,BC正
确。
27 、 多选题
小张因为急需购买婚房而向同学小王借款。为了顺利拿到借款,小张向自己开贸易公司
的舅舅借用了合同专用章,以该贸易公司的名义与小王签订了借款协议并拿到借款50万
元。借款到期后,小王经过多次索要,仍旧没有得到任何清偿。于是小王诉至法院,请
求拿回借款和利息。则关于本案适格被告的确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 只能将小张列为被告
B : 只能将贸易公司列为被告
C : 应当将小张列为被告,将贸易公司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 : 应当将小张和贸易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考查借用合同专用章引起纠纷的当事人确定,根据《民诉解释》第65条的规定,借用业
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
诉讼人。
28 、 多选题
甲、乙、丙三人一起从事烟草生意。某次三人一同前往A市购货,同住在A市某宾馆,甲、
乙晚上出外游玩,将装有8万元现金的皮箱交由丙保管。丙碰到朋友丁,在餐厅喝得大
醉,被丁送回后在房间昏睡到第二天中午,醒来后发现皮箱已经不知所踪。甲、乙和宾
馆交涉未果,即向法院起诉丙,要求赔偿损失。一审法院判决丙赔偿甲、乙损失6万元,
甲、乙各一半。判决作出后甲对分配表示不满,认为自己应当获得4万元赔偿,遂提起
上诉。关于本案二审程序中三人的诉讼地位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 甲为上诉人,乙、丙均为被上诉人
B : 甲为上诉人,乙应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丙为被上诉人
C : 甲为上诉人,应将乙列为被上诉人,丙则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D : 法院应当追加乙为甲的共同上诉人,丙则为被上诉人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本案中,甲、乙对该财产属于按份共有,根据《民诉解释》第319条第1项的规定,必要
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的,如果该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
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
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易知本题的答案为ABD项。29 、 多选题
在民事诉讼中,对于被告的确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罗某与万某出资成立ABC英语培训机构,在工商部门登记之前就以ABC法人的名义
订购桌椅200套,后因资金问题无法支付货款。桌椅生产厂商向法院起诉,应当将罗某
与万某作为被告
B : 罗某是ABC英语培训公司的法人,委托朋友万某订购桌椅50套,并且给了万某公司
的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后万某订购时订购了200套,ABC公司拒绝支付多余价款,桌椅
生产厂商向法院起诉,应当将万某作为被告
C : 罗某是ABC英语培训公司的法人,因经营不善公司倒闭,但罗某依旧以ABC公司的
名义从事培训服务,后与学生万某发生纠纷。万某去法院起诉时,应当将罗某列为被告
D : ABC英语培训公司与DEF英语培训公司合并成XYZ英语培训公司,但是ABC公司并不
知道DEF公司对外有200万元的债务,后债权人罗某向法院起诉,应当将XYZ公司列为被
告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查被告的确认。根据《民诉解释》第62条的规定,下列情形,以行为人为当事人: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行为人即以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
事活动的;(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进
行民事活动的,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除外;(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依法终止后,行为人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因此,ABC选项正确。根据《民诉解
释》第63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
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
同诉讼人,因此,D选项正确。本题答案为ABCD。
30 、 多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 : 在某学校课间活动时,魏某(10岁)将王某(9岁)的双眼划伤,致使王某的右眼
失明、左眼视力下降。王父要求魏父赔偿王某的医疗费、伤残费共计5万元。如果魏父
拒绝赔偿,王父可以以原告身份到法院起诉,将魏父与魏某列为共同被告
B : 张某在某杂志上发表了一篇纪实文学《村官》,以因病逝世的前任村委会主任王某
的事情为原型,小说中描写了王某大量滥用职权的行为,并且以王某陪吃陪喝酒精中毒
而死作为小说结尾。王某的弟弟非常不满,要求王某的儿子小王将张某告上法庭,小王
表示赞同。此时,小王和王某的弟弟可以自己去法院提起诉讼
C : 李某、王某与张某等10人进行个人合伙,没有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李某以合伙人的
名义与甲公司签订协议,后因拒不履行该协议被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则在本案中李某、
王某与张某等10人应当作为共同被告,且其可以推选代表人
D : 牛某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杨某处借了50万元,购买了
一批建材销售给了B市的齐某,约定价款为60万元。但齐某收货后并未按约定付款,牛
某也未按期催要。后牛杨之间的借款还款期到,杨某要求牛某还钱,牛某说因为齐某没
