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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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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选题
我国公司A与某外国公司B签订了一份合作勘探开发我国某地铁矿资源的合同,后双方发
生了合同纠纷。下列做法中,在我国无效的是:( )
A : 双方书面协议选择某外国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B : 双方书面协议选择国内仲裁机构裁决
C : 双方在中国法院进行诉讼
D : 双方书面协议选择某外国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民事诉讼管辖中的专属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3条的规定,因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
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诉解
释》第531条第2款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和第273条规定,属于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协议选择外国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的除
外,D项中协议选择外国法院管辖无效,符合题意,当选。
2 、 单选题
中国大地公司和外国蓝天公司在合作过程中发生纠纷,大地公司在上海市对蓝天公司提
起民事诉讼,有关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 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蓝天公司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
费用由蓝天公司负担
B : 蓝天公司可以委托本国的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C : 蓝天公司的代表人在人民法院法官的见证下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进行民事
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认可
D : 上海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若被执行人蓝天公司或其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大地公司
请求执行的,只能由大地公司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正确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A
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28条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
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
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
交或者领事特权和豁免。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25条的规定,外国人、外国企
业或者组织的代表人在人民法院法官的见证下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进行民事诉
讼的,人民法院应予认可。C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作
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
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
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D项错误。
3 、 单选题
A国人白某由于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往来不便,特委托何某帮助其处理中国境内的投
资事务。双方发生纠纷后,白某于中国某法院起诉何某,欲委托中国律师丁某代理本案,
就该委托事宜,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 如白某是从A国寄交授权委托书,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A国使领馆认证,并经中国
公证机关公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A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
该委托书才具有效力
B : 如白某是从A国寄交授权委托书,需经A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A
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A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
该委托书才具有效力
C : 如白某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该授权委托书需经A国驻中
国使领馆认证后才具有效力
D : 如白某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该授权委托书需经中国公证
机关公证,并经A国驻中国使领馆认证后才具有效力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1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
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
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
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
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26条的规定,外
国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代表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
进行民事诉讼,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机构公证的,人民法院应予认可。C、D项均错误。
4 、 单选题
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的中国公民方阳,将居住在上海市松江区的澳大利亚外教本杰明诉
至松江区法院,要求其返还借款1万元。松江区法院受理了该案并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
理。关于本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 : 本案属于涉外案件,松江区法院无权受理方阳的起诉
B : 本案诉讼标的金额较小,法院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C : 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方阳与本杰明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则其有权请
求法院依据调解协议制作判决书
D : 若不服一审判决,方阳的上诉期为15天,本杰明的上诉期为30天
正确答案: C
解析:
只有重大的涉外案件才由中级法院管辖,本案不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故松江区法院有管
辖权。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民诉法解释》275条明确规定:"涉外民事纠纷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因此B选项的说
法错误。
《民诉法解释》第530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应当制发调解
书。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以依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因此C选项
的说法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276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
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
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
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本案中本杰明居住在上
海市松江区,其在我国领域内有住所,故本杰明的上诉期限适用非涉外案件的一般规定,
其期限为15天。因此D选项的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5 、 单选题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 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收到起诉状副本
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
B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
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
C : 涉外公告送达的,自公告之日起满90日内即视为送达
D : A国人甲在我国无经常居住地,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特别规定中规定的送达方式对甲
适用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民事诉讼的送达。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特别规定中规定的送达方式是对在我国领土内无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
的当事人适用的送达方式,而不是对所有的涉外民事诉讼当事人所适用的送达方式,D
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5条(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
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
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第276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
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
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274条第8项(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的规定,A项、B项、C项错误。
