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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核查别再"抄模板":仪器两次校准之间到底查什么、怎么判?一篇讲透实操

期间核查别再"抄模板":仪器两次校准之间到底查什么、怎么判?一篇讲透实操

期间核查别再"抄模板":仪器两次校准之间到底查什么、怎么判?一篇讲透实操

技术实务·阅读约 9 分钟

评审现场最常见的对话之一:

专家翻开期间核查计划——"你们每台设备都是每半年一次?"质量负责人点头。"核查记录里怎么只有一串数据,判据呢?结论呢?"满屋子翻文件。

再看那份计划:天平、培养箱、离心机"一刀切"半年一次,方法栏统一写着"送检合格",评审员笔一挥——不符合项。

期间核查可能是实验室设备管理中最容易走形式的环节。它不是写给评审看的作业,而是两次校准之间帮你"早发现、少追溯"的保险丝。这篇按"查什么、谁来查、多久查、怎么查、怎么判、超差怎么办"六个问题,把实操要点一次讲清。

一句话本质期间核查是在两次正式检定/校准之间,用简化方法验证设备的示值(或修正值)是否仍保持在校准时的可信状态——重点盯的是漂移这类系统效应。它不是再检定,不必全参数、全量程;查的是"还稳不稳",不是"合不合格"。依据 CNAS-GL052:2022 对定义的概括。

01先搞清:期间核查到底"查"的是什么?

条款层面,三套体系要求一致:CNAS-CL01:2018(等同 ISO/IEC 17025:2017)6.4.10规定"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对设备性能的信心时,应按程序进行核查";资质认定 RB/T 214-2017 4.4.3要求建立和保持相关程序,4.4.6还专门要求对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法定计量机构则对应 JJF 1069-2012 6.4.5.6。

注意三个关键词都是"当需要时"——意味着实验室先要回答"需不需要",而不是全员摊派。

表 1 期间核查与检定/校准的区别(依据 CNAS-CL01:2018、CNAS-GL042:2019、RB/T 214-2017)
对比项
检定 / 校准
期间核查
目的
全面评定计量特性,确定示值误差、给出修正值/不确定度,实现溯源
验证两次校准之间校准状态是否保持可信,监控漂移趋势
依据
检定规程 / 校准规范
实验室自编核查程序/作业指导书
范围
全部规定参量和量程
只选典型点、常用点、易漂移点,可只查一个或几个点
实施者
有资质的外部机构(或建标内部机构)
实验室自己,用核查标准完成
关注点
系统误差 + 随机误差的全面评价
主要考核系统效应,测量时尽量排除随机效应干扰
结果效力
给出法定/溯源性结论
不改变溯源地位,只决定"能否继续信任并使用"
为什么校准了还要查?校准只证明"校当时"合格。高频使用、环境波动(温湿度、振动、电磁干扰)、移动搬运、样品污染、误操作过载,都可能让设备在校准周期内悄悄失准。GB/T 27025 实务解读说得直白:期间核查最大的价值,是及时发现异常、缩短设备失准后的结果追溯期——等下次校准才发现问题,可能要回溯一整年的报告。

02哪些设备必须查?哪些可以不查?

CNAS-CL01-G001:2018 明确:并不是所有设备都需要期间核查,判断时至少考虑校准周期、历次校准结果、质量控制结果、使用频率与性能稳定性、维护情况、人员及环境变化、使用范围变化等因素。结合 CNAS-GL042:2019《测量设备期间核查的方法指南》,按"必要性 + 有效性"筛选:

🔍 重点核查对象优先纳入计划

  • 校准周期长、使用频率高的设备(天平、色谱/光谱类)
  • 性能不稳、易漂移易老化,或历次校准波动大、结果临近最大允许误差(MPE)的
  • 新购、对其计量特性变化还不了解的设备
  • 经常携带到客户现场、脱离机构直接控制的设备
  • 使用/储存环境恶劣或发生过剧烈变化的
  • 关键测量设备、计量标准器,准确度要求高、结果风险大的
  • 曾误操作、过载、摔碰、维修后或寿命临近到期的
  • 检测/校准方法明确规定使用前需核查的(如 ICP-MS 开机查灵敏度)