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杨某此时可以作为原告直接起诉齐某
正确答案: B,C,D解析:
考查当事人适格。A项错误在于本案只有王某具有原告身份,王父只是法定代理人不能
成为原告。但根据《民诉解释》第67条的规定,魏某和魏父为共同被告。B选项正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69条的规定,对侵害死者遗体、遗骨以及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隐私等行为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为当事人。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60条
的规定,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
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D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
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
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杨某与牛某、牛某与齐某的债务都已
到期,所以,杨某根据《民法典》中规定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可以以原告身份起诉齐某,
要求其还款。
31 、 多选题
谭某诉邱某要求其支付买卖合同货款。诉讼过程中,因急缺资金,谭某将合同债权转让
给刘某,并通过微信消息告知邱某。下列关于诉讼地位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是:( )
A : 由谭某继续诉讼,法院生效判决对刘某发生法律效力
B : 刘某可以申请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C : 刘某可以申请替代谭某为原告参加诉讼
D : 法院可以不准许刘某替代为原告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查诉讼中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转移。《民诉解释》第249条规定:“在诉讼中,争议
的民事权利义务转移的。不影响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和诉讼地位。人民法院作出的发
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对受让人具有拘束力。受让人申请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
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予准许。受让人申请替代当事人承担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不予准许的,可以追加其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ABCD均正确。
32 、 多选题
某装修公司L在对一大型商场H装修时使用劣质材料,造成商场内大量工作人员头晕、恶
心和呼吸道疾病。现商场工作人员欲起诉L,则关于此诉讼,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 由于H商场拥有大量工作人员,因此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可以随时接受声称受到损害
的工作人员作为共同原告
B : 工作人员们在起诉时,应当推举出1~5名代表进行诉讼
C : 如果工作人员们无法推举出相应代表的,可以自己直接作为代表参加诉讼
D : 某工作人员在诉讼结束后才发现自己也因L的侵权行为遭受了损害,此时其向法院
起诉的,法院应重新认定L对该工作人员的侵权情况并作出独立判决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考查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
A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5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
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
民法院登记。诉讼一旦开始,原告已经确定,法院不可以再无限制增加原告人数。
B项错误,《民诉解释》第78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53条和第54条(现为第56条和
第57条)规定的代表人为2~5人。
C项错误,《民诉解释》第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
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
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D项错误,《民诉解释》第80条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认定其
请求成立的,裁定适用人民法院已作出的判决、裁定。因此法院应当直接将之前的诉讼
结果扩张到某工作人员,无需再次认定。
33 、 多选题
甲工厂的污水一直被排放在乙蓄水池,后丙在对乙蓄水池周围土地进行改造的过程中因
施工方法错误而使乙蓄水池被破坏,乙蓄水池的污水因此流进丁开发的人工湿地,造成
湿地的环境被严重破坏。丁欲就此提起诉讼,则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 倘若丁仅起诉甲工厂,则以甲工厂为单独被告
B : 倘若丁仅起诉丙,则以丙为单独被告
C : 倘若丁分别起诉甲工厂和丙,则以甲工厂和丙为共同被告
D : 倘若丁仅起诉丙,则应以被告不适格为由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考查环境侵权诉讼的当事人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环境侵权法律解释》)第5条第1款规定:被侵权人
