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内容
1.2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知识点:物权的设立、变更】
1. 物权的设立与转让(可基于合同或法律规定)
2. 不动产登记(产权证)与合同效力(买卖合同)的关系
项目 内容
• 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一般情况 •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买卖合同不需要登记)
特殊规定 但法律规定或合同有约定的,必须按其规定或约定(如抵押必须登记生效)3. 预告登记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
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90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例题】关于不动产权设立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不动产权变动未经登记,不影响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消灭不动产权合同的效力
B.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C.不动产权的设立属自愿登记
D.不动产权自合同成立时设立
E.不动产权物权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答案:ABE
解析: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
有权可以不登记 。 不动产登记, 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知识点:物权的种类-用益物权】
1. 物权的种类(三大类)2. 建设用地使用权
项目 内容
• 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有土地上
概念
• 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在地上、地表、地下分别设立
建设用地使用
• 采用出让(有偿有期限)或划拨(无偿无期限)两种方式
权的设立
• 设立应申请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赠与或者抵押
• 流转后的土地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建设用地的剩余期限
建设用地使用
权的流转、续 • 地上建筑物等附属设施一并处分(房随地走)
期限
•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怎么交费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3.居住权
项目 内容
内涵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管理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4.地役权
项目 内容
内涵 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的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形式 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设立
地役权非强制要求登记,未经登记的,地役权有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抵押
转让 需役地转让时,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供役地转让时,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4年试题】关于居住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B.居住权自居住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C.居住权可以继承
D.居住权人有权出租设立居住权的住宅
答案:A
解析:选项B错误,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选项CD错误,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
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022年试题】关于地役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地役权自登记时设立
B.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
C.地役权属于担保物权
D.供役地上的建没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地役权。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髙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
产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从性质上说,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
益物权。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