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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下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迎查必备!

免费下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迎查必备!

【重要提醒】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要想做好特种设备迎查工作,首先要知道监管人员到企业后如何开展常规监督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就是检查内容,分两类,一类是安全管理类,包括设备档案、人员档案、机构及制度、安全责任落实四大类共14条,一家企业填一份;另一类是特种设备类,以下表格依次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气瓶充装单位等10类特种设备,每类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各有不同,请依据检查方法和要求认真准备材料备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

(安全管理)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及要求

检查结果

备注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无此项

1

设备档案

所抽查设备办理使用登记

检查被抽查设备的使用登记证、是否在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可查询。

2

所抽查设备在检验有效期内

查看抽查设备定期检验报告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在校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是否置于该设备显著位置。

3

按要求建立设备档案档案齐全

使用单位应当逐台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设备档案内容至少包括1使用登记证;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3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技术资料和文件,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含合格证及其数据表、质量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书、型式试验证书等;4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和修理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施工质量证明文件、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报告、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5特种设备的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和定期检验报告;6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7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8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校验、检修、更换记录和有关报告;9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及处理报告。

4

所抽查设备按要求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或者定期自行检查并有记录

查看使用单位设备维护保养或自行检查记录,抽查设备的年度检查报告,其中电梯的维护保养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其他设备的维护保养可以由本单位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具体见各类设备检查方法及要求。

5

有设备故障、异常情况处理记录

抽查设备运行记录。

6

有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记录

检查双重预防机制运行记录,形成《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留存《每日安全检查记录》《每周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及《每月特种设备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7

人员档案

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在有效期内,项目符合要求并办理聘用手续

查看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使用省局开发的“掌上查”微信小程序核查证件真伪,证件项目应与从事的管理或作业项目相符,证件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具体证件项目编号见附件。

8

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记录

查看使用单位的培训计划、记录等资料。使用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应做好记录。

9

机构及制度

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书面任命安全责任人

检查方法及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根据使用的设备种类、数量,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管理人员。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类别、品种、用途、数量等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逐台落实安全责任人:1使用电站锅炉或者石化与化工成套装置的;2使用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电梯的,或者在公众聚集场所使用30台以上(含30台)电梯的;3使用10台以上(含10台)大型游乐设施的,或者10台以上(含10台)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的;4使用客运架空索道,或者客运缆车的;5使用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大于50台(含50台)的。

2.按照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以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并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1使用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2.5MPa锅炉的;2使用5台(含5台)第Ⅲ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3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的;4使用10公里以上(含10公里)工业管道的;5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客运拖牵索道,或者大型游乐设施的;6使用各类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20台以上(含20台)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使用单位可以配备兼职安全员,也可以委托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人员负责使用管理,但是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仍然是使用单位。

10

建立并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在相关部门张贴或保存,便于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查阅。安全管理制度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需要设置时)和相关人员岗位职责;2特种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和有关记录制度;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锅炉能效测试申请实施管理制度;4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6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等管理制度;7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管理制度;8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9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制度;10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11)落实总局74号令有关制度

11

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有演练记录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根据使用的设备种类,分别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每一类设备应按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并做好记录,记录应包括演练信息、照片或视频。

12

安全责

任落实

书面任命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开展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查看安全总监和安全员任命文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总监一般由《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的安全管理负责人担任,安全员一般由《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的安全管理员担任。相关人员持证要求仍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执行。查看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培训、考核见证资料,培训可由被检查单位自主培训,也可以由社会培训机构培训。检查安全总监和安全员信息、任命情况是否通过使用单位企业端上传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

同一个企业使用多种类别特种设备的,可以只设1名安全总监,但安全总监应当熟悉所拥有的多类特种设备的基本知识;根据不同类别特种设备的要求和需要,分别配备1名或多名安全员。

13

制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特种设备安全总监职责》《特种设备安全员守则》等制度文件

查看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是否建立,是否进行动态调整管理。检查安全总监职责、安全员守则是否建立健全。

14

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机制

查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对照《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检查安全员落实日管控情况形成的《每日XX设备安全检查记录》;检查安全总监落实周排查情况形成的《每周XX设备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检查主要负责人落实月调度情况形成的《每月XX设备安全调度会议纪要》;检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及相关见证资料是否上传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检查安全总监、安全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报告和问题整改落实等履职情况是否予以记录并存档备查。

注:1. 检查结果在“符合”“不符合”和“无此项”相应项目栏中划“ √ ”;

2. 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及要求

检查结果

备注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无此项

1

使用标志

设备办理使用登记并将使用标志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锅炉应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应悬挂或者固定在锅炉、锅炉房或者集控室显著位置。

