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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破 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3):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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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选题
魏某是上市公司某科技研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他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
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采用隐瞒事实的方式,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提供担保,
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对魏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B :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C : 受贿罪
D : 滥用职权罪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具体认定。题中行为人违背忠实义务,损害公司利
益的行为符合《刑法》第169条规定的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2 、 单选题
甲向乙借款50万元注册成立A公司,乙与甲约定在A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第二天,乙的B
公司向A公司借款50万元。A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由甲经手将A公司50万元借给B公司。
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虚报注册资本罪
B : 虚假出资罪
C : 抽逃出资罪
D : 无罪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抽逃出资罪。 AB项,在公司法上,申请公司登记,对注册资本的来源没有限
制,不要求必须是自有资本,即使是借款也可以成为注册资本,因此,甲用借款出资,
没有虚报注册资本,不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甲的出资是真实的,不存在虚假出资,也
不构成虚假出资罪。故AB项错误。
CD项,乙与甲约定在A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第二天,乙的B公司向A公司借款50万元,后
来果真由甲经手将A公司50万元借给B公司。这一行为属于正常的借贷行为,不能认定为抽逃出资行为,因为A公司虽然借款给B公司50万元,但A公司享有50万元的债权,公司
的资产并未损失。此外,甲是向乙个人借款50万元,不是向乙所在的B公司借款,公司
的财产与个人的财产在法律上是不能混同的,甲经手将A公司50万元借给B公司而不是借
给乙本人,这一借款行为无法产生归还乙的债务这一法律效果。因此,不能根据上述行
为得出甲、乙事先就存在抽逃出资的共谋。对于公司之间的正常借贷行为,不能认定为
抽逃出资罪。基于上述分析,甲无罪。故C项错误,D项正确。
3 、 多选题
孙某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收受他人2万美元,承诺帮他人安排进公司工作,但至案
发时并没有谋取利益。对孙某行为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
B : 为他人谋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的行为,只要具备任何其中一个阶段
的行为,就符合“为他人谋利益”的要件
C : 孙某承诺为他人谋利益,符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观要件
D : 孙某不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认定。“为他人谋取利益”只要具备承诺、实施和
实现的其中之一即可。但是对于没有请托事项的存在,或者行为人虽然收受了财物,但
没有为对方牟利的事实和可能性的存在的情况,不宜认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4 、 不定项选择题
原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科研开发处代理处长李某因在本单位网络系统改造工程招标中隐
瞒亲属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使其亲属经营的公司中标,并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采购
商品,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对李某的行为评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 不构成犯罪
B : 滥用职权罪
C : 贪污罪
D :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具体运用。《刑法》第166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
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I)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
经营的;(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
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3)向自己的亲友经营
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题中行为人隐瞒亲属关系、利用职务便利、高价购买亲
友经营的商品,构成该罪。5 、 不定项选择题
甲在国外旅游,见有人兜售高仿真人民币,用1万元换取10万元假币,将假币夹在书中
寄回国内。(事实一)
赵氏调味品公司欲设加盟店,销售具有注册商标的赵氏调味品,派员工赵某物色合作者。
甲知道自己不符加盟条件,仍找到赵某送其2万元真币和10万元假币,请其帮忙加盟事
宜。赵某与甲签订开设加盟店的合作协议。(事实二)
甲加盟后,明知伪劣的“一滴香”调味品含有害非法添加剂,但因该产品畅销,便
在“一滴香”上贴上赵氏调味品的注册商标私自出卖,前后共卖出5万多元“一滴香”。
(事实三)
张某到加盟店欲批发1万元调味品,见甲态度不好表示不买了。甲对张某拳打脚踢,并说
“涨价2000元,不付款休想走”。张某无奈付款1.2万元买下调味品。(事实四)
甲以银行定期存款4倍的高息放贷,很快赚了钱。随后,四处散发宣传单,声称为加盟
店筹资,承诺3个月后还款并支付银行定期存款2倍的利息。甲从社会上筹得资金1000万,
高利贷出,赚取息差。(事实五)
甲资金链断裂无法归还借款,但仍继续扩大宣传,又吸纳社会资金2000万,以后期借款
归还前期借款。后因亏空巨大,甲将余款500万元交给其子,跳楼自杀。(事实六)
请回答。
关于事实五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 : 以同期银行定期存款4倍的高息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
B : 甲虽然虚构事实吸纳巨额资金,但不构成诈骗罪
C : 甲非法吸纳资金,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D : 对甲应以非法经营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本题考查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 A项,依据民法的相关规定,在
银行利息4倍的范围内,其债权人利益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甲以银行定期存款4倍的高
息放贷的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故A项错误。
BC项,甲四处散发宣传单(宣传特征),假借为加盟店筹资,承诺3个月后还款并支付
银行定期存款2倍利息(储蓄特征)从社会上(公众性)筹得资金1000万元的行为,满足
《刑法》第176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因为甲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吸收资金
后仍对“储户”还本付息,所以不是诈骗犯罪。故BC项正确。
D项,由于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所以不存在数罪并罚的问题。故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