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在拖欠货款、借款、加工费等欠款纠纷中,如果债权人无深圳户口,但长期居住在深圳市,在以个人名义起诉欠款人时,欠款人如果不是深圳户口或在深圳没有长期居住证明,则债权人需提供深圳居住证,只要居住地登记地址是连续在同一个区居住超过一年以上,没有搬离状态,就可以在该区的法院起诉欠款人,不用舟车劳顿回到自己户口所在的老家法院,也不用去欠款人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了,节省了维权成本。
第一步:登录微信,在搜索栏中输入“深圳公安”,选择服务号“深圳公安”。

第二步:点击下方“政务服务”,往下拉,可以看到“居住证、居住登记业务网上办理”,点击“居住登记信息服务”

第三步:点击“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信息查询”,点击“实名认证登录”。
第四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按照提示完成身份认证后可以看到“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



第五步:点击“下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点击“开始下载”

最终看到有“深圳公安局”红色公章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

温馨提示: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有关规定,深圳户籍居民不是居住登记工作的服务管理对象,因此不提供相关信息查询。公安部提示户籍居民仅进行户籍管理,如需开具相关居住证明,建议市民前往居住地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咨询。
完结
如需法律咨询/委托,梅律师,联系方式:15813852087(同微信号),请注明来意,获取30分钟免费咨询。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