2

检验情况

设备在检验有效期内

检查受检设备的检验报告,并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核查。外部检验:每年检验一次。内部检验:每2年检验一次。水压试验:每3年检验一次。

3

水(介)质处理

有水(介)质化验记录和定期水(介)质化验报告

查看使用单位是否有水(介)质化验记录和定期水质化验报告;对于锅炉总额定蒸发量大于或者等于1t/h的蒸汽锅炉、锅炉总额定热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的使用单位,每班至少进行1次水质记录分析。

4

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具有有效证件并办理聘用手续

查看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使用省局开发的“掌上查”微信小程序核查证件真伪;作业人员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作业人员证的聘用记录中“用人单位”“聘用项目代号”“聘用起止日期”应填写完整,法定代表人一栏要签字或盖章;符合相关标准的锅炉,每班锅炉作业人员持证项目必须包括水处理(项目代号:G3)(具有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2.5MPa锅炉,使用单位需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每班一次的水汽质量化验指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水汽质量化验人员应持有G3证,不包括D级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

5

安全附件及仪表

液位(面)计有最高、最低安全液位标记

锅炉液位计应完好,无破损;锅炉最高、最低安全液位标记应清晰。

6

安全阀校验报告在有效期内,铅封完好

首先查看安全阀上的校验标记,校验标记应在有效期内,如果校验标记由于现场客观条件无法查看的,应查看安全阀校验报告,校验报告上的安全阀编号与实物一一对应,校验报告应在有效期内;现场查看铅封完好情况。

7

压力表检定证书在有效期内,封签完好

首先查看压力表上的检定标记,检定标记应在有效期内,如果检定标记由于现场客观条件无法查看的,应查看压力表检定证书,检定证书压力表编号应与实物一一对应,检定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查看铅封情况。

8

运行情况

按要求及时填写运行、检修记录

查看使用单位是否对锅炉运行情况进行记录;运行记录内容必须包括锅炉压力;运行记录填写应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记录时间不提前、不延后;锅炉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及处置的情况应做好记录,作业人员交接班应签名确认。

9

现场检查时锅炉运行的压力、温度、水位在额定参数范围内

查看锅炉液位计,显示的水位应在最高、最低水位之间;查看锅炉本体上的压力表,将压力表显示的压力与锅炉检验报告内的允许工作压力对比,压力表显示压力应等于或低于允许工作压力;查看锅炉温度表,显示的温度应等于或低于允许工作温度。

10

节能管理

有锅炉及其系统日常节能检查记录

对锅炉及其系统的能效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和监测。重点检查和检测的项目,包括锅炉使用燃料与设计燃料的符合性,燃料消耗量,介质出口温度和压力,锅炉补给水量和补给水温度,排烟温度,炉墙表面温度,以及系统有无跑、冒、滴、漏等情况。查看记录。

11

按要求进行定期能效测试

定期对锅炉及其系统运行能效进行评价,评价方法参照TSG 91-2021《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锅炉使用单位每两年应当对在用锅炉进行一次定期能效测试,测试工作宜结合锅炉外部检验,定期对锅炉及其系统运行能效进行评价,评价方法参照TSG 91-2021《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锅炉使用单位每两年应当对在用锅炉进行一次定期能效测试,测试工作宜结合锅炉外部检验,锅炉使用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有能力的测试机构进行定期能效测试。通过锅炉产品能效测试的新建锅炉,安装后的实际运行条件下其燃烧设备、节能设备与锅炉产品能效测试时完全一致的,在使用登记的六年内可以不进行定期能效测试。电加热锅炉、余热锅炉和垃圾焚烧锅炉可以不进行定期能效测试。

1. 检查结果在“符合”“不符合”和“无此项”相应项目栏中划“ √ ”;

2. 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

压力容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及要求

检查结果

备注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无此项

1

使用标志

设备按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并将使用标志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压力容器应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应悬挂或者固定在压力容器显著位置,当无法悬挂或者固定时,可存放在使用单位的安全技术档案中,同时将使用登记证编号标注在压力容器产品铭牌或者其他可见部位;抽查系统中设备录入情况。

2

检验情况

设备在检验有效期内

查阅检验报告,核查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现场查看在显著位置张贴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通过“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网上查询。

注:压力容器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以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

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检验一次;

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6年检验一次;

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在监控使用期间,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

4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3

定期自行检查情况

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查

查看该设备的年度检查报告,对使用的压力容器应每年至少进行1次年度检查。年度检查工作可以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经过专业培训的作业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若是使用单位自行实施的,年度检查报告应当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或者授权的安全管理人员审批。

