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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关于开展2025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经开区关于开展2025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经开区关于开展2025年度人力资源服务

机构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经开区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加强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维护人力资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00 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50号)及《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5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范围

注册地址为经开区范围内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设立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经营活动的机构),含在本市设立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机构)。

二、报告内容

经营情况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行政许可备案报告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经营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5部分内容。

三、报告方式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入天津市人社局官网(https://hrss.tj.gov.cn),点击“社会保险单位网上经办”,通过法人用户登录天津人社单位网上办事大厅,点击进入“人力资源市场”模块,选择“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业务功能进行填报(具体详见附件)。

四、报告公示

经开区人社局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情况在政府网站上进行统一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机构名称、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服务范围、设立分支机构、网站网址、行政许可和备案及其变更延续情况、行政处罚情况。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经营情况等信息,人社局不做统一公示,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根据情况在服务场所自行公示。

五、有关要求

(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报年度报告信息项,按要求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请于3月31日(星期二)前完成填报。

(二)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并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未按规定提交经营情况年度报告的,将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经开区人社局将根据年度报告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形成《2025年度天津市经开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情况表》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对年度报告公示内容的投诉举报线索,将严肃查实处理。

联系人:经开区人社局人力资源产业促进科

联系电话:25201650、25203391

附件: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单位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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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人力资源产业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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