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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
(一)是什么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注意:民法调整的主体法律地位平等。
主体有独立的意志、自由,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双方不是隶属、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服从等的关系,区别于刑法、行政法、治安管理条例等。
e.g.
(二)为什么
1.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
2.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三)怎么做
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道德的教化作用,强化法律对道德的促进作用,道德对法律的支撑作用,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二、民事法律关系
(一)含义
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二)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1.主体
(1)自然人
生物学意义上的人。
按照民事行为能力划分,可以划分为: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a.≥18周岁的自然人
b.≥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a.8周岁≤X<18周岁的未成年人
b.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行为;
民事行为需符合其年龄和智力;
实施的民事行为需法定监护人同意、追认、代理。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a.<8周岁的未成年人
b.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从事任何民事活动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其民事活动都要由其监护人代理。
(2)法人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可以划分为:
①营利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②非营利法人——公立学校、公立医院等
③特殊法人——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3)非法人组织
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依法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可以划分为: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注意区别】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判断: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一致的。()
2.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可以划分为:
(1)所有权关系中的客体:物
(2)债权关系中的客体:行为
【注意】债权不仅限于金钱债务,还包括要求对方交付的物品、提供的服务、赔礼道歉等。
(3)知识产权关系中的客体:智力成果、商业标记
(4)人身关系中的客体:人身利益
3.内容——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
二者关系:
相互对立、相互联系;
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
二者通常是对等的。【注意:≠均等】
三、民法基本原则
(一)为什么
1.确保各成员合理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利益关系;
2.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普遍性限制)。
判断:民法基本原则使民事主体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设立民事法律关系。()
(二)是什么
1.自愿
2.平等: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3.公平: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合理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
4.诚信
5.守法和公序良俗
6.绿色
四、人身权
(一)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1.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身体层面)
2.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精神层面)
(二)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人最基础的权利,被置于人格权篇前列
1.生命权侧重生命延续——致死
2.身体权侧重身体完整——致残、限制自由
3.健康权侧重机能健全——致病
(三)姓名权(名称权)
1.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3.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假冒、盗用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名称权)。
4.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译名、网名、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名称权)加以保护。
(四)肖像权
1.肖像是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3.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4.任何组织、人不得以丑化、污损、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注意】
以下情形未侵犯肖像权
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使用已公开肖像;
为实施新闻报道;
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如通缉逃犯);
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
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如寻人启事)。
声音权参照肖像权受法律保护。
(五)名誉权
1.名誉权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才能、声望、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2.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六)荣誉权
1.荣誉权是被授予的荣誉称号。
2.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
【注意英烈条款】
“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思考: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英烈是自然人吗?英烈有人格权吗?与上述条款是否矛盾?
(七)隐私权
1.隐私是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3.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任何组织、个人处理他人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等原则。
五、财产权
(一)财产制度
1.含义:物权、知识产权、合同等相关法律制度,是我国主要的财产制度。(了解)
2.意义
(1)确定财产归属,促进财产流通、使用;
(2)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鼓励创业创新,发展生产力;
总之,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二)物权——最基本的财产权
1.含义
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2.分类
(1)所有权——定分止争
①含义
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思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4个权能中,哪些可与所有权人分离?