4

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具有有效证件并办理聘用手续

查看现场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是否持有与从事工作对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使用“掌上查”核查证件真伪;作业人员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作业人员证的聘用记录中“用人单位”“聘用项目代号”“聘用起止日期”应填写完整,法定代表人一栏要签字或盖章。

5

安全附件及仪表

安全阀校验报告在有效期内,铅封完好

首先查看安全阀上的校验标记,校验标记应在有效期内,如果校验标记由于现场客观条件无法查看的,应查看安全阀校验报告,校验报告上的安全阀编号与实物一一对应,校验报告应在有效期内;现场查看铅封完好情况。

6

爆破片按照铭牌要求的期限定期更换

查看爆破片是否超过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期限;检查爆破片的安装方向是否正确,并核实铭牌上的爆破压力和温度是否符合运行要求。

爆破片单独作泄压装置的,爆破片和容器间的截止阀,应处于全开状态,并应加铅封,还应检查爆破片有无泄漏及其他异常现象。

爆破片和安全阀串联使用的,爆破片装在安全阀出口侧时,应注意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所装的压力表和截止阀,二者之间不积存压力,能疏水或排气;爆破片装在安全阀进口侧时,应注意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所装的压力表有无压力指示,截止阀打开后有无气体漏出,以判定爆破片的完好情况。

7

压力表检定证书在有效期内,封签完好

首先查看压力表上的检定标记,检定标记应在有效期内,如果检定标记由于现场客观条件无法查看的,应查看压力表检定证书,检定证书压力表编号应与实物一一对应,检定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查看铅封情况。

8

快开门联锁保护装置完整

1.查看资料和记录:出厂技术资料中是否有TSG21第3.2.16条要求的使用技术文件(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使用环境、校验周期、校验方法),使用单位是否按照规定方法和周期进行校验并作记录。

2.现场查看:当快开门达到预定关闭部位方能升压运行的联锁控制功能;当压力容器的内部压力完全释放,安全联锁装置脱开后,方能打开快开门的联动功能;具有压力容器“有压”“零压”指示及“超压”声光报警,提醒操作人员采取相应措施的功能。

注: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是指进出容器通道的端盖或者封头与主体间带有相互嵌套的快速密封锁紧装置的压力容器,但是用螺栓(例如活节螺栓)连接的不属于快开门式压力容器

9

运行情况

现场检查时压力容器运行的压力、温度在额定参数范围内

对照出厂资料等材料,明确压力容器运行的压力、温度的额定参数范围;查看压力容器运行的压力、温度的实际工作参数,并确定是否在额定参数范围内。

注:1.检查结果在“符合”“不符合”和“无此项”相应项目栏中划“ √ ”;

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

压力管道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及要求

检查结果

备注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无此项

1

使用标志

工业管道办理使用登记

工业压力管道应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对照《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抽查系统中设备录入情况。

2

检验情况

设备在检验有效期内

检查受检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报告,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工业管道要在山东省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系统核查。

长输管道

年度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进行全面检验的年度可不进行年度检验。

全面检验:新建管道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全面检验。

公用管道

年度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进行全面检验的年度可不进行年度检验。

全面检验:GB1-Ⅲ级次高压燃气管道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8年,GB1-Ⅳ级次高压燃气管道、中压燃气管道、GB2级管道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12年,以PE管或铸铁为管道材料的管道全面检验周期不超过15年。

工业管道

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和2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判废。

GC1、GC2级压力管道的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按照基于风险检验(RBI)的结果确定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9年;

GC3级管道的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9年

3

长输管道和燃气管道检验信息按规定录入全国压力管道检验信息管理系统

检查受检管道的定期检验报告,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并核查上网情况。

4

定期自行检查情况

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查

查看年度检查报告,年度检查如由使用单位进行,检查人员应经过使用单位开展专业培训后方可开展年度检查工作。使用单位也可将年度检查工作委托给具有压力管道检验资格的机构,年度检查主要检查管道在运行条件下是否有影响安全的异常情况,一般以外观检查和安全保护装置检查为主,必要时进行壁厚测定和电阻值测量。年度检查每年至少1次。若是使用单位自行实施的,年度检查报告应当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或者授权的安全管理人员审批。

5

安全附件及仪表

安全阀校验报告在有效期内,铅封完好

首先查看安全阀上的校验标记,校验标记应在有效期内,如果校验标记由于现场客观条件无法查看的,应查看安全阀校验报告,校验报告上的安全阀编号与实物一一对应,校验报告应在有效期内;现场查看铅封完好情况。

6

爆破片按照铭牌要求的期限定期更换

查看爆破片是否超过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期限;检查爆破片的安装方向是否正确,并核实铭牌上的爆破压力和温度是否符合运行要求。

