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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城市给水排水处理厂站工程
案例(十二)
背景材料:
某公司中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处理规模为70万m3/d。其中包括中水处理系统,中水处理系统的配水井为
矩形钢筋混凝土半地下室结构,平面尺寸17.6×14.4m,高11.8m,设计水深9m;底板、顶板厚度分别为1.1m、0.25m。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配水井基坑边坡坡度1:0.7(基坑开挖不受地下水影响),采用厚度6~10cm的细石混凝土护面。配水
井顶板现浇施工采用扣件式钢管支架,支架剖面如图4-1所示。方案报公司审批时,主管部门认为基坑缺少降、
排水设施,顶板支架缺少重要杆件,要求修改补充。
事件二:在基坑开挖时,现场施工员认为土质较好,拟取消细石混凝土护面,被监理工程师发现后制止。
事件三:项目部识别了现场施工的主要危险源,其中配水井施工现场主要易燃易爆物体包括脱模剂、油漆稀释[注:天一文化专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可转发或复印传播]
料……。项目部针对危险源编制了应急预案,给出了具体预防措施。
事件四:施工过程中,由于设备安装工期压力,中水管道未进行功能性试验就进行了道路施工(中水管在道路两
侧)。试运行时中水管道出现问题,破开道路对中水管进行修复造成经济损失180万元,施工单位为此向建设单
位提出费用索赔。
问题:
1.图4-1中基坑缺少哪些降排水设施?顶板支架缺少哪些重要杆件?
2.指出图4-2、图4-3中A、B名称,简述本工程采用这种形式螺栓的原因?
3.事件二中,监理工程师为什么会制止现场施工员行为?取消细石混凝土护面应履行什么手续?
4.事件三中,现场的易燃易爆物体危险源还应包括哪些?
5.事件四所造成的损失能否索赔?说明理由。
1.(1)基坑坡顶缺少截水沟;基坑底部缺少排水沟和集水坑。
(2)顶板支架缺少扫地杆和剪刀撑。
2.(1)A为止水片(或者止水环);B为聚合物水泥砂浆。
(2)采用这种形式螺栓的原因:止水环起到止水的作用,平衡浇筑混凝土对侧模产生的侧压力。
3.(1)基坑开挖深度为496.0-490.6+1.1=6.5m>5m该基坑支护专项方案需要专家论证,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
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因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调整的,修改后的专项
施工方案应当重新审核和论证。
(2)取消细石混凝土护面应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
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4.现场的易燃易爆物体危险源还应包括:木模板、油漆、挖掘机燃油,木工车间木屑、氧气瓶、乙炔瓶等。
5.(1)不能索赔;
(2)理由:破开道路对中水管进行修复造成的经济损失,是由于施工单位未对中水管道进行功能性试验而造成
的,是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考点1:整体式现浇钢筋混凝土池体结构施工流程
测量定位→土方开挖及地基处理→垫层施工→防水层施工→底板浇筑→池壁及顶板支撑柱浇筑→顶板浇筑→功
能性试验[注:天一文化专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可转发或复印传播]
考点2:对拉螺栓
1.作用:平衡混凝土浇筑对模板侧压力[注:天一文化专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可转发或复印传播]
2.两端能拆卸的螺栓中部应加焊止水环,止水环不宜采用圆形,且与螺栓满焊牢固。
3.螺栓拆卸后混凝土壁面应留有40-50mm深的锥形槽。
4.在池壁形成的螺栓锥形槽,应采用无收缩、易密实、具有足够强度、与池壁混凝土颜色一致或接近的材料(聚
合物水泥砂浆)封堵,封堵完毕的穿墙螺栓孔不得有收缩裂缝和湿渍现象。
考点3:施工缝设置
1.池壁与底部相接处的施工缝,宜留在底板上面不小于200mm处;底板与池壁连接有腋角时,宜留在腋角上面不
小于200mm处;
2.池壁与顶部相接处的施工缝,宜留在顶板下面不小于200mm处;有腋角时,宜留在腋角下部。
3.构筑物处地下水位或设计运行水位高于底板顶面8m时,施工缝处宜设置高度不小于200mm厚度不小于3mm的止水
钢板。
考点4:无粘结预应力筋施工工艺流程
钢筋施工→安装内模板→铺设非预应力筋→安装托架筋、承压板、螺旋筋→铺设无粘结预应力筋→外模板→混凝
土浇筑→混凝土养护→拆模及锚固肋混凝土凿毛→割断外露塑料套管并清理油脂→安装锚具→安装千斤顶→同
步加压→量测→回油撤泵→锁定→切断无粘结筋(留100mm)→锚具及钢绞线防腐→封锚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