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内容
[注:天一文化专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可转发或复印传播]
3.4 主体结构工程施工
(5)预应力筋张拉完毕后应及时进行孔道灌浆。灌浆用水泥浆宜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调制的水泥
浆。
3.4.2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
1.技术要求
(2)砌体的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基础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 【1jz—2217补】
②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槎、接槎;
(4)砌体结构施工中,在墙的转角处及交接处应设置皮数杆,皮数杆的间距不宜大于15m。
(6)当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时,洞口净宽不应大于1m,其侧边距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1jz—1632—
4】
(7)施工脚手眼不得设置在下列墙体或部位:【1jz—1412】[注:天一文化专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可转发或复印传播]
①120mm厚墙、清水墙、料石墙、独立柱和附墙柱;
②过梁上与过梁成60º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③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④门窗洞口两侧石砌体300mm,其他砌体200mm 范围内;转角处石砌体600mm,其他砌体450mm范围内;
⑤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
⑥轻质墙体;
⑦夹心复合墙外叶墙;[注:天一文化专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可转发或复印传播]
⑧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2.砖砌体工程
1)烧结砖砌体
(2)砌筑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砌体时,砖应提前1~2d适度湿润,不得采用
干砖或处于吸水饱和状态的砖砌筑【1jz—1512】,块体湿润程度宜符合下列规定:
①烧结类块体的相对含水率60%~70%。
②混凝土多孔砖及混凝土实心砖不宜浇水湿润,但在气候干燥炎热的情况下,宜在砌筑前对其浇水湿润。
③其他非烧结类块体的相对含水率40%~50%。
(3)砌筑方法有“三一”砌筑法、挤浆法(铺浆法)、刮浆法、满口灰法四种。通常宜采用“三一”砌筑法,
即一铲灰、一块砖、一揉压的砌筑方法。【1jz—1424】
(4)砖墙砌筑形式有全顺、两平一侧、全丁、一顺一丁、梅花丁或三顺一丁等。
(6)砖墙灰缝宽度宜为10mm,且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7)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地区,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
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其中普通砖砌体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多孔砖砌体的斜槎长高比不
应小于1/2。斜槎高度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1jz—B卷—2106】
(8)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对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时,
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应做成凸槎,留直槎处应加设拉结钢筋,其拉结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每120mm墙厚放置1φ6拉结钢筋;当墙厚为120mm时,应设置2φ6拉结钢筋;
②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且竖向间距偏差不应超过100mm;
③埋入长度从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0mm,抗震设防烈度6度、7度地区,不应小于1000mm;
④末端应有90°弯钩。[注:天一文化专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可转发或复印传播]
(9)设有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的抗震多层砖房,应先绑扎钢筋,而后砌砖墙,最后浇筑混凝土。与构造柱相邻部
位砌体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每个马牙槎沿高度方向的尺寸不宜超过300mm,凹凸尺寸宜为60mm。
砌筑时,砌体与构造柱间应沿墙高每500mm设拉结钢筋,制筋数量及伸入墙内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1jz—
2011】【1jz—1811】【1jz—1411】【1jz—1512】
(10)正常施工条件下,砖砌体每日砌筑高度宜控制在1.5m或一步脚手架高度内。【1jz—1632—4】
2)砖柱和带壁柱墙砌筑的规定(24改)【1jz—2233—3补】
(1)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1jz—1811】
(2)带壁柱墙的壁柱应与墙身同时咬槎砌筑;
(3)异形柱、垛用砖,应根据排砖方案事先加工。
3.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24改)
(1)砌筑墙体时,小砌块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1jz—1632—4】
(2)小砌块应将生产时的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1jz—1632—4】
(3)小砌块墙内不得混砌黏土砖或其他墙体材料。当需局部嵌砌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的适宜尺寸的[注:天一文化专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可转发或复印传播]
配套预制混凝土砌块。
(4)小砌块砌体应对孔错缝搭砌。【1jz—1411】搭砌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单排孔小砌块的搭接长度应为块体长度的1/2【1jz—1632—4】,多排孔小砌块的搭接长度不宜小于砌块长度
的1/3;
②当个别部位不能满足搭砌要求时,应在此部位的水平灰缝中设φ4钢筋网片,且网片两端与该位置的竖缝距离
不得小于400mm,或采用配块;
③墙体竖向通缝不得超过2皮小砌块,独立柱不得有竖向通缝。
(5)墙体转角处和纵横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斜槎高度。临
时施工洞口可预留直槎,但在补砌洞口时,应在直槎上下搭砌的小砌块孔洞内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b20或C20的混
凝土灌实。
(6)砌筑小砌块时,宜使用专用铺灰器铺放砂浆,且应随铺随砌。当未采用专用铺灰器时,砌筑时的一次铺灰
长度不宜大于2块主规格块体的长度。
(7)小砌块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且灰缝应横平
竖直。【1jz—1632—4】
(8)需移动砌体中的小砌块或砌筑完成的砌体被撞动时,应重新铺砌。
(9)正常施工条件下,小砌块砌体每日砌筑高度宜控制在1.4m【1jz—1632—4】或一步脚手架高度内。
3.4 主体结构工程施工
4.填充墙砌体工程(24改)【1jz—1632—4】【1jz—2231—4】
1)一般规定
(1)采用普通砂浆砌筑填充墙时,烧结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士小型空心砌块应提前1~2d浇水湿润;蒸压加气
混凝土砌块采用专用砂浆或普通砂浆砌筑时,应在砌筑当天对砌块砌筑面浇水湿润。【1jz—16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