爆破片单独作泄压装置的,爆破片和容器间的截止阀,应处于全开状态,并应加铅封,还应检查爆破片有无泄漏及其他异常现象。

爆破片和安全阀串联使用的,爆破片装在安全阀出口侧时,应注意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所装的压力表和截止阀,二者之间不积存压力,能疏水或排气;爆破片装在安全阀进口侧时,应注意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所装的压力表有无压力指示,截止阀打开后有无气体漏出,以判定爆破片的完好情况。

7

压力表检定证书在有效期内,封签完好

首先查看压力表上的检定标记,检定标记应在有效期内,如果检定标记由于现场客观条件无法查看的,应查看压力表检定证书,检定证书压力表编号应与实物一一对应,检定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查看铅封情况。

8

运行情况

现场检查时压力管道运行的压力、温度在额定参数范围内

对照检验报告等材料,明确压力容器运行的压力、温度的额定参数范围;通过压力表和运行记录等查看压力容器运行的压力、温度的实际工作参数,并确定是否在额定参数范围内。

1.检查结果在“符合”“不符合”和“无此项”相应项目栏中划“ √ ”;

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及要求

检查结果

备注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无此项

1

使用标志及安全警示

设备按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并将使用标志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电梯应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使用标志应固定在电梯轿厢内(或者扶梯、人行道出入口)易于乘客看见的显著位置;电梯应在下次检验、检测期限内使用。

2

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引起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在用电梯应在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设置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载人和载货电梯一般置于电梯轿厢内,杂物电梯一般置于电梯层门旁,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一般置于入口和出口。

3

检验情况

设备在检验有效期内

电梯使用标志中,下次检验日期是否在有效期限内;抽查电梯检验报告,并在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可查询。

4

安全保护装置

电梯轿厢内设置的紧急报警装置有效,联系畅通

现场测试电梯内的紧急报警装置,紧急报警装置应畅通并能有效应答。

5

轿厢门防夹保护装置有效

试验电梯在关门的过程中,触碰触板或遮挡光幕,电梯门是否重新开启。

6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急停开关有效且有清晰的永久性标识

检查时要求维保单位或使用单位作业人员进行操作,急停开关按下时,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停止运行;查看急停开关标识情况。

7

自动扶梯围裙板上的防夹装置完整

围裙板要装防夹装置,由刚性和柔性部件例如:毛刷、橡胶型材组成,水平间隙不大于4mm。

8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出入口处梳齿板完好

梳齿板的端部应修成圆角,其形状应做成使其在与梯级、踏板或胶带之间造成夹脚的危险尽可能降至最低,梳齿板的圆角半径应不大于2mm,梳齿板应易于更换;梳齿板与电梯梯级的啮合深度不小于4mm。

9

在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之间,按要求装设防护挡板(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大于等于400mm的除外)

在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之间,应设置一个固定的无锐利边缘的垂直防护挡板,其高度不应小于0.3米,且至少延伸至扶手带下缘25毫米处。

10

显示信号系统

抽查呼梯、选层、楼层指示等显示信号系统功能有效,指示正确

查看电梯的呼层和楼层显示信号系统,系统应能正确显示,液晶显示屏无缺笔画现象。

11

维保情况

签订维保合同并在有效期内

看电梯维保合同,电梯维保合同应在有效期内,维保单位和维保人员均应具备相应资质。

12

有维保记录,并经安全管理人员确认

查看维保记录,维保记录应维保人员填写并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电梯应至少15天维保一次。

实行电梯无纸化维保模式的,电子维保记录效力等同于电梯纸质维保记录。

1.检查结果在“符合”“不符合”和“无此项”相应项目栏中划“ √ ”;

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

起重机械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及要求

检查结果

备注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无此项

1

使用标志

设备按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并将使用标志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或存放档案中

现场查看是否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是否悬挂固定在显著部位,当无法悬挂或固定时,可存放在安全技术档案内;查看特种设备使用标志信息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2

额定起重量(额定起重力矩)标识,且固定在显著位置

查看使用现场,起重机械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设置使用注意事项提示牌、额定起重量(额定起重力矩)标识。

3

检验情况

设备在检验有效期内

查阅检验报告,核查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现场查看特种设备使用标志中的检验信息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如下:

(1)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缆索式起重机,每年1 次;

(2)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2年1次;

(3)定期检验日期以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首次检验,依规停用后重新检验的检验合格的年月为基准计算,下次定检日期不因本周期内的流动作业、复检、不合格整改或者逾期检验等因素而变动。

4

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并办理了聘用手续

查看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持有与从事工作对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使用“掌上查”核查证件真伪; 作业人员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作业人员证的聘用记录中“用人单位”“聘用项目代号”“聘用起止日期”应填写完整,法定代表人一栏要签字或盖章;地面操作人员不需要持证。