✅ 可不查或降频的情形留好论证记录

  • 性能稳定、维护及时有效、对结果不确定度贡献小的设备
  • 使用频率很低、历年校准结果稳定且远离限值的
  • 纯辅助设备(普通离心机、干燥箱等),可用功能检查替代
  • 有效期内、按规定储存使用的有证标准物质,通常不需要期间核查
    ——除非有信息表明其可能被污染、变质(CNAS-CL01-A025 注 5)

注意右栏的关键词是"论证并留痕":不查不是口头豁免,要在风险评估或设备台账里写清理由——"稳定"得有历年校准数据支撑。另外,2023 年发布的 GB/T 27431-2023《合格评定 测量设备期间核查的方法指南》已把上述方法体系上升为国家标准,方法选择可直接对照。

03多久查一次?定期计划 + 触发式补查

频次同样由设备稳定性和使用情况决定,校准结果接近 MPE、易漂移、使用频繁的加密;稳定可靠的可降低(CNAS-GL042:2019 第 6.2 条)。实务中可参考以下量级建立初始频次,再用核查数据动态调整:

表 2 定期核查频次的实务参考(经验起点,非强制要求,需用自身数据修正)
设备类型
参考频次
计量标准器、易漂移的关键分析设备
每 1~3 个月 1 次
环境敏感、使用频繁的设备
每月 1 次
其他稳定性较好的适用设备
每 3~6 个月 1 次(校准周期内 1~2 次为宜)

年初制定计划按计划走,但以下触发场景必须"说查就查"(CNAS-GL042:2019 第 6.2.2 条):

不定期期间核查的八种触发情形
设备外出现场试验、脱离控制返回后误操作、过载、突然断电、死机后温湿度、振动等使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发生碰撞、跌落、电压冲击等意外维修、搬迁、停用封存后重新启用使用中数据可疑、对性能产生怀疑用于高准确度、高风险等非常重要场合,使用前方法标准明确要求每次试验前核查的

04怎么查?五种主流方法与核查标准选择

有证标准物质法首选

用 CRM 直接测试,与标准值比较。基体、浓度尽量与日常样品一致;化学分析类设备(色谱、光谱、ICP-MS)最常用,结果判定最直接。

留样再测法

校准后立即测稳定样品取参考值并妥善保存,定期复测比对。适合稳定性好、易保存的样品(电子元件、标准溶液等),不适用随时间老化的样品。

仪器间比对法

同一样品用同类已校准设备比对,判断结果一致性。没有 CRM 时的常用替代,参比设备稳定性要可靠。

方法间比对法

用不同原理的方法测同一样品,比较结果。适合多方法并存的实验室,可同时发现方法漂移。

控制图法趋势监控

用核查标准定期测定,绘制休哈特控制图(如均值-标准差 x-s 图),监控长期漂移趋势,区分系统效应与随机效应。

自校 / 规范简化法

条件允许时可按检定规程选点自校,或核查零点、本底、信噪比、波长准确度等关键功能指标。

图 1 控制图监控示意:连续上漂后突破控制限即触发预警
中心线 CL 为参考均值,UCL/LCL 为控制上下限;点出界或异常排列(连续单侧、趋势等)都应预警

核查标准怎么选?CNAS-CL01-A025 给出原则:优先选不确定度优于或相当的测量设备;没有时,选稳定性、重复性好且分辨力满足要求的设备/样品。核查标准本身要妥善使用、保存、维护,发生可能影响其稳定性的情况(摔碰、污染)时,先评估它还能不能当"标尺"——尺子不稳,量什么都不算数。若只作稳定的"中间媒介"传递比较,核查标准不一定需要单独校准取值。

05结果怎么判?三级处置 + En 值慎用

核查记录最常见的硬伤是"有数据、无判据、无结论"。按 CNAS-GL042:2019,以示值误差 δ 对最大允许误差 MPE 判定,分三级:

