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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讲记 可下载】楞严经讲解 第032课 别被内心的“剧情”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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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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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含摄了二转和三转FL的要义,尤其侧重于二转。在初转FL中,通常承认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的存在,比如《俱舍论》中并没有提及万法的空性;而本经常常先分析现象,然后抉择这些现象在实相中并不成立。

在前文中,我们宣说了十处的内容,对眼耳鼻舌身根及各自的对境,以根境对应的方式抉择完毕。今天,我们要宣说十二处中的最后一对——意处和法处。与前十处比较起来,这一部分稍微有点难,但也并非完全无法理解。

◎破意根与法处

《俱舍论》中提到,眼、耳、鼻、舌、身根是有色根。作为色法五根一一对应的境尘也都属于色法,而且这种对应是固定的有部宗的观点,色声香味触都有实体,是真正存在的境尘。

在前五境之外,第六境被称为法处或法尘,它的有境是意识或意根。意根的对境法尘并不像色声香味触一样具有色法的体性而是依靠意根显现的一种影像有部宗认为这种影像也是一种实有存在

阿难,汝常意中,所缘善恶无记三性,生成法则。

佛陀说:“阿难,你意根的所缘一般有三种:善法、恶法、无记法,此三性是生成法尘的定则。”

“法则”在藏文本中译为诸法实相,也可以称为法相。

意根的对境是法尘。法尘包括什么呢?善法、恶法和无记法。此处提及的“法”并不是佛法,而是意识的对境“法尘”,如眼根的对境是色尘一样。在《俱舍论》中,法处包括受蕴、想蕴、行蕴、无表色以及抉择灭、非抉择灭与虚空七种;而本经将法处分为善法、恶法和无记法三性。接下来,我们将分析这三性。

此法为复即心所生,为当离心别有方所?

“这些法尘是由你的意根之心产生,还是除了意根以外另有所在之处?”

善、恶、无记这三种法,到底是从心而生,还是于心外的某个地方存在?

阿难,若即心者,法则非尘。非心所缘,云何成处?

“阿难,如果法尘是由心产生,则其所生的法就不能称为尘,也不能成为心的所缘。如果不是心的所缘,法尘怎能成为意识的对境法处呢?”

若善、恶、无记三法尘由心产生,能生的心有明知的特性,所生的法尘也应该具觉知性而非境尘,因为具有觉知性的法就应该是心,而不应成为心的所缘。

许多人认为六尘实有,如声音作为耳根的所缘是存在的,同样法尘作为意根的所缘境,肯定也是存在的。然而,如果法尘是由心产生的,那么它就不能成为心的对境或所缘。

以上是第一个方面的分析,“法尘即心”。

若离于心别有方所,则法自性,为知非知?

“如果法尘在心之外另有所在,那么请问,此法尘的自性是有知觉还是没有知觉?”

这里是第二个方面“法尘离心”,其中又分为两个层次。

如果认为法尘在心之外的地方存在,而法的自性又不在心外,以此就能发出两个过失。

知则名心,异汝非尘,同他心量。

第一,如果心之外另行存在的法尘有知觉,那么——

“有知者应该叫作心,离开你的心而又有知,这个法就应该不是尘,如同他人之心。”

有知觉者就是心。本来法尘是心的对境,不同于你有觉知的心识,但既然它是你心识之外的法,又具有知觉,那此法就应该不是尘而是心,如同他人的心相续一般。

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于汝?

“如果说有觉知的法尘在你的心之外另行存在,而且它就是你的心——可是你的心没有两个相续,怎么在你之外还另有一心呢?”

这里的道理也很简单。无论是善法、恶法还是无记法,如果你执著法尘是自心之外另行存在的有知觉之法,而且这个法尘也是你的心,那么,你的心是一颗心,你心的对境法尘成为另一颗心,这样一来,你与法尘便成了一个相续中的两颗心,但这是任何人都不会承认的。例如,我在心中观想佛像,所观想的佛像如果是另一颗心,一个人就具有两颗心了,但这肯定是不合理的。

前面的问题是“法尘自性为知非知”,其中第一层“法尘为知”已经破完了,下面是第二层“法尘非知”。

若非知者,此尘既非色声香味,离合冷暖,及虚空相,当于何在?