②取得方式
a.不动产:依法登记
不动产可以不登记的特殊情形:(a)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
(b)依据法律文书取得的不动产;
(c)继承。
b.动产:依法交付
动产交付后还须登记的情形——价值较大的动产
(a)机动车;(b)航天器;(c)船舶。
③共有财产
a.含义: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形成共有关系。
b.分类:(a)家庭共有财产;(b)夫妻共有财产;(c)合伙人共有财产。
④善意取得制度
a.一般情况下,无处分权人将动产或不动产转移给受让人(买方)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b.但是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买方)可以取得所有权【善意取得制度】
(a)受让人受让该动产或不动产时是善意(不知情);
(b)有偿受让且价格合理;
(c)转移的动产已经依法交付/不动产已经依法登记。
c.以下情况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a)赃物;
(b)遗失物;
(c)埋藏物;
(d)法律禁止的流通物。
(2)他物权——物尽其用
①含义
非所有权人对他人财产享有的物权。
②分类
a.用益物权——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a)含义对他人所有的动产或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b)分类
Ⅰ.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
《必修二》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多渠道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农村土地承包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Ⅱ.宅基地使用权(农村)
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若被出卖、出租、赠与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因公共利益被征收征用的除外,且国家要给予适当补偿。)
判断:农民承包的土地、宅基地因公共利益被征收征用的,国家要给予适当赔偿。()
Ⅲ.建设用地使用权
通常与房屋(主要指商品房)所有权相联系。
b.担保物权——发挥物的交换价值
(a)含义
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b)分类
Ⅰ.抵押权
担保物是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E.g.房屋、机动车。
Ⅱ.质(押)权
担保物是动产或知识产权、债权、股权。
(c)债权人对担保物的权利
在担保过程中,若债务人未按约定履行债务时,抵押物/质押物应先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
判断:在担保过程中,若债务人未按约定履行债务时,抵押物/质押物归债权人所有。( )
3.物权基本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2)平等保护原则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
(三)知识产权
1.含义
权利人依法就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
2.意义
(1)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2)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幸福生活,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
(回顾选必一:
)
3.类型
(1)著作权——保护创作
①含义
权利人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
【注意】受保护的作品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a.独创性(原创性):不是抄袭、剽窃或者篡改他人作品。
b.可复制性
②类型
a.著作人身权(发烧修护)——不可转让
(a)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只有一次)
(b)署名权
(c)修改权
(d)保护作品完整权
b.著作财产权(复发改翻嫑传)——可以转让(使用者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a)复制权:以印刷、复印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b)发行权: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c)改编权
(d)翻译权
(e)表演权
(f)信息网络传播权
③法律保护
作品创作完成后,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不受年龄限制),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a.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是永久保护;
b.自然人的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都是有生之年+去世后50年。
c.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发表权的保护期限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
d.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作品未发表的,创作完成50年后不再保护。
保护期届满,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④作品的合理使用
a.为个人学习、研究、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b.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2)专利权——激励创新
①含义
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
②法律保护
a.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的发明创造。
b.在保护期内,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否则构成侵权。
【补充】作品的保护方式
作品保护的方式 | 申请专利 | 商业秘密 |
利 | 国家在一定期限内予以保护,即使其他人独立做出相同发明,也不得实施。 | 若保密得当,可以一直受到保护 |
弊(条件) | 公开其发明内容 | 其他人做出相同发明或以正当方式获得技术信息,其他人可实施发明,不构成侵权。 |
c.保护期限
(a)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20年;
(b)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是15年;
(c)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是10年;
保护期自申请之日起算,保护期届满,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3)商标权——点石成金
①含义
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服务相区别的标志,体现的是经营者在商品、服务上的信誉。
②类型
a.注册商标®
经营者向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权利人享有专用权,受法律全面保护。
b.未注册商标TM
未注册商标也可以使用,但法律保护有限,通常要达到一定知名度才获得一定程度保护。
③法律保护
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
a.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的,构成侵权;
b.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容易混淆的,也构成侵权;
c.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判断: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续展。()
④禁止注册商标的情形
a.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等也不能注册为商标)
②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
③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六、合同
(一)含义
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注意:民事主体必须是
e.g.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属于劳动法)
劳务合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自然人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属于民法)
(二)类型
1.买卖合同; 2.赠与合同; 3.租赁合同; 4.运输合同; 5.保管合同 等
(三)订立合同的意义
1.主体角度: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2.资源角度:有利于资源有效配置,增加社会总财富。
3.社会角度:促成市场交易者合作,形成社会信用机制。
(四)法律保护
1.保护
法律保护依法订立的合同。
2.限制
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的一方。
e.g.格式条款
(1)含义
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优点:降低交易成本。
(3)缺点
限制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甚至可能出现霸王条款。
(4)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
①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②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五)订立过程
1.要约——第一个阶段
(1)含义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
(2)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①目的不同
a.要约的目的是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
b.要约邀请的目的是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
②内容是否明确具体
a.要约内容明确具体;
b.要约邀请内容并不明确具体。
(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
③对象不同
a.要约向特定对象发出;
