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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云律师乱谈--AI悄悄废掉二审?

吴云律师乱谈--AI悄悄废掉二审?
很多律师、当事人都发现了一个现象:
现在打官司,一审输赢基本定局,二审极少翻盘,甚至二审判决书对一审判决书一字不改,哪怕你感觉一审有问题、事实有瑕疵、尺度有偏差。
常见解释有:二审法官太忙、懒得改、没责任心流程走过场、认为部分认定的虽有问题,但不影响最后结果,所以不改等等。
但看到某地法院使用AI来辅助司法后,我乱想了一种另外的可能:
即AI 介入后,在技术规律、人性本能、体制现实的三重叠加下,一套新的隐形规则真可能大概率锁死二审。
PART.01
一套AI系统
司法AI不是普通办公软件,是全省、全国统一搭建的超级系统。它的研发成本、数据训练、判例库更新、算力维护,都是平台级的巨额投入。
行业研发逻辑只有一个:直接做一套最强、最全、最准的终极 AI,而不可能形成基层法院使用普通版、阉割版,中高级法院使用全面版、强化版的情况。
对于成本而言,开发、维护一套统一的系统,成本显然低于多套系统,数据系统开发成功后,提供给1个人使用与提供给1万个人使用,成本的增加极为有限,远低于开发多个不同系统给不同的人员使用。
一个简单的类比:
军队已经有了可批量生产、低成本使用的机枪,绝对不会特意再去造一把落后、低效、没必要的手枪。
所以最强AI一旦成型,就是统一标准、无限复制、全网铺开。
PART.02
一个大脑
在传统的司法中,一直以来都强制,二审程序中的审理人员,不能与一审人员存在重合,就是为了避免案件虽有二审的表面程序,但如果是同一人或一批人在审,实际上二审就只是形式,而没有实质独立思考、判断的内在实质。
而在各级法院都是同一个AI在处理的情况下,形成的局面上,二级法院审理,表面上看的确是不同的人在审理,但在所有法院使用同一个AI的情况下,所有使用人都是接入的都是同一个数据库、同一套算法、同一个裁判逻辑。从技术根源上:一审、二审使用是同一个 “大脑”,实质上是一审与二审都是同一个”超人”在审理,不再有独立审理的关键实质。
PART.03
主动对齐AI标准
我们必须要承认:人都会趋利避害、减少风险、避免被追责的本能。
一审法官非常清楚一个现实:即他没有理由认为二审法官,会完全使用自己的大脑思维进行判断,而不使用AI,相反一审法官只会相信,二审法官一样会使用AI来辅助二审处理。
这样会进入一个境地之中:
一审法官主观判断过多、自由裁量过多、偏离AI结论的可能性将会大幅度增加,自己最后的判决结果,如果被人提起上诉,二审法官使用AI进行复查时,自己案件被改判的可能性性直接增加,进而可能面临考核扣分、办案追责、影响晋升等。
如一审法官贴合AI结论、减少主观判断、关键环节全部交给AI生成的判决结果,而二审法官使用的是同一套AI,则自己的一审结果将和二审AI的复核结果大概率是高度匹配。这样一来,自己的办案最安全、风险最小、工作量少、效率高。
多数人选择第二种方式,是不难估计的事实。
PART.04
AI催生技术版提前请示制
这是整件事最深、最隐蔽的核心逻辑变化。
多年前,为防止二级审理制度落空,法院系统多次严令禁止 “一审提前向上级请示判案”,无非是:
一旦一审提前对齐二审口径、提前请示二审意见,相对于一审实质就是二审意见了,二审名存实亡,纯粹沦为走流程,没有实质意义。
在AI普及前,这种严令禁止有效果,毕竟传统人工请示,需要上下级法官私下沟通、打招呼,有痕迹、可核查、可追责、属于违纪行为。即便偶尔存在,也只是个别、隐蔽、可控的现象,不会冲击整体司法体系。
现在通过AI时代,变成了技术版提前请示制。
因为二审与一审使用的同一个AI,同一个人工智能、同一个数据,同一个算法。所以实质上一审中第一次对AI的询问,本质都是在提前向二审的 “请示、对齐、定调”。
这种情况在本质上完全突破了“不得提前向上级请示判案”的规则,只是请示对象,由之前具体的人或机构,变成了无所不在,甚至无责任人承担责任的“智能体系”。
且全自动、无痕迹、全覆盖、无法追责,不用再找特定的某个上级机构与人员、不用打招呼、不用私下沟通,表面上看好像还更公正了,但本质上失去了二审纠错的核心意义与价值。
如果一审为规避改判风险,主动把所有关键事实认定,全部交给 AI 完成,实质上不过是,用输入的同一事实、证据、数据、法律的情况下,各级法院使用同一套算法,重复运算了几次。
类比而言:
不论重复核算多少次,1+1仍然是等于2。
在AI时代,曾经被明令禁止的 “提前请示”,被技术无痕化、全覆盖实现。
PART.05
维持原判是最优解
假设二审改判,二审法官需要重新梳理全案事实、核查全部证据,要撰写严谨的改判理由等等,客观上:
工作量成倍增加,特别是在现在案件数量极多、办案压力极大的情况下,任一宗案件上花费的超出一般水平的精力,都是重大资源配置。
二审如果选择维持,办案法官可以把工作简化到:核对 AI 数据、核对一审裁判逻辑,流程极简、耗时极短。
再加上一审法官,为了防止二审改判,而在一审中已通过AI进行对齐,在同一个AI的情况下,需要改判的点,就会极少,甚至不可能存在。
二相作用,维持原判成为绝大多数二审案件的结局。
PART.06
客观现实选择
体制内大量高学历、资深司法从业者,一定看得出二审实质虚化,但客观现实更在眼前:
案多人少矛盾极端突出,脱离 AI 辅助,办案效率应付不了海量案件,案件从起诉到立案到判决的时间周期之长,已经是业内人士共识。
AI确有统一全国裁判尺度,改善同案不同判、地域裁判差异大的潜力,有利于形成稳定司法体系。
一般社会认知中,二审虚化和判决结果公正相比,没那么重要。
司法核心优先级是:稳定优先、效率优先、可控优先。二审虚化没那么重要。
PART.07
不是某个法官的问题
  1. 技术:全国司法统一共用一套最强 AI,一审二审底层系统完全同源;
  2. 人性:趋利避害,减少工作量、减少自身的职业风险;
  3. 制度:AI 产生了 “技术请示模式”,替代了“人工请示”;
  4. 实务:二审大幅度减少纠错功能,维持原判成为常态;
  5. 目标:效率与稳定优先,二审虚化并不重要。
如今的二审终审制,合法存在、程序完整规范,但实质的独立审理、纠错功能,已经被技术、人性、体制三重逻辑严格限定。
PART.08
声明事项
本人水平有限,对AI的理解极为粗糙,本人也不是法学界高级专家,只是依据在目前的实际中,大量的普通案件的确有二审大量不开庭审理、大量案件二审判决书对一审判决书一字不改的情况有感觉而发,纯属直觉性感知,而非理论与大量实证提炼,错误在所难免。
PART.09
作者简介