第二,“如果说法尘没有知觉,这个尘既不是色、声、香、味等四尘,也不是离、合、冷、暖等触尘,更不是虚空相,那么法尘到底在哪里呢?”

法尘肯定不是色法,因为色法是眼睛的对境;也不是声音,因为声音是耳根的对境;也不是香或味,它们分别是鼻根和舌根的对境;离合、冷暖属于触觉的范畴,作为身根的对境,它们也不是法尘;进一步而言,法尘也不是虚空。

无知觉的事物无外乎色声香味触和虚空,除此之外,在世上找不到其他的法了。如果法尘不是色声香味触和虚空,又非说存在一个非知觉的法尘,那么它究竟在何处呢?

今于色空都无表示,不应人间,更有空外。

“从色到空之间,法尘都无可表示,也不能说在虚空之外,人间还有一个地方是法尘的所在。”

这样抉择下来,从色、声、香、味、触到最后的虚空之间,所谓的法尘都无法被确切地表述出来。我们无法说法尘是四方形或圆形的,是好看或好听的,但是除了从色尘到虚空之外也找不到其他法,而且虚空无有边际,虚空之外也不会有他法存在,那么法尘到底是什么?

在世间中,色法与虚空囊括了一切对境。除了色与空以外,你能不能指出一个法尘的实体?任何人都是没办法的。通过以上的抉择,我们可以了知,眼见不可得,耳闻、鼻嗅、舌尝与身触都不可得;同样地,意知也了不可得。

从某个层面而言,抉择空性也可以很简单。贝若札纳尊者曾根据密宗见解撰著了一部《心经》的略释,其中在抉择“无眼耳鼻舌身意”时,与此处的直指很类似。尽管在名言现相中六根确实是存在的,但在胜义实相层面,这些都是了不可得。

在整个人世间中,色空之外哪里有法尘的存在?如果在色空中没有,除此之外也没有。

心非所缘,处从谁立?

“此法尘既不是心,也不是心的所缘,所谓的处从何安立?”

若离心以外另有一个无知觉的法尘,那它肯定不是能缘的心,也不能成为心的所缘;如果不是心的能缘和所缘,法处在哪里安立?以什么来表示这个法处?其实,如果不依靠心,法尘根本无法建立。

是故当知,法则与心,俱无处所。

下面是总结:“所以应当知道,心的对境法尘和心本身,两者都没有处所。”

前面已经抉择了意根的本体不成立,同样,其对境法尘的本体也不成立。

则意与法,二俱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意根和法尘二者都是虚妄的,本不是因缘所生,也不是自然之性。”

意根和法尘在世俗中是存在的,但在胜义中却了不可得。如此抉择之后,行者应通达无所住的境界,如《金刚经》云:“若心有住,即为非住。”如果心有所住,就不是真正的安住。究竟而言,有住就是无住,有和无是一样的。世俗中的有在胜义中没有,有就是无,无就是有,二者看似相违,但实际上不矛盾。麦彭仁波切在《定解宝灯论》里也说现空无二无别,这么说看起来好像相违,但实际上是极为深妙的法义

总之,意处和法处不是因缘生,也不是自然性,而是如来藏妙真如性的显现。真正观察其本体的时候了不可得,未经观察的时候却了了分明。在一些密宗的直指法及灌顶仪轨中都提到,心里产生的或善或恶的念头,就像虚空中聚集的白云和乌云一样;观心的当下,善恶均消于本性当中,如同云雾消逝于法界虚空。

通过以上比喻,我们应该认识到:在心识面前,色声香味触法的影像虽然可以显现,意识也可以辨别这个声音好不好听,酥油好不好吃……;但究竟而言,万法都如虚空,皆非实有。

「显十八界虚妄

以上对十二处抉择完毕,接下来我们继续宣说十八界。

复次阿难,云何十八界,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再者,阿难,为什么十八界本是如来藏妙真如性?”

