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业主邻居们:
为保障全体业主的知情权与共同利益,业委会现就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定义、核心含义,以及本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的现状,向大家作出合法合规的正式说明,同时同步后续业主大会筹备相关事宜,请各位业主留意。
一、什么是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948条)
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依法自动形成的合同关系:
1. 业主大会未依法作出续聘原物业、或另聘新物业的决定;
2. 原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未撤离;
3. 原合同继续有效,但服务期限变为“无固定期限”(不定期)。
二、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意味着什么?
双方均享有“随时解除权”(核心区别):这是不定期合同与定期合同最关键的不同。业主方(业委会经业主大会授权)可随时依法解除合同,只需提前60日书面通知物业即可;物业公司也可随时解除,但需提前60日书面通知业主。合同关系处于不稳定性。
无固定服务期限(长期“临时状态”):不定期合同没有截止日期,会一直持续到业主大会决定续聘原物业、另聘新物业,或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
三、咱们小区目前现状:已处于不定期合同近6年
1.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日:2019年12月31日;
2. 法律定性:自2020年1月1日起,本小区物业服务关系已依法自动转为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至今已近6年。
四、业主大会筹备及倡议
为了小区有序运行、提供稳定持续的物业服务,破解长期不定期合同的过渡难题,小区拟于近期启动召开业主大会,目前正处于征集议题阶段。
看前期公众号公告内容:关于公开征集【世茂二期业主大会】会议议题的公告
小区治理关乎每一位业主的切身利益,在此呼吁大家积极参与议题征集,主动行使业主权利,一起为小区的长效发展出谋划策,共同维护我们的居住家园。
福州市闽侯世茂滨江新城
A3、A4地块小区业主委员会
2026年5月13日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