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电发票开具全攻略(附WEB端、APP端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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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WEB端)



第一步:进入开票界面



1.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开票员或有发票业务权限的办税员,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
在首页左下角的“热门服务”中,点击【发票业务】,进入【蓝字发票开具】模块。

也可以在首页进入【我要办税】,左侧菜单栏选择【发票使用】,在“发票开具”下点击【蓝字发票开具】。

2. 在蓝字发票开具模块中,系统自动显示本月可用发票额度。在“发票填开”下点击【立即开票】。




第二步:发票类型选择



1.系统弹出“立即开票”弹框后,在必选项“选择票类”中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可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选择“特定业务”“差额征税”或“减按征税”,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




第三步:界面信息填写



1.系统默认进入蓝字发票开具表单视图界面,点击右上角【切换至票样视图】,可切换至“票样视图”填写界面。

2.填写购买方信息,包括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购买方地址、电话等,购买方名称可在名称框中直接输入,系统根据输入的购买方信息进行模糊查询,提供相似选项以供选择,也可以点击“名称”右侧的图标选择常用客户。

3.选择项目名称,发票的“项目名称”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录入:
方式一:直接输入项目名称,系统通过智能匹配提供相似选项以供选择;

方式二:点击“项目名称”中的【自行选择商品编码】,在弹出的右侧菜单栏中填写项目名称,在“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中选择对应分类后,点击【保存并带入当前行】;


方式三:在已完成项目信息分类的前提下,点击“项目名称”录入框后的按钮,在弹出的“项目信息查询”页面中选择相应的项目;

方式四:点击“明细导入”,在弹出的明细导入页面下载EXCEL模板,填写后导入信息。


4.填写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信息,包括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相关信息,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选择所输入的金额是否含税。



第四步:确认开票并交付


1.开票信息填写后,可点击下方【预览发票】,核对发票信息,确认发票信息完整无误后,点击【发票开具】。

2.系统将提示进行身份认证,可打开电子税务局App或者个人所得税App扫码验证。认证成功后,点击【我知道了】。
3.数电发票开具成功后可通过“邮箱交付”“二维码交付”等方式传递给购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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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APP端)



第一步



打开电子税务局App,登录后点击首页【更多】,选择【功能中心】 -【发票使用】–【蓝字发票开具】;或点击选择【办&查】-【发票使用】–【蓝字发票开具】。




第二步



进入蓝字发票开具功能页面,点击【立即开票】选择需要开具的发票类型。在开票页面,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发票信息(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开票信息、支付信息、备注信息、经办人信息等)。






第三步



在开票信息位置,点击【添加项目明细】,在跳转后的页面中,输入项目名称,选择已维护的项目信息或系统的推荐选项,并录入单位、数量、金额等项目信息;也可点击【自行选择商品编码】,自行录入商品编码信息。





第四步



在备注信息位置,可点击【展开】在备注框中填写内容,或者选择场景模板,在带出的附加信息中填写内容;若场景模板中的附加内容还未满足需求,可点击【添加附加内容】,选择已维护的附加信息,也可以手工添加附加信息。




第五步



发票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预览】,可预览正式票样的发票内容,点击【横屏查看】,可以切换为横屏模式。




第六步



点击【发票开具】,跳转“确认开具”页面。检查票面信息后,若发现填写信息有误,点击【返回修改】可回到上一页面修改发票信息。若确认发票信息正确,点击【确认开具】,系统将对发票填写规范、业务逻辑进行校验;校验通过,系统自动进行发票赋码,加盖电子印章并生成电子发票,显示开票成功提示。





第七步



开票成功后,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多种方式将发票交付给购买方:
(1)点击【查看发票】,可在线查看发票PDF文件。


(2)点击【邮箱交付】,在弹出页面选择文件格式和输入邮箱地址,点击【确定】进行交付。

(3)点击【二维码交付】,在弹出页面将二维码展示给购买方,由购买方扫描二维码获取发票。


(4)点击【下载PDF】、【下载OFD】或【下载XML】,将发票文件下载到手机,再通过其他方式交付给购买方。

【 温馨提醒 】
1.电子税务局App仅支持开具数电发票。若您无法使用该功能,请确认您是否已核定了数电发票,或当前登录的人员是否被赋予开票权限。
2.电子税务局App不支持开具特定业务发票及纸质发票,若您存在上述开票需求,请通过网页端进行开具。
3.【邮箱交付】功能在初次使用前,需要先在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添加企业的发件邮箱。若邮箱交付无法使用,请先在网页端检查企业邮箱是否已正确维护,以及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发票
来源:北京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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