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寄养人/寄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乙方(保管人/寄养机构):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经营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下,就甲方将宠物/物品交由乙方寄养/保管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寄养/保管标的基本信息
□宠物寄养
宠物品种:宠物姓名/昵称:性别:年龄:疫苗接种情况:(狂犬疫苗、联苗接种时间,有效期)健康状况:(有无既往病史、过敏史、特殊疾病)性格特点:
甲方承诺:所寄养的宠物已按国家规定完成全部疫苗接种,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攻击性,已如实向乙方披露宠物的全部健康情况、性格特点,无任何隐瞒;若因甲方隐瞒信息导致宠物伤亡、乙方或第三方人身伤害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物品保管
保管物品清单:
序号 | 物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物品现状 | 预估价值 | 备注 |
1 | ||||||
2 | ||||||
3 |
甲方保证对保管物品享有完整的所有权,物品无权属纠纷、无违禁品、无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寄养/保管期限
1.本协议寄养/保管期限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2.甲方应于期限届满当日,按时领取寄养宠物/保管物品;逾期未领取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保管费元,逾期超过7日的,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处置。
三、寄养/保管要求与费用
1.宠物寄养要求: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喂养宠物,喂养标准:(如:每日喂食2次,品牌狗粮/猫粮,每日遛弯2次,每次30分钟等);
(2)寄养期间,乙方应妥善照顾宠物,每日观察宠物健康状况,保持寄养环境干净卫生,不得虐待、遗弃、擅自转寄养宠物;
(3)寄养期间,宠物出现生病、受伤等异常情况,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按甲方指示处理;紧急情况下,乙方可就近送宠物医院救治,产生的医疗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重大过失、故意导致宠物受伤生病的除外。
2.物品保管要求:
(1)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寄存的物品,采取合理的保管措施,防止物品损坏、丢失、受潮、被盗;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出借、出租、处置保管物品,不得擅自开启包装、挪动物品位置。
3.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1)本次寄养/保管总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整),其中每日费用元;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
(3)宠物寄养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洗护费用等额外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4.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按协议约定向乙方交付宠物/保管物品,如实披露宠物健康状况、物品特殊保管要求;
(2)按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寄养/保管费用;
(3)寄养/保管期限届满,按时领取宠物/保管物品;
(4)寄养期间,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乙方通知宠物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回复并给出明确指示,因甲方联系不上导致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乙方权利义务:
(1)按协议约定的标准、要求,妥善履行寄养/保管义务;
(2)寄养/保管期限届满,向甲方完好返还宠物/保管物品;
(3)出现宠物生病、物品损坏、被盗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通知甲方,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
(4)不得擅自将宠物/物品转交给第三方寄养/保管,不得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五、赔偿责任
1.因乙方故意、重大过失导致宠物丢失、伤亡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宠物价值人民币元向甲方赔偿;因宠物自身疾病、自然衰老、甲方隐瞒病史、不可抗力导致的伤亡,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因乙方保管不善导致保管物品丢失、损坏的,乙方应按物品预估价值向甲方全额赔偿;因物品自身自然损耗、不可抗力、甲方隐瞒物品特性导致的损坏,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因甲方隐瞒宠物攻击性、病史,导致乙方或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全额赔偿。
4.甲方逾期未领取宠物/物品超过30日的,视为甲方放弃所有权,乙方有权依法处置宠物/物品,处置所得抵扣甲方欠付的费用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追偿。
六、免责条款
因地震、火灾、疫情、政府管控等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导致宠物伤亡、物品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退还未履行期间的寄养/保管费用。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按手印/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若需要进一步确认如何填写
或需要其他个性化模板

明德笃行、立己达人,总有人在路上,举薪引领,向光前行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