5

安全保护装置

按要求设置紧急停止开关且完好

由持证的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现场操作,运行时警示铃应正常工作;紧急停止开关按下时,起重机械应立即停止运行,且不能自动复位;当起重机供电电源中断后,凡涉及安全或者不宜自动开启的用电设备均应当处于断电状态,避免恢复供电后用电设备自动运行。

6

按要求设置起重量限制器且完好

现场检查,起升机构应当设置起重量限制器且完好。

7

按要求设置力矩限制器且完好

现场检查,起重量随幅度变化的起重机械应当装设力矩限制器且完好。

8

按要求设置防坠安全器且完好

少抽查1台起重机械,现场检查防坠安全器,在校验有效期内(每2年校验1次)。

9

按要求设置高度限制器且完好

现场检查高度限制器。

起重机械高度限位是起重机上限制运动行程和工作位置的安全装置,其作用是当吊具上升至设定或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动力源,使吊具不再继续升高,避免吊具与横梁、卷筒、臂架部件相撞导致部件损坏等事故。近年来,桥式、门式起重机使用中,由于高度限位装置配置不当、缺失、损坏和失效等原因引起的事故比例较高。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用桥式、门式起重机3月底前要满足“双限位”装置的要求。2022年3月31日前,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桥式、门式起重机加装一套不同于原配置形式的高度限位装置,确保该设备满足“双限位”装置的要求。但对于已经安装了传动式高度限位装置(如齿轮、蜗轮蜗杆传动式高度限位器等)的新出厂或在用桥式、门式起重机,不再要求设置“双限位”装置。

10

维保情况

按规定进行定期自行检查和维护保养

查看起重机械定期自行检查和检修记录,检修内容和周期应符合产品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以及起重机械检查与维护规程相关标准的要求。

(1)使用单位应当按照产品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以及起重机械检查与维护规程相关标准的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自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并且对检查和维护保养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做出记录,保证在用起重机械始终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起重机械上使用聚氨酯材质的缓冲器,在安装使用期满5年时,应当更换;

(3)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时,使用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方可继续使用。

1.检查结果在“符合”“不符合”和“无此项”相应项目栏中划“ √ ”;

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8.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

客运索道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及要求

检查结果

备注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无此项

1

使用标志及安全标志

设备按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并将使用标志置于显著位置

查看使用现场,客运索道应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办理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是否置于乘客入口处或售票处等易于乘客看见的位置。

2

进站口设置乘客须知

现场查看被检查单位是否将使用安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引起乘客注意的位置。现场检查进出口是否设有显著的乘客须知和身高标尺,用于注明设备的运动特点、乘客适应范围、禁忌事项及注意事项等。

3

站台按规定设上下车线、禁止线等安全标志

查看站台是否设置了上下车线、禁止线等安全标志。

4

吊篮、吊箱内有安全说明

抽查至少一个吊篮、吊箱,查看是否有安全说明(禁止将手臂伸出窗外、禁止自行打开门、禁止摇晃、禁止吸烟和紧急联系电话)、定员和最大载荷的标志。

5

检验情况

设备在检验有效期内

查看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及检验报告,监督或定期检验报告下次检验日期是否在期限内。

6

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具有有效证件,且在显著位置公示

查看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使用省局开发的“掌上查”微信小程序核查证件真伪;作业人员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作业人员证的聘用记录中“用人单位”“聘用项目代号”“聘用起止日期”应填写完整,法定代表人一栏要签字或盖章;客运索道作业人员持证项目必须与从事的工作对应。

7

通信装置

站房之间有专用电话,至少有一条外线电话,并能保持通讯可靠

查看电话配备情况,站房与站房之间是否有专用电话,并至少有一个站房或在站房附近装设外线电话,检查通讯是否有效。

8

沿线广播系统有效

要求被检查单位对沿线广播进行操作,广播声音应当清晰,能覆盖整条索道区域。

9

应急救援

有应急救援装备,并按照要求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查看被检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演练记录,检查预案中涉及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急救物品是否配备。

10

运行及维保情况

按规定进行设备运营前试运行检查、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

抽查设备运行记录及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巡线记录、检修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是否及时填写。

1.检查结果在“符合”“不符合”和“无此项”相应项目栏中划“ √ ”;

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9.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

大型游乐设施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及要求

检查结果

备注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无此项

1

使用标志及安全标志

设备按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并将使用标志置于显著位置

少抽查1台(套)大型游乐设施,现场查看是否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是否悬挂或者固定在乘客入口处或者售票处等易于乘客看见的显著部位;查看特种设备使用标志信息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2