吴云律师,喜读无用书,现为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自欺欺人把出差办案解释美食旅行顺路办案。执业十余年体重稳定增长十余年,现鸣谢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广东各类清蒸、白灼、老汤

湖南长沙口味虾、永州血鸭、东安鸡、南县麻辣肉、常德牛肉粉

浙江杭州西湖醋鱼(真难吃)、宁波汤圆与衢州鸭头(像江西菜)

江西瓦罐汤与辣椒饼

安徽臭桂鱼(不习惯)

河南烩面与胡辣汤

河北驴肉火烧

帝都烤鸭

山东九转大肠、像石头的扛头、卷一切的朝天锅及一米的大葱

重庆火锅

四川李庄白肉、宜宾燃面

广西桂林与柳州粉及各类魔幻烧烤

贵州米豆火锅、各类酸汤、六盘水烙锅与羊肉粉

湖北武汉热干面

东北烧烤、红肠、血肠、大列巴(真的很大)与雪熊啤酒

云南蘑菇与菜中若有若无的中药香

南京的各种鸭子及苏州清溜河虾仁(那么小怎么剥的壳?)

全国各机场、车站的麦记、肯记餐厅

等等一路办案,见识各法院所在地风土人情,虽走马观花,但终究来过一场。认认真真办事,开开心心吃饭,人生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