所谓十八界,指的是六根界、六尘界和六识界。

界在梵语中意为种子,《俱舍论》中也有类似的说法。在汉地,一些大德认为“界”有领域和界限的意思,表示特定的范围。比如,欲界是有欲望的众生所在之界,色界是有光明色之界,无色界是没有色法之界。界在《宝性论》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意为“界性”,也即事物的固定本质,如石头有石头的界,金子有金子的界,每个众生皆具如来藏,如来藏即是众生的一种界性。总之,“界”的涵义比较广,有种子、界限及界性等义

十八界为六根、六境和六识,其中以六识为主。如果能够破除六识,想要遮破根和境也会比较容易。比如,房屋的承重墙非常重要,其他的墙都依靠它来支撑。如果承重墙倒了,那么其他的墙就会因为失去依靠而倒塌。因此,虽然这里是破十八界,但实际上着重破斥从眼识到意识这六识。

「显眼识界虚妄

阿难,如汝所明,眼色为缘,生于眼识。

佛陀说:“阿难,如你所知,以眼根和色法为缘,能生起眼识。”

眼是根,色是境,依靠这两个因缘能产生眼识,阿难自然承许这一点。在这一段中阿难没有说话,只是聆听佛陀的开示。

此识为复因眼所生,以眼为界;因色所生,以色为界?

佛陀问:“这个眼识是从眼根产生、以眼为界,还是从色法产生、以色为界?”

对于眼识,这里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遮破。如果眼识真实存在,那么它是从眼根而生、从色法而生还是从二者和合而生?

例如,一个混血儿的父亲是西方人,因此他具有西方人的血统;而他的母亲是东方人,依靠母亲的因缘,他也具有东方人的血统。那么,这个混血儿究竟是以父亲、母亲还是父母共同的血统为界呢?

阿难对此保持沉默,没有回答。

◎破眼识因眼生

阿难,若因眼生,既无色空,无可分别。

“阿难,如果眼识只是从眼根而生,在这种情况下色和空都不存在,那就没有眼识可以分别的对境。”

色和空可以含摄青黄赤白、山川瓶子等眼睛所见的一切法。没有色与空,我们就无法辨别外境的景象。如果认为眼识只依靠眼根就能产生,这就意味着眼识不观待色空;但若没有所取境,眼识又能分别什么呢?

纵有汝识,欲将何用?

“即使你有眼识,又有什么用处呢?”

如果眼识只依靠根而产生,与色空没有任何关系,那么就算你有眼识,它又有什么作用呢?这样的眼识是多余的,因为它无法辨别色法。

汝见又非青黄赤白,无所表示,从何立界?

“如果你的所见没有青黄赤白等颜色,也就是没有任何可以表示之法,又从何安立眼识界呢?”

如果眼识只依靠眼根就能产生,那么你就应该见不到青色、黄色、赤色、白色,以及方形、三角形、上下左右等各种表示法,因为作为眼识的唯一因,眼根上没有青黄赤白等颜色。既然眼根上什么表示法都没有,那又怎么建立眼识的界呢?

倘若眼识仅仅依靠眼根产生,那么整个世界中五花八门、形形色色的现象都将化为乌有,而这显然是很大的过失。因此,认为眼识只依靠眼根就能产生,这种观点是不合理的。

◎破眼识因色生

第二种观点是“依靠色法而产生眼识”。这种说法也不合理,为什么呢?

若因色生,空无色时,汝识应灭。云何识知是虚空性?

“如果眼识从色而生,当你看见虚空时,虚空没有色法,那么你的眼识就应该灭尽,又如何了知虚空的本性呢?”

如果眼识仅仅依靠外面的柱子、瓶子等色法就能产生,那么,当你见到面前的虚空时,由于虚空本身不是色法,所以你的眼识就应该不存在。如此一来,你将永远无法见到虚空,因为眼前除了色法以外不应看到任何东西。那么,当你面对空空荡荡的虚空时,又怎能说你知道那就是虚空呢?

事实上,人们可以看到虚空,当所见空中没有色法时,就称之为“见到了虚空”,就像没有光明时人们会说看到了黑暗一样。

若色变时,汝亦识其色相迁变。汝识不迁,界从何立?

如果眼识只依色法而产生,“那么当色尘迁变之时,你也能识别色相的变化,说明你的识并没有随色迁变,这样所谓的界从何安立?”

