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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技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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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技术合同无效的为:( )
A : 限制技术接受方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等的渠道或者来源的技术合同
B : 限制技术接受方实施合同标的技术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品种、价格、销
售渠道和出口市场的技术合同
C : 限制当事人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类似技术或者与其竞争的技术的技术
合同
D : 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的
技术合同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技术合同无效的问题。《合同法》第329条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
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技术合同解释》第10条规定:“下列情形,
属于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所称的‘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一)限制当事
人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者双
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包括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提供给对方、非
互惠性转让给对方、无偿独占或者共享该改进技术的知识产权;(二)限制当事人一方
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类似技术或者与其竞争的技术;(三)阻碍当事人一方根
据市场需求,按照合理方式充分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包括明显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
实施合同标的技术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品种、价格、销售渠道和出口市场:
(四)要求技术接受方接受并非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
原材料、产品、设备、服务以及接收非必需的人员等;(五)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
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等的渠道或者来源:(六)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
标的技术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故C选项中的技术合
同无效。
2 、 单选题
甲公司获得了某医用镊子的实用新型专利,不久后乙公司自行研制出相同的镊子,并通
过丙公司销售给丁医院使用。乙、丙、丁都不知道甲已经获得该专利。下列哪一选项是
正确的?( )
A : 乙的制造行为不构成侵权
B : 丙的销售行为不构成侵权C : 丁的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
D : 丙和丁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不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涉及专利侵权、善意侵权行为的问题。甲公司获得新型专利后,乙公司制造、丙公
司销售,丁医院使用该专利产品的,均构成侵权行为。但乙、丙、丁均不知道甲已经获
得专利,所以其侵权为善意侵权。对于善意侵权中如果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
赔偿责任,只承担停止侵害的责任,故本题答案为D。
3 、 单选题
乙公司经多方努力同甲公司达成协议,由甲公司向其实施某项专利使用权的许可,乙公
司承担保密义务。乙获得专利使用权后为寻求丙公司的注资,遂将该专利使用权作为对
价允诺给丙公司许可实施,造成了甲公司的重大损失。关于甲公司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仅能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B : 仅能请求丙承担侵权责任
C : 可以请求乙和丙承担相应的责任
D : 由于请求权发生竞合,只能请求乙或者丙承担相应的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技术转让合同中受让人的义务问题。依《合同法》第352条的规定,受让人实
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
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
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乙公司为受让方,其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允许第三方丙公
司使用该专利,给甲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对此甲公司可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可
请求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故B选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C。
4 、 单选题
甲公司盗取了乙公司的技术秘密成果,并以自己的名义转让给了不知情的丙公司,丙公
司按照该技术成果进行生产,乙公司发现后。采取的如下救济措施中,哪个不予以支
持?( )
A : 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B : 要求丙公司支付使用费
C : 要求丙公司停止侵害
D : 要求甲公司停止侵害
正确答案: 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技
术合同解释》)第12条第1款规定:根据《合同法》第329条的规定,侵害他人技术秘密
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
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
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本题中,甲公司盗取乙公司的技术秘密成果并将其转让给丙公
司,其技术合同为无效合同。但丙公司作为不知情的善意受让人依法有权在其取得时的
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故C选项不予支持,B选
项予以支持。甲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侵犯他人技术秘密,故权利人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
并赔偿损失,A、D选项应予以支持。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5 、 单选题
甲、乙、丙共同完成一项发明。合同中未约定权利归属,关于专利申请权,下列选项不
正确的是:( )
A : 如果甲准备转让其专利申请权,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B : 如果甲放弃其专利申请权,乙、丙可以共同申请,但取得专利后。甲有免费使用的
权利
C : 如果甲不同意申请专利,乙或丙不可以单独申请专利
D : 如果甲不同意申请专利,乙、丙可以共同申请,但取得专利后。甲有免费使用的权
利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涉及合作开发专利申请权的归属问题。《合同法》第340条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
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
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
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
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
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选项A、B、
C正确,选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D。
6 、 多选题
甲、乙合作开发某产品,双方就专利申请权的归属未作约定。产品开发出来后如果就该
产品申请专利,则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 专利申请权为甲、乙共有,但甲若转让,乙在同等条件下得优先受偿
B : 若甲放弃专利申请权,乙得单独申请
C : 即使甲取得专利权,乙要免费实施该专利也要支付费用
D : 若甲不同意申请专利,乙得单独申请
正确答案: A,B
解析:
依《合同法》第340条的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
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
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
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
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故A、B选项正确,C、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
确选项为AB。
7 、 多选题
甲发明出一种超长时间待机的游戏机并将该发明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乙。后乙的专利申
请被驳回,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因乙的专利申请被驳回,故乙可以解除与甲的合同
B : 若乙的申请被驳回发生在专利申请权转让登记之前,则乙可以解除合同
C : 若乙的专利申请系因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成立时即存在尚未公开的同样发明创造的
在先专利申请被驳回,则乙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D : 甲和乙的合同在专利申请权转让登记之日生效
正确答案: B,C
解析:
依照《技术合同解释》第23条第1款的规定,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当事人以专利申请被