6 、 单选题
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在中国法院参与民事诉讼,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 作为诉讼当事人,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享有外
交或者领事特权和豁免
B : 作为诉讼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
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C : 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担任诉讼代理人
D : 经外国驻华使领馆授权,在作为当事人的本国国民不在中国境内的情况下,可以以
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本国国民在中国聘请中国律师或者中国公民代理民事诉讼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8条的规定,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
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
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A项正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528条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
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
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或者领事
特权和豁免。B项正确,C项错误,不能以外交代表身份。
根据《民诉解释》第529条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驻华使领馆授权其本馆官员,
在作为当事人的本国国民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情况下,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
其本国国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聘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代理民
事诉讼。D项正确。
7 、 多选题
下列做法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涉外民事程序特别规定的是:( )
A : 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我国《民事诉讼法》有不同规定的,一律适用《民
事诉讼法》的规定
B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
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
C : 涉外民事诉讼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应当制发调解书,当事人要求依协议的内
容制作判决书的,可以依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
D : 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
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的,如果该法院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缔结或者共同参
加国际条约,也没有互惠关系的,裁定驳回申请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7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A项
错误。
根据《民诉解释》第533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
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
可予受理。B项正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530条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应当制发
调解书。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以依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C项正
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544条的规定,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如果该法院所在国与中
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也没有互惠关系的,裁定驳回申请,但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的除外。D项错误,
有例外情形。
8 、 多选题
中国合资公司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在中国没有住所)在中国A市订立一份购销合同,
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售5台电子设备,并由乙公司负责将该电子设备运到甲公司
所在的B市。此外,还约定一旦发生争议无论向哪国法院起诉,均适用德国民事诉讼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提供的产品中2台存在严重质量瑕疵,经交涉未
能解决,于是决定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 市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B : 市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C : 无论向哪个法院起诉均适用中国民事诉讼法
D : 无论向哪个法院起诉均适用德国民事诉讼法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2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
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
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
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A市、B市人民法院作为合同签
订地与合同履行地都有管辖权,A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6条的规定,在我
国进行的民事诉讼应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的约定无效,C项正确,D项错误。
9 、 多选题
中国公民甲与某韩国公司于2015年4月在北京市海淀区签订货物买卖合同,韩国公司交
付货物后,甲主张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拒绝付款并要求退货,韩国公司向韩国法院
提起诉讼并被受理,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 若甲收到韩国法院的应诉通知后,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B : 若甲收到韩国法院的应诉通知后,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起诉,法院可予受理C : 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依法受理并作出判决,韩国公司请求法院承认和执行韩国法院
对本案作出的判决的,法院不予准许
D : 若韩国法院对本案作出的判决已经被我国法院承认,甲就本案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
起诉的,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533条第1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
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起诉的,人
民法院可予受理,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33条第2款的规定,判决后,
外国法院申请或者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对本案作出的判决、裁定的,
不予准许;但双方共同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CD项正确。
10 、 不定项选择题
2015年4月,中国甲公司同美国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
果合同履行出现争议,则双方应当将争议提交瑞士仲裁机构仲裁解决。甲公司收到货物
后,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遂于2015年10月10日向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于2015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某人民法院送达的
起诉状副本后,并未就管辖权问题提出异议、并且于2015年11月20日向人民法院提交了
书面答辩状。2016年2月1日,该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乙公司败诉,并赔偿甲公司经济损
失100万美元。同年2月5日,一审判决书分别送达双方当事人。3月7日,乙公司以双方
在合同中约定了瑞士仲裁机构仲裁因而一审人民法院无管辖权为理由提起上诉。2016
年4月1日,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了乙公司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
若乙公司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上一级法院在收到再审申请书四个月后仍未作出裁
定,乙遂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检察院会支持乙的申请,因为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
B : 检察院会支持乙的申请,因为检察院有对法院的监督权
C : 检察院不会支持乙的申请,因为涉外案件的再审申请审查期限为六个月
D : 检察院不会支持乙的申请,因为涉外案件不受《民事诉讼法》关于审查期限的限制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根据《民诉解释》第53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涉外民
事案件的当事人申请再审进行审查的期间,不受《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现为第211条)
规定的限制,因此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