b.要约邀请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④效力不同
a.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b.要约邀请没有法律效力。
2.承诺——第二个阶段
(1)含义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有效的条件:
a.承诺的内容与要约一致;
b.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作出。
(2)法律效力
承诺到达对方后,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结束。
注意“到达”
判断: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一致。()
(3)原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或超时构成新要约。
(六)合同订立≠合同成立≠合同生效
生效合同必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
1.主体适格
主体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平等公平、协商一致、自愿订立,不能胁迫、欺诈
3.内容合法
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
(七)形式
合同形式 | 口头合同 | 书面合同 |
含义 | 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 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 (e.g.合同书、信件、电报、传真、短信、微信、转账记录等) |
优点 | 充分适应现代社会的快捷性 | ①有利于督促当事人根据合同义务履行合同; ②有利于守约方根据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③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证据。 |
缺点 | ①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②合同履行期限越长,当事人忘记约定内容和条件的可能性越大,理解、执行合同越容易发生争议。 | 订立书面合同比订立口头合同复杂 |
适用情况 | 金额较小、即时结清、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 (e.g.商店中的零售、熟人间的小额借贷) | 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 (e.g.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
结论:树立合同意识,立字有据更可靠。 |
【补充】合同成立的时间:
1.大多数情况下,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签名、盖章、按手印时合同成立。
3.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4.当事人一方通过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商品、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行为合同)
(八)合同履行
1.含义
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履行合同义务是履行合同的核心。
2.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正确履行、适当履行)
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正确履行合同义务;
(2)诚信原则
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交易习惯,履行通知、保密、协助等义务。
(3)协作履行原则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4)绿色原则
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
3.关键——明确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格;
(6)履行时间;
(7)履行地点
(8)履行方式;
(9)违约责任;
(10)解决争议的方法。
判断:民法典规定的合同的一般条款,是合同的必备条款。()
【注意区别】履行合同的核心:
履行合同的关键:
4.合同变更、解除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②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③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
(3)除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履行
1.内涵
(1)含义
除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实质
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补充: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选择题)
①前提:不是侵权责任(人身权、财产权)、合同生效;
②有违约行为;
③有损害事实;
④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⑤无免责事由
1、侵权责任
(1)判断是否侵权
①行为人有主观故意/过失过错;
②民事主体的**权利受到侵害;
③行为人的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2)(是什么)侵犯了**权利,属于**诉讼。
(3)(为什么)权利的地位。
(4)(怎么做)
①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侵、碍、消、财、原、赔、礼、响、名誉
就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②**是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作为监护人对其负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所以由父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作为法定继承人,不仅继承了老人的遗产,同时也继承了老人的债务,**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超出部分不负清偿责任,自愿偿还的除外。
④司法机关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诉讼原则,正确解决纠纷,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违约责任(订立合同)
(1)是什么
①(含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②(订立原则)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③(订立过程)通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订立合同;
a.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b.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④合同订立不等于合同有效。生效合同需要满足3个条件:
a.主体适格:民事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不能胁迫、欺诈,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c.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⑤立字有据更可靠。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合同追究违约责任;
(2)为什么
①订立合同的意义
a.有利于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增加社会总财富;
b.有利于形成社会信用机制;
c.有利于保护民事关系中处于弱势的一方;
②订立书面合同的意义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3)怎么做
①有约必守。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履行合同义务是履行合同的核心;
②违约有责,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罚则的,只适用其一;
注意:定金罚则一般是指赔偿守约方双倍定金,所以定金罚则≠返还定金。
③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民法不仅要体现法治理念,而且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法规。
3、相邻关系
(1)(是什么)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2)(为什么)民事主体行驶民事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3)(怎么做)
①处理相邻关系要坚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
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所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③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按照当地习惯;
④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相邻一方在行使权利时,不得侵犯另一方的合法权利。
补充:
4、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1)自行协商选和解。
各方当事人约定相互让步或一方让步以解决纠纷;
(2)以和为贵选调解。
调解是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通过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人民调解是伟大的“东方经验”)
(3)经济便捷选仲裁。
仲裁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当事人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①商事仲裁
②劳动争议仲裁
③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4)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当事人可以在3年内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定程序解决纠纷。
(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3年。)
①民事诉讼