驳回或者被视为撤回为由请求解除合同,该事实发生在依照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
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登记之前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发生在转让登记之后的,不
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技术合同解释》第23
条第2款规定,专利申请因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成立时即存在尚未公开的同样发明创造
的在先专利申请被驳回,当事人依据《合同法》第54条第1款第(二)项的规定请求予
以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故选项C正确。甲和乙的合同从合同
成立之日起生效,故选项D错误。正确答案为BC。
8 、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由乙公司支付使用费1000万元。后甲公司转让的技
术被确认为系侵犯丙公司的技术秘密而取得,为此发生纠纷。经查,乙公司在订立技术
转让合同时对甲公司侵犯丙公司技术秘密的事实知情。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 丙公司有权主张甲公司和乙公司间的技术转让合同无效,并向甲公司主张侵权责任
B : 丙公司有权主张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 : 乙公司有权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但要向丙公司支付使用费
D : 乙公司无权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本题涉及侵害他人技术秘密而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的问题。《技术合同解释》第12条规
定,根据《合同法》第329条的规定,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当事
人双方恶意串通或者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另一方侵权仍与其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属
于共同侵权,人民法院应当判令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保密义务,因此取得技术秘
密的当事人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本题中,丙公司有权请求确认甲公司与乙公司所
签订的合同无效,并向甲公司主张侵权责任。对于乙公司,由于其对甲公司侵权事由知
情,因此,乙公司无权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甲公司与乙公司属于共同侵权需要承担连
带赔偿责任。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D。
9 、 多选题
甲科研机构与乙公司订立了新能源汽车技术转让合同,合同中没有约定后续技术成果分
享办法。后乙公司在对原有技术进行改造的基础上,研发了更节能的新一代新能源汽车
技术。关于新一代新能源汽车技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技术成果归乙公司所有,甲科研机构可以无偿使用该技术
B : 技术成果归乙公司所有,但甲科研机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
C : 技术成果归乙公司所有,甲科研机构无优先受让权
D : 技术成果归乙公司所有,甲科研机构无权无偿使用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本题涉及技术转让合同中后续成果的权利义务问题。依《合同法》第354条的规定,当
事人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又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后续改进的技
术成果归取得方所有,其他各方无权分享。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D。
10 、 多选题
甲在乙公司专门负责研发电脑液晶显示屏,后乙公司让其负责新型蓝牙耳机的研发。后
甲利用公司亦有的材料和技术研发出新型电脑鼠标,并凭借该鼠标成功跳槽至丙公司。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对于甲负责研发的蓝牙耳机,甲具有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
B : 对于甲负责研发的蓝牙耳机,乙公司具有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
C : 对于甲研发出的新型电脑鼠标,乙公司具有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
D : 若甲在跳槽后3个月内研发出一款新型电脑液晶显示屏,则丙公司具有该技术成果
的使用权和转让权
正确答案: B,C
解析:
《合同法》第326条第1款规定,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合同法》第326条第2
款规定,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同时,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条
第1款的规定,《专利法》第6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
指:……(3)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本题中,蓝牙耳机的研发
系乙公司交付给甲的技术开发任务,故该技术成果系职务技术成果,乙公司享有该技术
成果的转让权和使用权,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新型电脑鼠标系甲主要利用乙公司的
物质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属于职务技术成果,故乙公司享有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和
转让权,故C选项正确。新型电脑液晶显示屏系甲在离职一年内所研发,故属于职务技
术成果,乙公司享有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故选项D错误。正确答案为BC。
11 、 多选题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合同无效
B : 若丙公司为善意取得该项技术秘密成果,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
秘密,且无需再向甲公司支付使用费
C : 若丙明知乙公司侵权仍与其订立合同,则丙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和保密义务的前提
下,可以在取得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
D : 若丙明知乙公司侵权仍与其订立合同,则丙公司应与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A,D
解析:
《合同法》第329条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
合同无效。因该专利技术秘密的转让权归甲公司所有,故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技术合
同侵害他人技术秘密,且甲公司并拒绝对该合同追认,该合同无效。故A选项正确。
《技术合同解释》第12条第1款规定,根据《合同法》第329条的规定,侵害他人技术秘
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
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
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故B选项错误,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支付合理的使用费。根据
《技术合同解释》第12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或者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另一方侵权仍与其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属于共同侵权,人民法院应当判令侵权人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和保密义务,因此取得技术秘密的当事人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
故C选项错误,丙公司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D选项正确。正确答案为AD。
12 、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合作开发秘制酱油的技术秘密成果,对于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分配
方法均未有相关约定。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 双方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自己使用该技术秘密成果
B : 甲公司可以普通许可丙公司使用该技术秘密成果,但需将由此获得的收益与乙公司
平分
C : 若乙公司将该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让与丁公司,该转让合同效力待定
D : 双方必须约定明确该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和转让权的归属
正确答案: A,B,D
解析:《合同法》第341条规定,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
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
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
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故选项A、D错误。《技
术合同解释》第20条规定,《合同法》第341条所称“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
包括当事人均有不经对方同意而自己使用或者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
秘密,并独占由此所获利益的权利,当事人一方将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让与他人,或
者以独占或者排他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追
认的,应当认定该让与或者许可行为无效。故选项B错误,C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