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内容
公益诉讼与第三人撤销之诉
即刻题库 www.jike.vip
1 、 单选题
民事诉讼法在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提起中,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
诉讼的,不包括下列哪项情形:( )
A : 不知道诉讼而未参加的
B : 申请参加未获得准许的
C : 知道诉讼,但因为客观原因无法参加的
D : 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的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查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相关制度。根据《民诉解释》第295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五
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是指没有被列为生效判决、
裁定、调解书当事人,且无过错或者无明显过错的情形。包括:(一)不知道诉讼而未
参加的;(二)申请参加未获准许的;(三)知道诉讼,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参加的;
(四)因其他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A、B、C项都属于不能归责于本人
未参加诉讼的情形。
2 、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的财产权属争议案,经过F市两级法院的审理于2018年7月26日作出了终
审判决。丙公司认为该判决损害了其合法权益,于是在2018年8月11日向F市中级法院提
起了撤销诉讼。在撤销诉讼的审理过程中,F市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F市中级法院
接受该建议对该案进行再审,并裁定将撤销诉讼并入再审程序。关于撤销诉讼的处理方
式,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 : F市中级法院不应将撤销诉讼并入再审程序,正确的做法是裁定中止再审,先审查
丙公司的撤销诉讼
B : 丙公司提起的撤销诉讼中,应当以甲公司和乙公司作为共同被告,F市中级法院受
理丙公司的起诉后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C : 对丙公司提出的撤销诉讼请求,F市中级法院应当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
成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时将丙公司列为第三人
D : 对丙公司提出的撤销诉讼请求,法院应当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
由F市中级法院一并裁判正确答案: C
解析:
《民诉法解释》第301条规定:"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审理期间,人民法院对生效判决、
裁定、调解书裁定再审的,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第三人的诉讼请
求并入再审程序。但有证据证明原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人民
法院应当先行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裁定中止再审诉讼。"因此A选项错误。
《民诉法解释》第298条规定:"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人民法院应当将该第三人列为原
告,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当事人列为被告,但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没有承
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列为第三人。"故丙公司提起的撤销诉讼中,应当以甲公
司和乙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但是第三人撤销之诉启动后原则上不中止原裁判的执行。因
此B选项错误。
《民诉法解释》第302条规定:"第三人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审理的,按照下列情形分
别处理:(一)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对第三人的诉讼请求一并审理,
所作的判决可以上诉;(二)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达不成
协议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发回一审法院重审,重审时应当列明第
三人。"本案属于二审审结,再审时应当适用二审程序,故对丙公司提出的撤销诉讼请求,
F市中级法院应当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
审时将丙公司列为第三人。因此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3 、 多选题
下列案情中可以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有:( )
A : 甲并不知道自己所住房屋在乙丙的纠纷中被判决给乙
B : 居住在北京的甲欲到上海参加乙丙之间本属于自己的名画归属诉讼,但由于飞机途
中遭遇无人机干扰而迫降于济南,导致无法参加
C : 甲从朋友那里听说乙丙的买卖合同纠纷由于乙请的律师不靠谱而败诉,故申请第三
人撤销之诉
D : 甲在收拾家中物品时发现,原来一年以前自己的亲兄弟乙丙通过诉讼将父母在老家
的房产分割,而并未通知自己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考查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讼制度。
《民诉解释》第295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56条(现为第59条)第3款规定的因不能
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是指没有被列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当事人,且无
过错或者无明显过错的情形。包括:(1)不知道诉讼而未参加的;(2)申请参加未获
准许的;(3)知道诉讼,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参加的;(4)因其他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
由未参加诉讼的。由此可知,A属于不知道诉讼而未参加,B属于知道诉讼,但因客观原
因无法参加,AB当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9条第3款的规定可知,C选项中判决并未损害甲的民事权益,不
当选;
D选项中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的,应当“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
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故当选。4 、 多选题
范小毛与邓小米对一套高端珍藏版的音响设备享有共同共有权,为了取悦女友李小美,
范小毛背着邓小米与李小美签订了音响买卖合同,以低于市场价的数额将该套音响设备
转让给了李小美。后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范小毛将李小美诉至法院。邓小米得知该情
况后,坚决不同意将音响设备转让给李小美。结合上述案情,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A : 邓小米应当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 : 邓小米应当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 : 邓小米应当作为该合同纠纷的共同原告
D : 若邓小米得知相关情况时,范小毛与李小美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已经审理完毕并作
出了生效判决,则邓小米可以范小毛和李小美作为共同被告,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本案中的诉讼标的为音响设备转让合同法律关系,其中范小毛是原告,李小美是被告,
而邓小米并非该合同关系的当事人。邓小米基于对音响设备的共同共有权主张权利,应
当属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C错误。
如果在本诉的进行过程中,邓小米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能参加诉讼,那么其有权
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法院应当将该第三人列为原告,生效判决、
裁定、调解书的当事人列为被告。因此选项D正确。
5 、 多选题
法院在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民事诉讼案件时,下列审判行为中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规
定的有哪些?
