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发布的新版《特种作业目录》,与现行的管理要求存在多处显著差异。从范围和框架到具体的管理规则,都有重大调整。
这些变化并非自发产生,而是基于一项全新的规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 19 号),该规定与新目录一同于2026 年 6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原有的 2015 年版管理规定将同时废止。因此,新目录是在新规定框架下的全面更新。
以下是依据新版目录文件梳理出的核心差异:
一、范围与框架整合
1. 管理范围对比
对比项 | 现行目录 | 新版目录 |
管理领域 | 仅应急管理领域 | 首次整合建筑施工领域 |
类别数量 | 约 10 类 | 21 类 |
项目数量 | 54 项 | 81 项 |
适用行业 | 工矿为主 | 工矿 + 建筑全覆盖 |
2. 新旧衔接(合并与更名)
一对一更名或直接换发
两个旧证合并为一个新证
一个旧证换发为两个新证
二、作业类别增删与调整
1. 删除项目
(1)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删除: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
(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删除:安全检查、井下电气、爆破 3 个项目
2. 新增项目-强化新兴高风险领域
(1)煤矿安全作业
•煤矿防冲作业
•煤矿无轨胶轮车操作作业
•煤矿调度作业
(2)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海洋石油司钻作业
•海洋石油电气作业
•海洋石油吊装作业
•海洋石油司索指挥作业
(3)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新型煤化工工艺作业
•电石生产工艺作业
•偶氮化工艺作业
(4)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全新类别)
•有限空间监护作业
三、证书管理制度优化
1. 证书互通互认
•持有高压电工证 → 可直接从事低压作业,无需再考证
•电工、焊工从事本职范围内高处作业 → 免考高处证
•应急、住建、人社、市监 四部门电工、焊工证书互通互认
•持有其中一个部门的证书(高处作业类,有限空间监护),在申请其他部门相应证书时,可免于安全培训,直接参加安全技术考试
2. 优化考试与学历要求
(1)实操考试
•现行:1 次机会
•新版:5 次机会 + 免费补考 1 次;大大提高了通过机会
(2)学历要求(放宽)
•电工 / 焊工 / 高处:取消初中及以上学历门槛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首次取证的地下矿山特种作业人员:仍需高中及以上学历
3. 换证制度
•新版:取消复审,改为 6 年换证
•新增:失效 1 年内可延期换证
四、哪些项目尚未实施考核?
项目类别 | 操作项目 | 考核实施时间 |
应急管理类新增 | 煤矿防冲作业、煤矿无轨胶轮车操作作业、煤矿调度作业 | 2028年6月1日 |
应急管理类新增 | 金属非金属矿山无轨胶轮车操作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调度作业 | 2028年6月1日 |
应急管理类新增 | 海洋石油司钻作业、海洋石油电气作业、海洋石油吊装作业、海洋石油司索指挥作业 | 2028年6月1日 |
应急管理类新增 | 新型煤化工工艺作业、电石生产工艺作业、偶氮化工艺作业 | 2028年6月1日 |
应急管理类新增 | 有限空间监护作业 | 2028年6月1日 |
建筑施工类新增 | 建筑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工 | 2028年6月1日 |
建筑施工类新增 |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桥式、门式起重机) | 2027年6月1日 |
建筑施工类新增 |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桥式、门式起重机) | 2027年6月1日 |
建筑施工类新增 | 建筑桩机操作工 | 2027年6月1日 |
五、总结
总的来说,新版《特种作业目录》是一次全面而系统的改革,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
•范围更大:首次将建筑施工领域特种作业并入,实现了跨行业统一管理
•分类更精:调整了分类框架,新增高风险项目,删除低风险项目
•管理更优:推动证书互通互认,取消复审,增加考试机会,降低部分学历门槛,切实减轻了从业人员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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