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哪些省市启动了省级零碳园区的申报工作和相应文件?国内各省市省级零碳园区申报工作及文件梳理(2025-2026年)
一、四川省
启动情况:2025年3月,四川省在全国率先印发《四川省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到2027年力争在全省打造一批零碳工业园区;2025年7月,公布首批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名单(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川攀枝花西区经济开发区、四川金堂经济开发区4家园区)。
申报文件核心内容:
申报条件:园区需符合《四川省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中的建设条件;绿色发展态势良好、试点条件较为成熟(具备绿电直供基础、能耗和碳排放统计能力等)。
申报程序:各园区编制试点建设方案,经所在市州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核后推荐至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审核方案,确定试点名单。
建设路径:采取“4+2”建设路径(清洁能源规模利用、绿色低碳产业培育、绿色低碳技术支撑、智慧能碳系统建设4个主要路径,以及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生态固碳和碳汇开发2个补充手段);省级工业发展资金将零碳工业园区纳入支持范围,对通过验收的零碳工业园区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后补助支持。
二、安徽省
启动情况:2025年10月,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省级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启动省级零碳园区试点创建。
申报文件核心内容:
申报条件:申报主体为省级以上开发区或特色园区(“园中园”需有明确四至边界);具备能耗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监测等基础能力;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符合《安徽省零碳产业园区建设方案(试行)》(皖发改产业〔2024〕254号)中的“创建准入标准”。
申报程序:各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园区编制《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经审核后推荐至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信厅、省能源局审核方案,重点评估产业基础、能碳管理可行性、碳减排潜力及建设路径;经公示后公布试点名单。
建设要求:需搭建智慧能碳管理平台,发展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动传统产业节能降碳改造,培育绿色低碳产业(如新型储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
三、内蒙古自治区
启动情况:2025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零碳园区培育建设方案》,计划通过试点推进、示范引领,培育创建一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零碳园区试点。
申报文件核心内容:
阶段目标:2025年启动零碳园区建设申报遴选工作,确定自治区零碳园区培育建设名单;2026-2028年全面开展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零碳园区建设;到2030年,深化零碳园区建设探索实践,更多自治区级零碳园区纳入国家级零碳园区试点。
建设要求:构建零碳园区电网系统、加强绿电高比例供给消纳、强化储能和柔性负荷管理、推进园区节能降碳改造、培育绿色低碳产业新动能、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推进碳捕集利用与碳汇开发。
支持政策:鼓励地方政府、园区企业、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等各类主体参与零碳园区建设,探索“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利益共享”的管理模式;谋划一批标志性、牵引性重大项目,增强园区整体绿电消纳能力。
四、海南省
启动情况:2025年12月,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海南自贸港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启动海南自贸港零碳园区建设申报工作。
申报文件核心内容:
申报条件:建设主体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及省级产业园区;建设范围为园区整体或“园中园”(“园中园”需有明确四至边界且连片);具备能耗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监测等基础能力;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
申报程序:各市县发展改革委组织园区编制建设方案(大纲见附件2),于2026年2月28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方案,按照分类建设、分批培育原则,确定海南自贸港零碳园区建设名单。
重点任务:构建新型零碳能源系统(发展风电、光伏、光热、生物质能等零碳能源,推进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建设)、打造产业降碳新模式(开展CCUS、新材料等领域技术研发,培育绿色低碳产业)、实施建筑减碳新示范(新建建筑按超低能耗、近零能耗标准建造)、完善交通脱碳新体系(推广新能源货车、物流车辆,建设充电桩、换电站等基础设施)。
五、湖南省
启动情况:2026年2月,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湖南省零碳园区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2026年省级零碳园区申报工作。
申报文件核心内容:
申报条件:园区需符合《湖南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暂行)》(湘工信节能〔2025〕467号)中的建设条件;在培育产业低碳发展动能、推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推动用能设施降碳改造、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等方面具有一定基础;自愿申报。
申报程序:园区对照《方案》要求,编制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附件2)并填写申报园区基础情况表(附件3),向所在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申报;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审核把关后,于2026年3月19日前联合行文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审核,择优形成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入围名单并公示,按程序报批后确定建设名单。
有关要求:申报园区的建设方案应准确计算《方案》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当前水平并附计算过程及证明材料,合理设置建设期限并体现目标可达性;各市州推荐的园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
六、山东省
启动情况:2025年7月,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山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启动省级零碳园区建设申报工作,明确到2027年建成15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
申报文件核心内容:
