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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1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表彰北京市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1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表彰北京市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现将《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表彰北京市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如有意向请按照通知要求,于3月24日前完成线上材料提交,并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会办公室,后续学会办公室将统一报至北京市科协。

特别提醒:不能多渠道重复报送。

联系人:宋婷

电   话:010-68380744

邮   箱:bsaoffice@126.com

                                                            北京宇航学会

                                                          2026年3月17日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表彰北京市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学会、基金会,各区科协,各高校科协、院所科协、企业科协、园区科协等基层组织,各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表彰的通知》有关要求,市科协作为归口推荐单位,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表彰北京市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

全国创新争先先进集体推荐范围:北京地区从事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等方面工作的集体,原则上开展5年及以上相关领域工作。

全国创新争先先进个人推荐范围:北京地区从事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等方面一线工作的个人,原则上应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历。

一般不同时推荐集体和该集体中的个人。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且享受待遇的人员,除有新的重大贡献外,一般不再推荐。已获得过全国创新争先先进个人的,不作为先进集体负责人被推荐。已作为负责人获得过全国创新争先先进集体的,不作为先进个人被推荐。

(二)推荐名额

表彰名额为全国创新争先先进集体10个、全国创新争先先进个人300名。

市科协联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国资委开展北京地区推荐工作,归口向中国科协推荐名额为全国创新争先先进集体1个、全国创新争先先进个人8名(包含“科学普及和服务”领域1名、基层科协工作人员1名)。市科协对各市学会、基金会,各区科协,各高校科协、院所科协、企业科协、园区科协等基层组织,以及各市级有关单位的初步推荐名额不作限制。所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不得多渠道重复推荐。

二、推荐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践行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坚持“四个面向”,集体协作紧密、凝聚力强,作风端正、管理规范,具有良好声誉,堪为行业表率。

(一)全国创新争先先进集体推荐评选条件。近5年来,本集体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集体负责人及主要成员无违纪违法、科研失信等行为,集体负责人及主要成员70%以上应为中国籍,其中集体负责人须为中国籍,集体相关创新贡献与工作成果主要在国内完成。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基础研究领域。勇于开拓新方向,提出或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取得重大原创性科学发现,为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作出突出贡献。

2.核心技术攻关领域。聚焦关键领域突破、强化前沿技术引领,攻克“卡脖子”关键技术,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成功实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或形成重要技术标准,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作出突出贡献。

3.重大工程创新领域。在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或重大装备研制中,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实施模式,显著提升工程质量、安全与综合效能,打造行业标杆。

4.科学普及和服务领域。在科学普及、决策咨询、国际民间科技人文交流与合作、科技志愿服务或服务科协事业创新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全国创新争先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条件。须为中国籍,原则上应在职,无违纪违法、科研失信等行为,创新贡献与工作成果主要在国内完成。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基础研究领域。勇闯科学“无人区”,提出或解决重要科学理论问题,获得重大原创发现,得到国内外学术界高度认可,为提升我国原始创新能力作出重要贡献。

2.核心技术攻关领域。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难题,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落地应用,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有效破解产业发展技术瓶颈,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作出重要贡献。

3.重大工程创新领域。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难题,取得工程技术重大突破,为保障国家重大工程任务实施、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4.科学普及和服务领域。在科学普及、决策咨询、国际民间科技人文交流与合作、科技志愿服务或服务科协事业创新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渠道

各市学会、基金会,各区科协,各高校科协、院所科协、企业科协、园区科协等基层组织,以及各市级有关单位均可作为推荐单位。市科协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国资委,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推荐工作。

四、推荐工作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请候选集体和候选人注册登录“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在线填写相关材料,凭推荐码“3A9B89”提交至北京市科协。各推荐单位需要就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以及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拟推荐对象须在所在的工作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无异议,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后,方可进行推荐。

五、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突出一线导向。推荐工作要面向基层一线,重点向基层单位的人员倾斜。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表彰,县处级干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评选表彰总数的20%。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高级职称且继续从事科研教学一线工作、作出突出贡献者可按科研人员推荐参评。在成果贡献评价同等条件下,统筹考虑不同业务类型的结构比例,以保证表彰奖励的广泛性、代表性。

(二)严格推荐标准,严把评选质量。坚持以德为先,突出实绩导向,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成果贡献作为主要衡量标准,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事迹关、纪律关。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履行程序,对推荐工作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任。

(三)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监督管理。各推荐单位要确保评选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公平参选,杜绝暗箱操作。对在推荐评选表彰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评选资格并取消其所在推荐单位相应的推荐名额。

(四)做好宣传引导,发挥示范作用。切实发挥表彰奖励工作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统筹做好推荐评选、典型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展现良好形象,激励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以表彰对象为榜样,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矢志爱国奋斗、厚植家国情怀、锐意开拓进取,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科技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智慧和力量。

六、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1.请候选集体和候选人注册登录“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https://kecaihui.cast.org.cn),推荐码为3A9B89,在线填写提名表和有关附件材料等。需注意,系统中推荐单位应填写“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2.请推荐单位登陆北京市科协数字组织人才系统“通知材料”模块(http://bastservice.shzzpt.org.cn/Login)报送《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对象汇总表》(Excel格式)和推荐工作报告(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拟推荐对象审核、公示情况、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情况、推荐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书面材料包括:

1.《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先进集体初审推荐登记表》或《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先进个人初审推荐登记表》原件一式4份,使用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打印书面材料,书面材料须与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

2.非涉密证明(保密审查部门或所在单位签章)1份;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于3月25日17:30前完成“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和“北京市科协数字组织人才系统”线上以及纸质材料报送至北京市朝阳区育慧里4号北京科技社团服务中心615室,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北京科技社团服务中心:84650077-8615、84899521

市科协人事部:84634972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 年 3 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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