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7日,国务院正式公布《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针对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领域的行政法规,标志着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工作从分散规制迈向系统治理的新阶段。
《规定》共18条,聚焦关键领域,构建覆盖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应急处置和反制措施的完整制度框架。其中,第四条明确要求“推进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智能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控水平”,第八条进一步强调要“强化信息平台支撑,引导行业、企业间加强关键领域产业链供应链信息互联互通,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数据安全”。这一系列制度设计,与软件供应链安全领域密切相关。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意味着软件在产业链中的核心地位日益凸显,而软件供应链安全管理恰恰是“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安全保障”的关键环节。
壹
《规定》对关键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要求
《规定》围绕关键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三大核心制度。这三大制度落到软件供应链安全领域,形成了以下具体要求:
01
建立软件供应链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规定》第九条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关键领域的原材料、技术、设备、产品等供给渠道稳定情况组织开展评估监测,识别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在信息化、软件领域,这意味着企业需要建立对软件成分、开源组件、第三方库等上游供给渠道的动态监测能力,及时发现高危漏洞和恶意代码风险。
02
落实软件供应链信息共享与数据安全要求
《规定》第八条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推动关键领域产业链供应链信息共享,强化信息平台支撑,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在软件供应链场景下,信息共享的核心载体正是软件物料清单。通过SBOM实现软件成分的透明化共享,同时确保共享过程中的数据安全,成为组织及企业满足合规要求的必要条件。
03
强化软件供应链安全应急响应能力
《规定》第十一条要求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出现影响关键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情形时可以采取紧急调度等应急处置措施。当重大软件供应链安全事件发生时,组织及企业需要具备快速响应和处置能力,包括漏洞修复的及时性、受影响范围的精准评估、供应链上下游的协同处置等。
贰
现实挑战:软件供应链安全面临的风险
《规定》之所以出台,正是因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日益突出。在软件领域,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01
开源组件风险
开源软件已成为现代软件开发的基石,但开源组件的安全风险同样不容忽视。据Gartner数据显示,96%的商业软件包含开源组件,而平均每个应用程序依赖超过200个开源组件,这意味着开发团队在享受开源效率的同时,也被动承接了海量隐性安全隐患。
02
供应商风险
软件供应链涉及供应商、开发工具、第三方库、云服务等多个环节,任一环节的安全漏洞都可能成为攻击入口。例如,供应商在研发过程中引入的弱口令、未修复的高危漏洞,可能被黑客利用发起供应链劫持攻击,直接渗透至核心业务系统;开发工具若存在后门程序或恶意插件,会导致源代码被窃取、篡改,埋下长期安全隐患;第三方库(尤其是开源组件)的隐性漏洞更具隐蔽性,因缺乏全量组件监测能力,难以发现“暗病”;云服务的配置不当、数据传输加密缺失,引发数据泄露、权限滥用等风险,形成跨层级、跨场景的连锁危害。
03
合规成本上升
随着多项政策标准的密集出台,组织和企业面临更高的合规门槛。工信部等政策明确要求企业级系统SBOM覆盖率达到较高标准,双重政策倒逼组织及企业从“格式合规”向“动态治理”升级,核心在于实现组件可信验证与供应链实时追溯。
叁
组织应对策略:从“被动合规”到“主动安全”
面对日益严格的监管要求和复杂多变的安全威胁,组织及企业需要构建体系化的软件供应链安全治理能力。结合我们的专业实践,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步:健全软件供应链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制度建设是确保各项安全策略有效落地、持续运行的根本保障。组织及企业应围绕软件供应链安全治理目标,建立覆盖全面、层级清晰、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覆盖软件引入、开发、交付、运维全流程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套制定SBOM管理、漏洞处置、供应商审查等操作规范;建立定期审计与问责机制;持续开展制度宣贯与培训,确保制度动态更新、有效落地。
第二步:建立软件资产清单与SBOM管理能力
软件物料清单是软件供应链安全治理的核心抓手。组织及企业应系统梳理自身使用的全部软件资产,包括自研软件、外购商业软件、开源组件等,建立统一的SBOM管理平台,实现软件成分的全面可视化管理。
第三步:构建全生命周期的漏洞检测与评估体系
从开发阶段的源代码检测、开源组件漏洞扫描,到运营阶段的持续监测和应急响应,组织及企业需建立覆盖软件全生命周期的安全检测能力。特别是对于关键领域的信息系统,应定期开展软件供应链安全专项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
第四步:加强供应商安全管理
按照《规定》的要求和GB/T 43698-2024的标准框架,组织及企业应建立供应商安全准入、持续监控和退出管理机制,将软件供应链安全要求纳入采购合同和服务水平协议,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步:提升应急响应与合规管理能力
建立健全软件供应链安全应急响应预案,明确事件分级、信息报送、处置流程和恢复机制。同时,密切关注政策法规动态,确保合规管理体系持续更新。
《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的出台,是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对于软件供应链安全而言,这既是一场严峻的合规大考,也是一次推动安全能力全面升级的战略机遇。我们坚信,在政策引领和技术驱动的双重推动下,软件供应链安全治理正从“底线防守”迈向“生态治理”,从“被动合规”走向“主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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