申报条件:申报主体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需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建设范围为园区整体或“园中园”(“园中园”需有明确四至边界);具备能耗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监测等基础能力;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
申报程序: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能源局组织园区编制申报书(大纲见附件1),于2025年8月4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复核申报材料,择优选取一批符合条件的园区纳入山东省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并从中选取综合评价最好的2家园区推荐申报国家级零碳园区。
重点任务:大力实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替代(发展“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推进绿电就地就近消纳)、持续提高绿色能源利用水平(利用核能供热、光热、地热等热能资源,发展氢能)、积极构建绿电输配网络(建设高比例消纳绿电的新型增量配网、智能微网)、加强需求侧资源调控能力(挖掘需求响应潜力,引导电力用户调整用电行为)。
七、广东省
启动情况:2025年11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广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启动第一批省级零碳园区申报工作,明确到2027年建设25个左右零碳园区。
申报文件核心内容:
申报条件:园区需符合《广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中的建设条件;建设意愿强、基础条件好(具备能耗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监测等基础能力;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
申报程序:各地市组织园区编制建设方案,于2025年12月2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同步抄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能源局审核推荐材料,择优确定第一批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
重点任务:加快用能结构绿色转型(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模式,推进氢能耦合开发利用)、深入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建立用能和碳排放管理制度,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打造零碳工厂)、加强绿色技术示范应用(开展零碳原料燃料替代、零碳工业流程再造、CCUS等关键技术研发)、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布局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升级)。
八、江西省
启动情况:2025年12月,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联合印发《江西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同步启动省级零碳园区申报工作,明确“十五五”时期推动10个左右零碳园区建设,力争到2030年建成3~5个省级及以上零碳园区。
申报文件核心内容:
申报条件:建设主体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需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建设范围为园区整体或“园中园”(“园中园”需有明确四至边界);具备能耗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监测等基础能力;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
申报程序: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符合条件的园区,编制申报书(大纲见附件1);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单位审核申报材料,统筹考虑产业代表性、综合示范性、碳减排潜力等因素,确定并发布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
重点任务:加快能源结构低碳转型(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消纳等模式)、优化产业结构(布局绿色低碳产业)、提升节能降碳水平(实施节能改造、打造零碳工厂)、推动基础设施低碳升级(新建建筑按超低能耗标准建造)、强化科技创新(建设能碳管理平台)。
九、浙江省
启动情况:2025年11月,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浙江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标准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明确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标准指标体系分为工业和服务业两大类,启动省级零碳园区申报工作。
申报文件核心内容:
申报条件:建设主体为列入《浙江省开发区(园区)名单(2021年版)》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园区);建设范围为园区整体或“园中园”(“园中园”需有明确四至边界);具备能耗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监测等基础能力;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
申报程序:园区对照《浙江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标准指南(征求意见稿)》要求,编制建设方案,向所在市发展改革委申报;各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同级经信、能源部门遴选不超过3家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经信厅、省能源局择优确定20家左右园区进行建设。
建设标准:工业主导型零碳园区核心指标为单位能耗碳排放≤0.4吨/吨标准煤(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万吨标准煤),要求清洁能源消费占比≥90%、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比例≥40%、市级及以上绿色工厂占比≥30%;服务业主导型零碳园区核心指标为单位能耗碳排放≤0.4吨/吨标准煤(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要求清洁能源消费占比≥95%、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比例≥30%、停车场新能源补能设施配置率≥30%。
总结
截至2026年2月,国内已有安徽、江西、内蒙古、海南、湖南、山东、广东、四川、浙江等9个省份启动了省级零碳园区申报工作,并印发了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均明确了申报条件、程序及支持政策,重点围绕能源结构转型、节能降碳、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推动零碳园区建设。各省份的申报工作均在有序进行中,部分省份已公布首批试点名单,其余省份也将于2026年逐步推进。
需要注意的是,各省份的申报条件、程序及支持政策存在差异,具体以各省份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主管部门的最新通知为准。园区申报时需提前准备建设方案,重点梳理能耗与碳排放现状、低碳发展基础及重点任务,确保符合申报要求。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