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XX市XX税务局:
按照贵局风险预警提示,我司取得由__有限公司开具的__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列为涉嫌虚开发票。我司高度重视,立即对该业务全流程开展专项自查,确认业务真实,交易合法,属于善意取得,现将有关情况郑重说明如下:
一,业务基本情况
我司与开票方__有限公司于__年__月__日签订购销/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由对方提供XX(货物/服务名称),合同金额__元。
我司已实际收到货物并验收入库/实际接受服务并完成结算,货物已投入使用/服务已实际履行,相关业务真实发生,正常入账,不存在虚构交易,无货交易,资金回流等情况。
二,我司属于善意取得,无虚开故意
根据国税发(2000)187号文件规定,我司完全符合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法定条件:
(1)存在真实交易:合同,货物/服务,资金,发票均真实对应,业务真实发
生。
(2)发票与实际一致:发票所载货物/服务名称,数量,金额,税率,税额与
实际交易完全一致。
(3)无串通,无恶意:我司取得发票时,对上游涉嫌虚开情况完全不知情,不存
在恶意买票,授意虚开行为。
(4)已履行审核义务:我司已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发票真伪,核对
开票方信息,银行账户,合同主体一致,尽到合规审核责任。
综上,我司纯属善意取得,无任何主观过错,不属于恶意接受虚开发票。
三,业务真实完整证据链(三流一致)
我司已完整留存全套业务资料,形成合同流,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闭环
一致:
(1)合同流:购销/服务合同,订单,确认单。
(2)货物流:送货单,入库单,验收单,领用记录,物流单据。
(3)资金流:对公账户银行付款回单,结算记录(款项全额支付至开票方对公账
户,无现金交易,无第三方代付,无资金回流)。
(4)发票流: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查验截图,认证抵扣记录。
以上资料可随时提交贵局核查。
四,我司诉求及处理意见
(1)恳请认定善意取得。恳请贵局依据国税发(2000)187号认定我司为善意取
得,不以偷税,骗税论处。
(2)关于进项税额处理。我司正全力联系开票方争取补开,换开合法有效发票,
如能补换开,恳请准予继续抵扣。
(3)如确实无法补换开,我司愿意配合作进项税额转出,补缴对应增值税。同时
依据国税函(2007)1240号,恳请不予加收滞纳金。
(4)关于成本费用税前扣除。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28号,我司支出真实发生,与经营相关,资料完整。即使发票存在问题,恳请准予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不作纳税调增。
五,整改措施
(1)全面加强供应商资质审核,强化发票事前查验。
(2)严格执行合同,货物,资金,发票"四流一致"管理。
(3)建立业务全流程档案,确保所有业务可追溯,可核查。(4)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各项核查工作,及时提供资料。
六,郑重承诺
我司承诺:本说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隐瞒,无虚构,无篡改,所有业务资料真实合法有效。我司始终依法诚信纳税,无任何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的主观故意与行为。
恳请贵局充分考虑我司善意取得,业务真实,无主观过错的客观事实,依法妥善处理,支持企业正常经营。
特此说明。附件清单:
购销/服务合同复印件
送货单,入库单,验收单复印件银行付款回单,资金流水复印件
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及查验截图
其他业务佐证材料
申请单位(盖章):__有限公司
__年__月__日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