通过

δ 未超出 MPE:设备状态保持可信,正常使用,数据纳入趋势记录。

临界

δ 接近 MPE(即使尚未超差):加大核查频次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必要时提前再校准,进一步验证性能、规避风险。

超差

δ 超出 MPE:立即停止使用,及时再校准确认计量性能,分析原因,并追溯此前出具报告可能受影响的结果,采取补救措施。

特别提醒:En 值别滥用很多实验室用 En 值(|En| ≤ 1 通过)做判定,公式为 En =(x₁−x₀)/√(U₁²+U₀²)。但 CNAS-GL042:2019 明确指出:En 值只能评判设备在一段时间内的稳定性,没有考虑方法对设备的要求;它通常不会"带病误判合格",却容易在设备其实满足要求时误判为不符合。因此不推荐把 En 值单独作为期间核查的符合性判据——它适合比对/能力验证类评价,做设备核查结论时应回到 MPE 或内控限。留样再测等方法可另用方法标准规定的平行允差(如不超过允差的 1.5 倍)作为判据,但必须在作业指导书中事先写定。

06超差了怎么办?五步追溯闭环

查出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设备一停了之"。按 RB/T 214-2017 的设备异常处理要求,完整闭环是:

1
停用隔离

立即停止使用,加贴"停用/待修"标识并物理隔离,防止误用。

2
修复验证

送修或调整后,经检定、校准或核查表明恢复正常,方可重新投用。

3
影响回溯

梳理上次有效核查/校准至发现异常期间出具的报告,评估失准对结果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这一步必须留记录,是评审必问项。

4
客户沟通

确认结果受到影响的,按程序通知客户、追回或更正报告,必要时重新检测。

5
纠正预防

分析根本原因(操作、环境、老化、维护缺口),采取纠正措施,并据此加密后续核查频次、修订计划。

记录保存也别留短板:核查方案、原始数据、判定结论、处置措施均应归档可追溯;校准实验室对测量标准的溯源证书、质控数据、维修记录等技术记录,即使设备报废后也应至少保存 6 年(CNAS-CL01-A025 6.4.13)。

07五个高频误区,对照自查

1把期间核查做成"再检定"

全参数、全量程照搬检定规程,成本高、难坚持,还偏离了"查稳定性"的本意。选典型点、常用点、易漂移点即可。

2计划"一刀切"、年年照抄模板

所有设备统统一半年一次,既无风险分级也无频次依据。频次应随校准结果趋势、使用强度、异常历史动态调整。

3记录只有数据,没有判据和结论

"测得值 10.02"后面必须跟着:判据是多少(MPE/内控限)、判定结果(符合/临界/超差)、谁审核、怎么处置。否则等于没查。

4超差只停设备,不追溯报告

设备贴了停用标就翻篇,对失准期间发出的报告不评估、不通知。一旦客户投诉或评审倒查,这是最重的不符合之一。

5核查标准本身不受控

拿普通留样样品当核查标准,存放无环境控制、无稳定性确认,甚至被挪用、污染。标尺先失准,核查结论全部失真。

期间核查的底层逻辑其实很朴素:校准解决"从哪里溯源",期间核查解决"中间别掉链子"。

一套好的核查体系,不是计划做得多漂亮,而是——该查的设备没漏掉、触发情形真有人执行、每份记录都有判据和结论、超差之后报告追得到底。评审看到这样的记录,基本不会再追问。

你们实验室哪类设备的期间核查最难做?核查超差后做过报告追溯吗?评论区聊聊实战经历。觉得有用,点个「在看」,转给管设备台账和质量体系的同事对照自查。

依据与参考:· CNAS-GL042:2019《测量设备期间核查的方法指南》· GB/T 27431-2023《合格评定 测量设备期间核查的方法指南》(国家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CNAS-CL01-A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6.4.10 期间核查要求与注释)· CNAS-GL052:2022《电磁兼容检测领域设备期间核查指南》· 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4.4.3 / 4.4.6)· GB/T 27025-2019 实务解读:确保结果有效性之设备期间核查本文为技术实务梳理,具体核查方案、频次与判据应结合设备说明书、方法标准及本机构体系文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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