设有显著的警示标志

查看使用现场,在入口处或易发生意外的危险部位等位置是否张贴或悬挂显著的警示标志,用于提醒乘客危险行为。

3

进出口设有显著的乘客须知和身高标尺等安全标志

现场查看被检查单位是否将使用安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引起乘客注意的位置。检查进出口是否设有显著的乘客须知和身高标尺,用于注明设备的运动特点、乘客范围、禁忌事宜等。

4

检验情况

设备在检验有效期内

查阅检验报告,核查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现场查看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是否固定在显著位置,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5

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具有有效证件,且在显著位置公示

查看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使用省局开发的“掌上查”微信小程序核查证件真伪; 作业人员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作业人员证的聘用记录中“用人单位”“聘用项目代号”“聘用起止日期”应填写完整,法定代表人一栏要签字或盖章;作业人员持证项目必须与从事的工作对应;作业人员证应在入口处或操作亭等显著位置公示。

6

安全保护装置

抽查配备的安全带、安全压杠等乘客束缚装置,应当完好有效

查看设备本体,应配备安全带、安全压杆等安全保护装置,抽查配备的安全带、安全压杆,目测、手动试验、感官判断,安全带固定应牢固可靠,安全压杆不应有影响安全的空行程,动作应可靠。

7

抽查座舱舱门锁紧装置,应当完好有效

现场抽查座舱,查看座舱的锁紧装置是否有效,锁紧装置不能从内部被乘客自行打开。

8

应急救援

按照要求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现场检查被抽查设备的应急预案、应急装备、应急演练等情况。运营使用单位对每台(套)大型游乐设施应当制定专门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对每台(套)大型游乐设施组织1次应急救援演练。

9

运行及维保情况

按规定进行设备运营前试运行检查、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

查看运行、检修记录,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开展设备运营前试运行检查、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调阅被抽查设备的监控视频,核查试运行检查记录的时间、作业人员等信息真实性。

1.检查结果在“符合”“不符合”和“无此项”相应项目栏中划“ √ ”;

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10.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及要求

检查结果

备注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无此项

1

使用标志及安全标志

设备按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并将使用标志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现场至少抽查1台场(厂)车,查看场车是否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是否张贴在驾驶室挡风玻璃的右前方等显著位置;查看特种设备使用标志信息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2

悬挂有效牌照

现场查看,车辆应取得有效的牌照,牌照应分别悬挂在车头和车尾。

3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现场查看,叉车应当在醒目的位置以图形或者文字形式设置具有下列含义的安全标志:禁止站在货叉上、禁止站在货叉下、手指或者手被挤压风险提示,配备安全带的叉车还应当包括扣紧安全带;观光车辆应当在醒目的位置以图形或者文字形式设置具有下列含义的安全标志:系好安全带、灭火器、车未停稳前请勿下车。

4

检验情况

设备在检验有效期内

查阅检验报告,核查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现场查看车辆是否在显著位置张贴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5

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具有有效证件

查看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使用省局开发的“掌上查”微信小程序核查证件真伪;作业人员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作业人员证的聘用记录中“用人单位”“聘用项目代号”“聘用起止日期”应填写完整,法定代表人一栏要签字或盖章;作业人员持证项目必须与从事的工作对应。

6

安全装置

车辆的照明系统仪表盘正常

现场操作,由车辆驾驶员操作车辆照明系统,照明系统应能正常工作,查看仪表盘是否正常。

注:2023年12月1日起,新出厂的叉车还应当设置司机权限信息采集器,当采集器失效、拆除或者司机信息不正确时,车辆不能启动

7

车辆的行车、驻车制动系统有效

现场查看与操作,驻车制动系统应当通过纯机械装置把工作部件锁止,手柄操纵的驻车制动控制装置应当有防止意外释放的功能,坐驾式车辆的司机在座位上就可以实现驻车制动;由车辆驾驶员操作车辆的行车、驻车制动系统,制动系统应能有效制动。

8

能发出清晰声响的警示装置(如喇叭)

现场查看与测试,乘驾式叉车和观光车辆应当设置由司机控制、能够发出清晰声响的警示装置(至少包括喇叭、倒车蜂鸣器等),其中,侧站/侧坐驾驶的叉车可不设置倒车蜂鸣器;由车辆驾驶员现场测试警示装置,功能正常。

9

车辆后视镜有效

现场查看,车辆后视镜是否完好,设置数量、功能是否符合要求;观光车辆应当在左右各设置一面后视镜;坐驾式平衡重式叉车和侧面式叉车应当设置一个或多个后视镜;如果采取摄像显示装置代替后视镜,应当满足后视镜的同等功能。

10

按要求配备灭火器(仅观光车辆)