A : 在"绿友"环保组织诉温明有限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法院认为原告"绿友"
提出的诉讼请求不足以救济当地环境所遭受的侵害,向原告释明增加诉讼请求
B : 在某贷款合同纠纷中,法院依职权作出了诉前保全裁定
C : 在王凯与赵迪的离婚诉讼中,法官方某向当事人释明可以同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D : 在董金诉M公司材料买卖合同纠纷中,董金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临时提出了回避申请,
法院裁定延期审理
正确答案: A,C
解析:
在民事公益诉讼中,如果法院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足以救济社会公共利益的,有权释
明原告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因为此时法院需要倾斜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因此选项A中
法院的做法正确。
诉前保全只能依申请启动,法院不得依职权裁定诉前保全,因此选项B中法院的做法错
误。
离婚诉讼中,法院可以向当事人释明在起诉离婚的同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选项C中
法院的释明行为合法。
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延期审理,但延期审理的文书形式应当是决定,选
项D错在了文书类型。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C选项。6 、 多选题
甲与乙因某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问题产生争议,甲诉至法院,受诉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终
局判决,判决作出后第三人丙以该判决损害其民事权益为由向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要求撤销原判,则下列关于丙提起的诉讼中说法正确的是:( )
A : 应当以甲与乙为共同被告
B : 应当以原审原告甲为单独被告
C : 若在原审中存在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丁,在丙提起的诉讼中应当列丁为被告
D : 若在原审中存在没有被判决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戊,在丙提起的诉讼中
应当列戊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考查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当事人确定。《民诉解释》第298条规定: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
人民法院应当将该第三人列为原告,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当事人列为被告,但生
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没有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列为第三人。故ACD项
正确,B项错误。
7 、 不定项选择题
以下有关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理解中,说法错误的有?
A :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对象是生效的判决和裁定,调解书不得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
B : 第三人撤销之诉在性质上属于消极确认之诉
C : 法院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后,应当中止执行;法院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时,
必须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D : 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审理期间,法院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裁定再审的,受理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院原则上应当裁定将再审请求并入第三人撤销之诉中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在符合法定条件时,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均可提起撤销之
诉。换言之,三撤的对象包括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选项A错误。
在诉的种类上,第三人撤销之诉属于变更之诉,选项B错误。
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后,原告提供相应担保,请求中止执行的,法院可以准许。换
言之,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并不必然中止执行,选项C的前半句说法错误。《民诉
解释》第294条规定,法院对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因此选
项C的后半句说法正确。
《民诉解释》第301条规定:"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审理期间,人民法院对生效判决、裁
定、调解书裁定再审的,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第三人的诉讼请求
并入再审程序。但有证据证明原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
院应当先行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裁定中止再审诉讼。"此种情形下,原则上应当三
撤并入再审,选项D恰好说反了,因此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选项。8 、 不定项选择题
以下有关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 : 第三人赵翔请求法院部分撤销杨某与辛某之间关于宝石买卖合同的生效判决书,并
确认其民事权利的主张成立,法院审查后认为其撤销请求成立,但确认其民事权利的主
张不成立,此时法院应当驳回赵翔的诉讼请求
B : 有权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限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其提起撤销之诉的时
限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身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
C : 法院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后,应当中止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并组成
合议庭开庭审理案件
D : 若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后,法院没有中止执行,则其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如果异议
被法院裁定驳回,还可以申请再审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撤销的请求成立,但确认其全部或部分民事权利的主张不成立,或者未提出确认其民事
权利请求的,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的错误部分,因此选项A错误,此时应当
撤销原判决中的错误部分。
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包括有独三和无独三,起诉时间是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
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选项B错误。
法院审理三撤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受理三撤案件并不必然中止执行,选
项C的前半句说法错误。
在先三撤、后执行异议的情形下,执行异议被驳回的,第三人不得申请再审。换言之,
三撤与再审不得同时并用,否则将导致重叠救济、矛盾裁判,选项D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