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耿同学发布了一张截图,说自己被永久性限流。

估计很多人都很意外,为什么呢?
刚刚新华社还对他进行了报道,我们都以为有了官方的关注,事情应该会往好的方向发展,怎么会这样?
但其实,这其中的原因,早在新华社的那篇文章当中要说清楚了:学术打假不能总靠网络博主挖地雷。

第一,新华社肯定耿同学的价值,也做了提醒
新华社连续三天报道学术造假的问题,且多次提到耿同学,体现出了耿同学举报一事的影响之大,也体现出了新华社对于此事的关注。
在新华社的相关评论当中,对耿同学的价值是有了相当的认可。
新华社原文当中有句子:自媒体曝光有价值,学生举报有价值,民间较真有价值。
很明显,新华社是认同耿同学所做的这件事情的价值的。

但是在这一段文字背后,新华社也有明确的态度:这并不能替代制度本身。
新华社其实在这里已经对耿同学做了提醒,虽然你做的事情是有价值的,但是你做的事情并不是能替代制度本身的。

第二,耿同学的价值在于让全社会关注此事,但并不代表他的方式就是最优选择。
新华社的几篇文章都对耿同学有所褒奖,但是最后的落脚点还是在制度的建设上。
新华社原文当中这样写道:真正成熟的科研治理,应当在问题在实验记录里被发现,在论文投稿前被发现,在项目验收中被发现,在人才评审时被发现,而不是在网络围观后才被动发现。
新华社态度很明确:耿同学做的事情是有价值的,但是学术造假的监管,还是靠制度来完成,而不是靠某个人来完成。
一个合理的社会,总是依靠制度的完善来补齐漏洞,而不是单纯的依靠某一个人。
人可以成为吹哨的那个人,但是制度才是最后的防线,也才是最严密的防线。

第三,举报是有价值的,但是却也并不是长久的
新华社原文当中并没有直接说明这一点,但是我们也很清楚地看到,依靠举报来治理某一种社会现象,这是不合理的选择。
举报是公众的权利,尤其是在现在的媒体发展时代,举报确实能够暴露出问题,确实能够倒逼整个问题的解决。
但是,绕过正当的程序选择非常规渠道,终究不是一个社会成熟的标志。
耿同学举报的内容是真的,举报的动机也是好的,就如同他在接受新华社采访的时候所说的,希望能够建立重复试验机制。他的动机是好的,内容也是真的,但是渠道不是最优选择。
毕竟真正成熟的社会治理,终究要靠制度本身的完善,而不是依赖个人的举报。

耿同学被某视频平台永久限流,其实新华社早就在文章当中把这个问题说明白了。我们也不需要对此有过多的猜测,毕竟新华社已经肯定了耿同学的价值,也正在呼吁建立一套更加规范的严密的制度。
耿同学对于学术打假是有价值的,但是他的方式也是有瑕疵的。包括耿同学自己也承认:选择网上曝光,而不是走举报程序,家人都为他而担心焦虑。
建立一套严密的秩序,建立一套严密的制度,远比依靠某个人要有价值得多。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