现场查看,观光车辆是否配备灭火器,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每节车厢应当配备在有效期内的灭火器,并且妥善固定、便于取用。

11

按要求配置安全带(仅坐驾式车辆)

现场检查,查看车辆司机及每名乘客位置是否配备安全带;安全带是否完好,有效。

12

紧急断电开关有效(仅电动车辆)

现场查看与演示。查看是否设置非自动复位且能切断所有驱动部件电源的紧急切断装置;装置安装位置应当方便司机操作;由驾驶员操作演示,紧急断电开是否有效。

注:紧急断电开关是在紧急情况下,需要帮助时触动的开关,按下急停开关不会造成电动场车故障,工作时只需将急停开关提起复位。

13

视频监控装置有效(仅观光列车)

现场查看,观光列车是否按要求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能否清晰监测到车内乘客、道路及周边环境;视频存储时间不少于72h。

14

运行及维保情况

按规定进行定期自行检查和维护保养

现场查阅资料,查看车辆检修记录,车辆应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修并做好记录。

15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在上下车站点处明示行驶路线图

现场查看,查看上下车站点处是否设置行驶路线图。

1.检查结果在“符合”“不符合”和“无此项”相应项目栏中划“ √ ”;

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1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及要求

检查结果

备注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无此项

1

许可资格

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检查充装许可证许可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实际地址、营业执照等与许可证是否一致。

2

现场抽查时未发现超范围充装

抽查充装的移动式压力容器、介质与许可证发证范围是否一致。

3

作业人员

现场作业人员持有有效证件

抽查充装单位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使用“掌上查”核查证件真伪;人员证件聘用记录中“用人单位”“聘用项目代号”“聘用起止日期”应填写完整,法定代表人一栏要签字或盖章;作业项目与所持证件是否一致,持有A、R2证书。

4

质量安

全管理

书面任命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开展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检查任命文件和培训及考核合格的书面记录。

5

制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特种设备安全总监职责》《特种设备安全员守则》等制度文件

查看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是否建立,是否进行动态调整管理;检查安全总监职责、安全员守则是否建立健全。

6

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机制

查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对照《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检查安全员落实日管控情况形成的《每日压力容器设备安全检查记录》;检查安全总监落实周排查情况形成的《每周压力容器设备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检查主要负责人落实月调度情况形成的《每月压力容器设备安全调度会议纪要》;检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及相关见证资料是否上传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检查安全总监、安全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报告和问题整改落实等履职情况是否予以记录并存档备查。

7

有充装前后检查记录

检查充装前后检查记录,登录山东省特种设备充装管理系统查看充装前后检查记录是否完整、真实;电子记录中作业人员信息与实际作业人员是否一致。

8

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并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质量追溯信息系统

现场测试并上网查看,登山东省特种设备充装管理系统查看充装单位是否正常使用充装追溯信息系统。

9

设备条件

所使用压力容器、工业管道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

查看使用登记证,现场抽查设备使用登记证副本和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是否设置在显著位置;抽查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核对其使用登记证;查看设备使用登记证登记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10

所使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

设备定期检验、年度检查报告,查看是否在有效期内,检验中发现的隐患是否采取措施消除。

11

所使用安全阀校验报告在有效期内,铅封完好

首先查看安全阀上的校验标记,校验标记应在有效期内,如果校验标记由于现场客观条件无法查看的,应查看安全阀校验报告,校验报告上的安全阀编号与实物一一对应,校验报告应在有效期内;安全阀整定压力是否小于或等于压力容器或工业管道设计压力;现场查看铅封完好情况。

12

所使用爆破片按照铭牌要求的期限定期更换

检查爆破片。

13

所使用装卸用管按要求实施了定期耐压试验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C ROOO5-2011)6.3 条第六款规定,装卸用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充装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对装卸用管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耐压试验,试验压力为装卸用管公称压力的1.5倍,试验结果要有记录和试验人员的签字。”检查试验记录。

14

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要求

现场进入充装区域前按要求对移动容器进行检查

应当查看需要充装的介质;检查随车人员相关的证件如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且所运输化学品必须与运输证所列范围一致押运人员要有随车押运证等相关证件、压力容器使用证及有效期。

15

充装前在指定位置停车、熄火、切断车辆总电源,并采取防止移动容器滑动的有效措施

现场查看是否存在防止移动容器滑动的装置。

16

充装时在车辆正前方放置“正在充装”的警示标志

现场查看。

17

按要求填写充装记录(介质、充装量或者充装压力等)

检查充装记录,充装记录是否由持证人员签字;登山东省特种设备充装管理系统抽查充装记录。

1.检查结果在“符合”“不符合”和“无此项”相应项目栏中划“ √ ”;

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1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

