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正确使用“电子税务局”APP?真是难了不会,会了不难!自从我跟“电子税务局”APP奋斗了一天以后,发现阅读量还挺高(跟我自己比),说明要么大家都不知道怎么用,都有这个需求;要么就是大家都有一颗好奇的心,想看看这玩意儿怎么用。我现在特别有助人为乐的精神,很愿意再写写后续。实际上也真的是有后续。周一下午出版社的同事开始帮我走财务流程。成功开出的发票交到财务以后,同事告诉我项目名称不对。“生产生活服务”里的子类“其他生产生活服务”后面应该写“审稿费”。要我把这一张发票作废,重新开一张。好的,看在钱的份上,没人会不配合。我也知道是审稿费,但是APP都是选项啊。出版社的同事说再问问财务。对我来说,问题是怎么作废一张发票呢?点击“作废代开发票申请”,之后,页面会出现下面这样一行小字:第一反应是蒙。“暂无数据”?然后仔细阅读,人家第二句的意思是告诉你,已经开具的发票要申请“红冲”。于是,在“代开发票查询”里找到“已开具”发票。然后,选择要作废的发票,点击“红冲发票”,这样它就作废了。成功地解决了第一个问题。这回出版社同事问回的财务说,要把“生产生活服务”里的子类“其他生产生活服务”改成“文化服务”。好的。再次重新填写、提交。结果这次APP提示“项目名称与个人所得税项目不匹配”。又没有提交成功。多亏我给两个以上的机构开发票,想起塔勒布说的“反脆弱”,要构建有多重支撑的系统。有前面成功的经验做示例,我相信总会成功的。另一个机构告诉我,项目就是选择“生产生活服务”里的子类“其他生产生活服务”,所以我猜应该是“文化服务”这个名称不对的原因。可怜我们的出版行业,在国家的税收体系里,审稿费只是“生产生活服务”里的子类“其他生产生活服务”,连“文化服务”都算不上。再重新输入,这一次发现原来APP页面自动生成的“项目简称”“其他生产生活服务”可以手动输入改成“审稿费”。第一次是把APP看得太神秘了,以为都是选项,没有手动输入修改呢。编辑没用过这个APP,肯定不知道;财务大概也没用过,可能也不知道。信息不对称真是可怕啊。这一回终于成功了。提交的时候,因为之前我已经交过一次个人增值税了,这一次就不用重复交了,免税。冷静等它15秒过去,继续张张嘴、眨眨眼、移远移近之后,这一次一下就开出了合格的个人增值税发票。这个“电子税务局”APP可真是会了不难、难了不会啊!当你把所有可能犯的错误都犯了一遍之后,剩下的就是正确的那一条路了。我给祖国又成功地纳了一次税,纳税光荣。北京的城市建设,有我出的一份力,哈哈。昨天抬头看到的那一抹粉色的温柔的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