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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1例!最高检发布海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奉化1例!最高检发布海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个海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非法占用国家级中心渔港海岸线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陆海统筹,提高经略海洋能力,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近年来,奉化区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海洋生态保护落地见效。

针对海洋固废污染突出问题,奉化区检察院依托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线索双向转化机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清理各类垃圾,推动建立常态化巡查和卫星遥感监测机制,实现从末端整治向源头防控转变。

在生态修复方面,奉化区检察院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衔接,对磋商无果的跨区域倾倒含重金属污泥案依法提起公益诉讼,追偿生态修复费用,推动建立“案件办理—生态修复—效果评估”全流程修复模式。办理10余件非法捕捞民事公益诉讼案,有效遏制海洋渔业资源破坏势头,有力守护海洋生态安全。

立足区域海洋生态保护实际,奉化区检察院在宁波市检察院指导下,联动多部门,在浙江省重要渔业生产基地——莼湖国家级中心渔港(范围覆盖“中国第一渔村”桐照村)建立“蔚蓝渔港”公益诉讼驿站,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同向发力。牵头成立象山港公益诉讼检察联盟,建立环港五县区线索移送、联合办案等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联席磋商、生态修复、普法宣传等方面的协同联动。

此外,奉化区检察院还借力专家“外脑”力量,与宁波海洋研究院开展深度合作,为海洋生态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生态损害鉴定评估、修复方案科学制定提供有力支撑,并探索建立海洋碳汇等相关工作机制,有效提升海洋生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

奉化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海洋领域一体履职,加强与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协同配合,以检察蓝守护碧海银滩,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司法屏障。

来源:奉化区院公益诉讼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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