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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3年,英国某公司与a出版社就某英文书籍签订许可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a出版社在约定区域内对某英文书籍享有出版、发行权(含翻译权)。基于该授权,a出版社将该英文书籍合法翻译为中文版本并出版发行。
2025年9月,a出版社发现,北海某商贸行未经许可擅自在其运营的网购平台店铺中销售该英文书籍的中文电子版。为固定证据,a出版社通过该店铺购入涉案书籍电子版文件一份。北海某商贸行随后通过网盘链接的方式向a出版社交付了该电子文件。
取得上述电子版文件后,a出版社将其与自身合法出版的同名书籍中文版本进行比对,确认两者内容完全一致。
据此,a出版社遂将北海某商贸行诉至海城区法院。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北海某商贸行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在网络平台销售与权利人享有著作权书籍内容相一致的图书电子版,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作品,侵害了权利人享有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法院综合考虑权利人主张的作品类型、被诉侵权书籍的销量、北海某商贸行侵权行为的性质以及权利人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因素,酌定北海某商贸行向a出版社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

法官说法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电子书的销售与传播同样受著作权法严格规制。平台经营者及网店商家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要严守知识产权合法红线。盗版书籍不仅损害作者和出版社的合法权益,还打击创作积极性,阻碍优质内容的持续产出,更破坏了出版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尊重版权,从选择正版开始。
来源: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审核:段雨柔
作者:林远倩
编辑:宣彦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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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丨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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