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变现的公式比较直观:变现=价值+粉丝+交换,也就是说每个用户都有他自己的价值,在网络渠道上到处释放自己的价值,吸引粉丝的关注,然后通过更有价值的东西与粉丝产生交易。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无论是什么类型的APP,都可以通过接入广告来实现商业化变现。
作为互联网广告的载体,APP天生就比线下传统广告位更具优势,不受地域限制可以辐射到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可以让广告获得更广的覆盖面。通过丰富的广告形式,精准的目标用户画像,也可以更好地实现品牌广告或效果广告的投放目的。
就目前市场情况来看,广告变现有着以下几个途径:
媒体凭借自身直客的力量拓展广告主,下单约定合作,一般以固定的CPT(按投放时间计费)方式进行结算,通过技术人员手动操作广告上线素材,非常适合品牌客户投放。但因人群未精准分,对于效果广告主的投放效果没有保障,而且从变现效率的角度来说,也是较低的,从商务对接排期到技术上线是有时间和人员成本的。
微博的开屏广告,早期也按传统排期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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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达到一定的体量之后,在技术团队强大的情况下,是可以考虑自主搭建自己的程序化广告投放平台的,优势在于可以自主把控准入行业、广告内容、流量分配以及代理政策。
但是这个操作需要一定的先决条件,首先你的媒体与流量必须要达到一定的体量,技术团队必须强大,也要有充足的预算得以支撑自主平台搭建,如果是一些小规模的处于刚起步的阶段的企业,还是不要轻易尝试这种变现方式。
这种方式也不是完全没有弊端,产品广告体系庞大架构复杂,想要完成从0-1的搭建,这个过程费时费力,搭建完成之后还不是终点,只要一直有广告接入需求,就一直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来维持平台运转,这其中所要花费的财力及时间成本是高昂且不可估计的。因此,投入很大,如果没有优秀的运营策略,也会造成非常大的损失。

通过API/SDK的方式快速对接外部DSP,借助其完善的广告投放工具、用户多维画像分析的DMP对数据进行加工赋能以及获取丰富且高质量的广告主资源的能力。对于媒体来说,市面上的DSP良莠不齐,需要谨慎筛选和评估,主要评估方向有两个:一是从DSP服务的客户类型来看,是否具备高质量的广告主以及还要考虑和自身产品用户的契合度;二是了解该DSP公司的团队实力,是否有强硬的技术与数据算法支持。
除此之外,媒体和DSP是双向选择的关系,DSP对媒体本身的流量量级和用户质量也有一定的要求。
第三方APP(一般称为流量方,区别于第二方平台和第一方广告主),向广告联盟平台请求并曝光广告,并以一定比例和平台进行广告收入分成的广告形式。

面向广告主,它和一般的互联网广告没有区别。
面向流量方,提供的服务主要是面向广告主的销售服务能力和广告推荐和竞价算法。以穿山甲为例,它几乎复用了整个字节的广告库,而这是上万名销售和庞大的代理商生态才能提供的资源。同时,平台也通过抖音、微信等APP搜集到的用户数据和自身的推荐算法策略,帮流量主实现了广告的精准推荐和曝光收益的提升。其次,广告合规和素材审核也是很重要的服务。
当前的联盟流量来源是四大块,免费小说,工具(wifi,天气,清理,计步),影视音乐(长短视频)和游戏。
接入联盟是目前较为快速的变现手段之一,通过标准的技术文档对接各大联盟资源(如穿山甲、优量汇、百青藤),快速实现广告变现,也无需过多人力投入。
联盟平台是互联网巨头的对APP生态的基建服务,而且性价比很高。但同样也有缺点,广告内容无法把控,依赖联盟审核团队,无法自主把控广告质量,用户体验易受到极大影响;流量价值无法体现,联盟交易的环境是不透明的,媒体、广告主互不清楚投放的位置和效果来源;广告收入受限,广告收入分润比例不高,还面临扣量核减等意外风险。

薄利,100块预算,出在抖音上,字节拿走100块,出在穿山甲上,字节拿走约30块。
路子野,素材、样式和跳转链路上,比起各大平台的站内流量,尺度玩的更大一些。
收益,上面提到的100块预算,即使都出在穿山甲上,依然计字节100块的营收(但是要支出70块的成本),在追求营收规模和估值的互联网圈,这种左手进右手出的事情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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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联盟广告平台的是前家几乎占据全部的市场份额,字节,快手和腾讯三家之间是大约6:2:2的份额占有。
联盟广告现在是以激励视频为主的广告形式,这种形式下对数据算法推荐准确性和广告库的广告数量要求比较高。这两部分其实需要养很大的广告销售和算法团队,加上丰富的用户数据才能做好,是比较重的商业模式,有很强的护城河。
现在只有字节,快手和腾讯能形成有效竞争。在三家之间,因为联盟广告平台自身也是买量平台(很多流量主的流量来源也是通过在联盟平台投放广告),买量和变现形成联动机制。

聚合指的是在几家平台针对每次曝光最终出价上做一层竞价逻辑。聚合分为瀑布流,bidding两种,当前的主流是瀑布流,瀑布流+bidding:混合竞价是各家正在做的,海外已经完成了从瀑布流到bidding的完全转变。
聚合的竞价很不充分,因为只有三四家在有效竞争,其他小的有心无力。在广告系统中,我们一般用GSP计费比作为衡量竞价充分程度的指标。
GSP计费比=第二高曝光出价/第一高曝光出价。
在抖音和穿山甲场景下,计费比一般可以做到90%以上,它们的每次曝光大概会召回几万个广告在竞争;在聚合竞价,计费比只有60%左右,它只有三到四个有效竞争参与者。正是这种竞价的不充分,导致没有好的市场反馈来对抗获胜平台的价值获取策略。
整体来看,四种广告变现方式各有取舍、各有优劣,APP可结合自身发展阶段选择广告变现方式。但长远来看,自建平台虽然投入高,但整体变现把控度更高,流量利用率最高,效益最好,可以逐步布局,或者可以寻求第三方广告技术公司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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