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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法律漏洞的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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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选题
某商场促销活动时宣称:“凡购买100元商品均送80元购物券。对因促销活动产生的纠
纷,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刘女士在该商场购买了1000元商品,返回800元购物券。
刘女士持券买鞋时,被告知鞋类商品2天前已退出促销活动,必须现金购买。刘女士遂
找商场理论,协商未果便将商场告上法庭。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认识是正确的?( )
A : 从法律的角度看,“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是一种学理解释权的宣称
B : 本案的争议表明,需要以公平正义去解释合同填补漏洞
C : 当事人对合同进行解释,等同于对合同享有法定的解释权
D : 商场的做法符合“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正确答案: B
解析:
某商场促销活动时宣称的“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其中“最终”二字,表明其解释优
于其他任何人的解释,显然是宣称某商场自己具有解释权,且其解释具有最终效力。这
很显然是一种“正式解释权”的宣称。故A项错误。哪些商品以及这些商品何时参加促
销,某商场与刘女士约定不清而发生争议。若任由某商场确定,显然有损刘女士的权益,
故需要以公平正义去解决双方的纠纷,故B项正确。所谓法定解释,是指具有解释权的
人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当事人当然不享有此种解释权,故C项错误。“权利
和义务相一致”原则,要求当事人享有权利时,必须履行与此相关的义务,不能仅行使
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商场拒绝刘女士持券买鞋,显然是不履行促销义务,故D项错误。
2 、 单选题
某商场促销活动时宣称:“凡购买100元商品均送80元购物券。对因促销活动产生的纠
纷,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刘女士在该商场购买了1000元商品,返回800元购物券。
刘女士持券买鞋时,被告知鞋类商品2天前已退出促销活动,必须现金购买。刘女士遂
找商场理论,协商未果便将商场告上法庭。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认识是正确的?(
)(2012年)
A : 从法律的角度看,“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是一种学理解释权的宣称
B : 本案的争议表明,需要以公平正义去解释合同填补漏洞
C : 当事人对合同进行解释,等同于对合同享有法定的解释权
D : 商场的做法符合“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正确答案: B
解析:
某商场促销活动时宣称的“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其中“最终”二字,表明其解释优
于其他任何人的解释,显然是宣称某商场自己具有解释权,且其解释具有最终效力。这
很显然是一种“正式解释权”的宣称。故A项错误。哪些商品以及这些商品何时参加促
销,某商场与刘女士约定不清而发生争议。若任由某商场确定,显然有损刘女士的权益,
故需要以公平正义去解决双方的纠纷,故B项正确。所谓法定解释,是指具有解释权的
人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当事人当然不享有此种解释权,故C项错误。“权利
和义务相一致”原则,要求当事人享有权利时,必须履行与此相关的义务,不能仅行使
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商场拒绝刘女士持券买鞋,显然是不履行促销义务,故D项错误。
3 、 单选题
关于法律漏洞,下列哪一项说法是错误的?( )
A : 法律漏洞是法外空间
B : 任何社会都存在一些法律不能调整、无须调整或不宜调整的社会关系或领域
C : 在法律制定时即已存在的法律漏洞为自始漏洞
D : 关于某个法律问题,法律依其规范目的或立法计划,应积极地加以规定却未设规定
的法律漏洞是明显漏洞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查法律漏洞。A选项错误,法律漏洞不同于法外空间。漏洞不是简单的缺失状态,而
必须是不合目的的、或者说依其目的被评价为不好的缺失状态。法律规范的缺失可能是
合乎目的的,也可能不是合乎目的的。合乎目的的缺失被称为“法外空间”,也就是原
本就不应由法律来调整的领域。
4 、 多选题
新郎经过紧张筹备准备迎娶新娘。婚礼当天迎亲车队到达时,新娘却已飞往国外,由其
家人转告将另嫁他人,离婚手续随后办理。此事对新郎造成严重伤害。法院认为,新娘
违背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侮辱了新郎人格尊严,判决新娘赔偿新郎财产损失和精
神抚慰金。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 )(2014年)
A : 由于缺乏可供适用的法律规则,法官可依民法基本原则裁判案件
B : 本案法官运用了演绎推理
C : 确认案件事实是法官进行推理的前提条件
D : 只有依据法律原则裁判的情形,法官才需提供裁判理由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无法律规则可以适用的,法律原则才可以作为弥补规则漏洞的手段发挥作用。在本案,
缺少可资适用的法律规则裁判,故法官可依照《民法典》规定的民法基本原则裁判,故A项成立。演绎推理是从大前提和小前提中必然地推导出结论,或结论必然地蕴含在
前提之中的推论。所谓大前提是因为该命题代表整体,所谓小前提则代表整体中的人或
事。在本案,法律规定是大前提,案件事实是小前提,进行的是演绎推理。故B项成立。
法律推理的前提有二:一是法律规定;二是案件事实。故C项成立。
法官不管是依据法律原则裁判,还是依据法律规则裁判,都需要提供裁判理由,故D项
不成立。
5 、 多选题
新郎经过紧张筹备准备迎娶新娘。婚礼当天迎亲车队到达时,新娘却已飞往国外,由其
家人转告将另嫁他人,离婚手续随后办理。此事对新郎造成严重伤害。法院认为,新娘
违背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侮辱了新郎人格尊严,判决新娘赔偿新郎财产损失和精
神抚慰金。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 )
A : 由于缺乏可供适用的法律规则,法官可依民法基本原则裁判案件
B : 本案法官运用了演绎推理
C : 确认案件事实是法官进行推理的前提条件
D : 只有依据法律原则裁判的情形,法官才需提供裁判理由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无法律规则可以适用的,法律原则才可以作为弥补规则漏洞的手段发挥作用。在本案,
缺少可资适用的法律规则裁判,故法官可依照《民法典》规定的民法基本原则裁判,
故A项成立。演绎推理是从大前提和小前提中必然地推导出结论,或结论必然地蕴含在
前提之中的推论。所谓大前提是因为该命题代表整体,所谓小前提则代表整体中的人或
事。在本案,法律规定是大前提,案件事实是小前提,进行的是演绎推理。故B项成立。
法律推理的前提有二:一是法律规定;二是案件事实。故C项成立。
法官不管是依据法律原则裁判,还是依据法律规则裁判,都需要提供裁判理由,故D项
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