气瓶充装单位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及要求

检查结果

备注

符合

不符合

无此项

(存在问题)

1

许可资格

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查看充装许可证及其有效期;查看营业执照和充装许可证、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是否一致;如有信息变更是否及时按规定向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或备案手续。

2

现场抽查时未发现超范围充装

现场查看气瓶类别、充装介质类别是否与充装许可证许可范围一致。

3

作业人员

现场作业人员持有有效证件

1.查阅作业人员档案;查看是否按规定配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项目代号:P、A),作业人员的配备,应与本单位充装气瓶数量及其特性等相适应;2.抽查在岗充装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查看:是否持证上岗;证书作业项目是否与实际作业项目一致;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证书聘用栏目有无聘用信息并加盖公章;3.抽查充装作业人员聘用合同、用工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票据及工资发放证明等,确认用工性质;4.登录总局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系统(http://cnse.samr.gov.cn//)或微信小程序“特设人员掌上查”,录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相关信息,判断证书真伪。

4

质量安

全管理

书面任命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开展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检查任命文件和培训及考核合格的书面记录。

5

制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特种设备安全总监职责》《特种设备安全员守则》等制度文件

查看气瓶充装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是否建立,是否进行动态调整管理;检查安全总监职责、安全员守则是否建立健全。

6

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机制

查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对照《气瓶充装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检查安全员落实日管控情况形成的《每日气瓶充装安全检查记录》;检查安全总监落实周排查情况形成的《每周气瓶充装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检查主要负责人落实月调度情况形成的《每月气瓶充装安全调度会议纪要》;检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及相关见证资料是否上传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检查安全总监、安全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报告和问题整改落实等履职情况是否予以记录并存档备查。

7

有充装前后检查记录

现场查看或调阅视频,检查气瓶充装前是否逐只开展充装前检查,主要包括气瓶是否登记、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瓶体外观和漆色是否符合要求、气瓶是否自有产权气瓶(车用气瓶除外)、是否为待充装介质的专用气瓶、瓶阀是否完好等内容;是否按要求逐只开展充装后检查,主要包括气瓶气密性是否良好、充装量是否在规定范围内、瓶体外观是否完好无异常等内容;充装前后检查记录是否如实记录并通过自建追溯系统上传至“山东省特种设备充装安全管理系统”,人员信息与实际作业人员一致。

8

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并使用气瓶充装质量追溯信息系统

现场演示并查看自建充装质量追溯信息系统,现场演示气瓶充装前后检查、充装活动,扫码追溯电子标签是否有相关信息;登录企业自建充装质量追溯信息系统,查看充装前后检查、充装以及人员等信息是否如实记录,要素是否齐全;抽查某时间段记录,与“山东省特种设备充装安全管理系统”对比,查看数据信息是否一致,是否存在选择性过滤充装信息等问题。

9

设备条件

使用压力容器、工业管道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

查看使用登记证,现场抽查设备使用登记证副本和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是否设置在显著位置;抽查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核对其使用登记证;查看设备使用登记证登记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10

使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

抽查设备定期检验、年度检查报告,查看是否在有效期内,检验中发现的隐患是否采取措施消除。

11

使用安全阀校验报告在有效期内,铅封完好

首先查看安全阀上的校验标记,校验标记应在有效期内,如果校验标记由于现场客观条件无法查看的,应查看安全阀校验报告,校验报告上的安全阀编号与实物一一对应,校验报告应在有效期内;安全阀整定压力是否小于或等于压力容器或工业管道设计压力;现场查看铅封完好情况。

12

使用爆破片按照铭牌要求的期限定期更换

现场检查。

13

按要求装设紧急切断系统

检查罐区、卸车区的紧急切断装置。

14

充装气瓶要求

气瓶按单位办理使用登记

查看气瓶登记档案及其使用登记证,《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是否更新,是否与数据库保持一致;气瓶信息是否上传至省气瓶信息数据库;登录企业建充装追溯系统,查看气瓶数量信息是否与“山东省特种设备充装安全管理系统”登记信息一致。

15

所充装气瓶的基本信息按要求录入本单位数据库(抽查)

现场抽查充装的气瓶,查看自建充装追溯系统是否能查询气瓶基本信息。

16

已充气气瓶上的信息化标志、漆色符合规定抽查

现场抽查,信息化标志应完整,用手机扫描能直接获取气瓶充装等基本信息,且信息与实际气瓶信息一一对应,保持“瓶码一致”;漆色完好且颜色符合当地登记机关规定的统一专用颜色要求。

17

现场抽查时未发现充装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气瓶、报废气瓶以及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

现场检查。

1.检查结果在“符合”“不符合”和“无此项”相应项目栏中划“ √ ”;

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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