根据《民法典》第1233条规定分别或者同时起诉污染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故ABC项正确。
34 、 不定项选择题
董某前往个体工商户邵某的“邵氏手机店”,打算购买一块手机锂电池。由于生意火爆,
邵某拿出多款电池让董某挑选,自己和营业员牟某忙于向店内其他顾客甲、乙、丙等人
推荐新款智能手机。董某在自行挑选时,害怕买到假货,于是就想找个方式来测验电池
真伪,随后拿起A电池就咬,没想到A电池爆炸,董某口鼻等多处被炸伤。爆炸起火引发
火灾,邵氏手机店损失惨重,邵某、牟某和甲、乙、丙等店内顾客数十人在逃向店外途
中,身体多处烫伤。
董某起诉邵某承担侵权责任,申请法院追加A电池的生产商A厂参加诉讼,请问A厂在诉
讼中可能的诉讼地位是:( )
A : 共同被告
B : 证人
C :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 :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查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本案的原告为谭某,被告为邵某,诉讼标的为侵权法律关
系。A厂生产了易爆炸的不合格产品,对原告谭某存在侵权行为,故为该侵权法律关系
一方当事人,与被告存在侵权法律关系,故应为共同被告。
35 、 不定项选择题
董某前往个体工商户邵某的“邵氏手机店”,打算购买一块手机锂电池。由于生意火爆,
邵某拿出多款电池让董某挑选,自己和营业员牟某忙于向店内其他顾客甲、乙、丙等人
推荐新款智能手机。董某在自行挑选时,害怕买到假货,于是就想找个方式来测验电池
真伪,随后拿起A电池就咬,没想到A电池爆炸,董某口鼻等多处被炸伤。爆炸起火引发
火灾,邵氏手机店损失惨重,邵某、牟某和甲、乙、丙等店内顾客数十人在逃向店外途
中,身体多处烫伤。
店内顾客甲、乙、丙等15名受伤顾客欲向法院起诉邵某,请求人身损害赔偿。下列关于
代表人诉讼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是:( )
A : 可由部分受伤顾客推选自己的代表人
B : 代表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无须经过被代表人的当事人同意
C : 代表人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需经过被代表人的当事人过半数以上同意
D : 本案中,若选不出代表人,顾客应自己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 A,B
解析: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5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确定的,可以由全体
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故A正确。
代表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因委托代理人是程序行为,无须被代表的当事人
同意;但是对于实体权利的处分,必须经过代表人的全体当事人同意。故B正确,C错误。
根据《民诉解释》第76条的规定,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选不出代表人,应分情况讨论。
如果是必要共同诉讼,应当自己参加诉讼;如果是普通共同诉讼,则需要另行起诉。本
案属于普通共同诉讼,需要另行起诉,故D错误。
36 、 不定项选择题
A市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200万元,由某城市银行A市支行提供担保。乙企业从丙处购得
价值188万元的机床一台,和丙协商后以自己对甲的债权充抵机床价款,并征得了A市支
行的同意。后甲在履行债务时和丙发生纠纷,丙向甲营业地C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
偿还债务。甲对丙的债权表示异议。
若丙对A市支行也提起诉讼,则关于其诉讼地位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 可以将A市支行与甲企业列为共同被告
B : 可以将某城市银行与甲企业列为共同被告
C : A市支行和甲企业只能分别作为被告
D : 只能由某城市银行和甲企业分别作为被告
正确答案: B,C,D解析:
考查被告诉讼地位的确立。根据《民诉解释》第52条第6项的规定,商业银行的分支机
构是享有独立民事诉讼权利能力的其他组织。因此,A市支行可以单独参加诉讼,而不
是由其所属的城市银行应诉。故B、D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66条的规定,因保证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
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因此C项错误,A项正确。
37 、 不定项选择题
A市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200万元,由某城市银行A市支行提供担保。乙企业从丙处购得
价值188万元的机床一台,和丙协商后以自己对甲的债权充抵机床价款,并征得了A市支
行的同意。后甲在履行债务时和丙发生纠纷,丙向甲营业地C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
偿还债务。甲对丙的债权表示异议。
若乙参加诉讼,无权进行下列哪些行为:( )
A : 提出管辖权异议
B : 申请撤诉
C : 委托诉讼代理人
D : 在法院判决自己向丙承担责任时,提出上诉
正确答案: A,B
解析:
考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权利。根据《民诉解释》第82条的规定,在一审诉讼中,无
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
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因此,A、B项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