这里稍微有一点难懂,是通过辩论给对方观点发了一个太过。

当外境的色法迁变时,比如你看到红、蓝等法变成了白、黑等法,如果你的眼识还能识别这种变化,就说明眼识并没有随着色法的变化而变化。如果色法变了,而眼识却没有随之变化,怎么能建立从色法产生眼识界的观点呢?根本无法建立。

从变则变,界相自无。

“如果眼识随着色尘的变化而变化,那所谓的界相自然不复存在。”

为什么?如果眼识随着外境色法而变,就意味着色法能作用于眼识;既然外境刹那坏灭,眼识也应该随之坏灭,这样二者都消失之后,所谓的界也无从建立。

不变则恒,既从色生,应不识知虚空所在。

“若外面的色法有变化,而眼识却不随之改变,眼识就成了恒常不变;这样不变的眼识既然从色法中产生,那就永远无法了知虚空的所在。”

如果说眼识不随着外境的改变而改变,那么眼识就成了恒常之法。这样恒常的眼识既然从色法当中产生,那就会有不见虚空的过失,因为色法和虚空的特性不同。

比如,依靠瓶子产生了眼识,而且眼识不随瓶子的改变而改变,那这样的眼识就只能见到瓶子,而永远见不到虚空,因为一旦见到了虚空,就意味着眼识已经改变了。

◎破眼识因二者生

以上分析了两种情况,从眼根产生眼识不合理,从色法产生眼识也不合理。接下来,我们分析第三种观点:眼识依色法和眼根这两者而生。

很多人认为:当所缘缘的外境和增上缘的根这两个因缘具足的时候,就可以产生眼识。若我们深入观察,就知道这种说法同样不合理,为什么呢?

若兼二种,眼色共生,合则中离,离则两合,体性杂乱,云何成界?

“如果说眼识由眼根和色法二者共生,那么根色二者是相合还是相离而生的眼识?如果根色相合而生眼识,那眼识中间必有缝隙而相离;如果二者相离而生眼识,那么它们与眼识应有两处相合。无论是哪一种情况,眼识的体性都会杂乱,又怎能安立为界呢?

有人可能会认为,眼识的产生不能没有眼根,也不能没有色法,所以眼识是由这两个因缘共同生起的。

这样的观点也有过失,为什么呢?如果眼识由眼根和色法二者共同产生,那么眼根与色法不外乎离合两种情况。若是根色相合而生眼识,就会导致“合则中离”。理由是,一为对境,一为眼根,眼识既然由它们共同生出,就与二者都有相合之处,眼识中就会分出两部分,一部分与根有关系,另一部分与境有关系。在这样的眼识中,根的部分和境的部分之间必定有所分隔,即所谓“中离”。

长水子璇和蕅益大师都认为,根有知觉尘没有知觉,对应这两者,如果识一部分有知觉一部分没有知觉,完全不合理。当然,《俱舍论》中提到根属于没有知觉无情法,此处的意义有所不同。

前面分析了第一种情况,如果根尘合而生眼识的话,那么眼识中间应该是分离的。下面接着说第二种情况,如果根尘分离而产生眼识,那么眼识和二者有相合的部分,如此眼识也要分两部分这样一来,眼识的体性就会杂乱。

为什么呢?因为属于尘的范畴,眼根属于根的范畴,二者共生的眼识到底是属于外境的性质,还是根的性质,抑或是这两者混合而在眼识中分两半呢?尘是外在的是内在的而二者所生的眼识本是一种心识,既没有根的微尘,也没有外境色法的微尘。色心的性质本来不同,如果这些混杂在一起,就会出现很多难以解释的矛盾

因此,眼识由眼根和色法二者共生的观点也不能成立。

是故当知,眼色为缘,生眼识界,三处都无。

“所以应当知道,以眼和色为缘产生眼识的说法,在详细观察之后并不成立,这三处都是无法安立的。”

以上的观察直接破了眼识,间接破眼根和色尘。眼根、色尘、眼识这三处都不能成立,就像石女儿与龟毛兔角一样。

则眼与色及色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因此,眼根、色尘和眼识界这三者,本不是因缘所生,也不是自然之性。”

究竟而言,这些都是光明如来藏的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