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鉴定人无法出庭的情况说明,看得我有些心酸

是的,鉴定人不是铁人,也有自己的衰老和疾病,也有力不从心的时候。
出庭是法定义务,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后果很严重。
但疾病,是正当理由之一。
点开这份文件看到开头时,下意识的判断,以为人没了,看完后松了一口气。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活动的指导意见》:
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到庭作证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不到庭书面申请:(可以不到庭的所有法定情形)
1.未按照法定时限通知到庭的;
2.因健康原因不能到庭的;
3.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到庭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到庭的;
5.有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到庭的。
经人民法院同意,未到庭的鉴定人可以提交书面答复或者说明,或者使用视频传输等技术作证。
《民诉法》
第七十六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九条鉴定人出庭费用按照证人出庭作证费用的标准计算。
总结一下:
1.一般情况下,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出庭。
2.健康原因是正当理由。
3.不出庭,不等于不需要给出书面答复或者说明。依然需要通过书面或视频形式协助法庭对鉴定意见进行有效质证。如果开庭当天身体状况不允许,可以和主审法官商议,后期提交书面意见。
法不强人所难,鉴定人有自己的衰老和疾病,可以在法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出庭,但需要通过其他变通的方式协助法庭定纷止争。
要求这个群体,也体谅这个群体。
谢谢。
那个,如果这位鉴定人,开庭当天恢复了,记得及时联系法院,前去开庭。
我之所以写了这一篇,也是做了善意的推测。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