a.谁主张,谁举证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b.举证责任倒置
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远离证据难以举证,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主张:学术:提出权利请求;
题目:提出观点。)
②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举证(举证责任倒置)
③刑事诉讼
检察院、被告举证;
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5、特殊侵权责任
(1)过错推定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销毁病历资料,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具有过错;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致人损害的,推定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施工(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工人具有过错。
(2)无过错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伤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6、各种时间
(1)著作权
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2)专利权
发明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3)商标权
注册商标:
(4)上诉(二审)时效:民事/行政诉讼:不服判决:15日
不服裁定:10日
刑事诉讼:不服判决:10日
不服裁定:5日
(5)劳动争议仲裁:不服裁决结果,15日之内起诉;
(6)离婚冷静期:30天
(7)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约束力),30天之内申请司法确认具有强制执行力
(8)仲裁时效:1年(从知道权益受损算起)
(9)民事诉讼时效:3年(从侵权时算起)
(10)书面劳动合同必须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之内建立,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确立,与签不签劳动合同无关。
7、身份权
(1)亲权
了解含义:父母基于其身份对未成年子女在人身和财产方面进行管教、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①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且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③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等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亲属权
了解含义:父母与成年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和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之间的身份权。
①敬老是义务
a.法定监护制度——赡养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b.意定监护制度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近亲属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组织和个人事先协商,以书面的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意定监护制度有利于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C.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②继承权
a.是什么
(a)继承含义
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继承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b)遗嘱含义
遗嘱人生前依法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c)效力大小
b.为什么
(a)继承的意义
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b)遗嘱继承的意义
遗嘱继承既尊重了遗嘱人的意愿,又减少了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家庭和谐。
c.怎么做
(a)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出后确定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b)按照
I.遗赠扶养协议继承
II.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重意愿,法律尊重遗嘱人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
i.自书遗嘱
遗嘱人亲笔书写,尾页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
ii.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须有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且打印遗嘱须由遗嘱人和见证人在每一页上签名,注明年月日;
iii.公证遗嘱
iv.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III.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I)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注意】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儿媳/女婿;
养子女因收养关系成立而丧失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继子女:未满18周岁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尽到了赡养义务的继子女;
儿媳/女婿:配偶去世;自己尽到了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
父母: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II)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但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c)特殊规则
I.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II.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III.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不分或少分;
IV.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分。
(d)继承人不仅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也继承了被继承人的债务,所以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超出部分不负清偿责任,自愿偿还的除外。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就不用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e)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继承不仅要依据法律法规,而且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配偶权
①结婚
a.地位: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
b.基本原则:民法典规定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C.条件:(a)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b)男女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岁、女20岁;
(c)符合一夫一妻制;
(d)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d.程序: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否则按照同居关系处理,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e.义务:相互忠诚、相互尊重、相互关爱、相互扶养。
②离婚要慎重
法律虽然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为此民法典规定了30日的“离婚冷静期”,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a.离婚自由收到限制的情形:
(a)凡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b)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c)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终止妊娠后半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的可以。
b.离婚的方式
(a)协议离婚
(b)法院裁判离婚
注意: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否则构成重婚。
C.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③夫妻地位平等
a.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社会责任。
b.夫妻人身关系平等
(a)夫妻双方人格独立:Ⅰ.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Ⅱ.新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b)均由参加生产、工作、学习、社会活动的自由。
C.夫妻财产关系平等
(a)约定: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b)法定:
Ⅰ.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注意:)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Ⅱ.个人财产
婚前财产;
因受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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