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法规通 · 软件注册通 · 第二辑 · 配套试剂软件
本篇要点 「能不能一证搞定」取决于体系关系,不是取决于企业想不想省事。
这是 IVD 项目问得最多的问题之一。概括说:同体系开发、性能绑定验证的软件,更常见是随试剂注册单元申报;后配、多试剂通用、独立销售的分析软件,更可能需独立软件路径。
同报的典型情形
软件与特定试剂盒捆绑验证,说明书一体,离开该试剂无法完成预期用途;软件版本与试剂版本一一对应。
此时软件作为软件组件写入试剂注册资料,结构组成、技术要求、说明书、临床评价(如适用)均需体现。
分报的典型情形
软件可适配多种已上市试剂,或使用通用参考品/数据库独立输出临床意义;软件单独销售、单独升级。
需分别准备软件注册资料,并证明与适配试剂的联合使用安全有效(适配性研究)。
临床评价怎么绑
同报时,临床性能评价通常覆盖完整检测流程(含软件分析结果)。
分报时,试剂与软件可能各自有临床评价,但须说明联合使用的数据支持;避免「试剂做了临床、软件没覆盖分析环节」。
可以怎么着手
1. 早期定销售模式
软件是否单独定价、单独交付,会影响注册策略选择。
2. 分报先列适配清单
计划适配哪些试剂/仪器,适配性验证范围一次性想清楚。
3. 参考已公开注册信息
NMPA 数据库中同类 NGS/CDx 产品的结构组成表述,可作内部对标(不代替审评)。
常见误区
误区:「同报一定比分开报简单」
正解:同报减少证的数量,但体系资料更厚;分报证照清晰但适配性论证工作量大。
信息来源
《医疗器械软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年修订版)》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请登录国家药监局官网核对最新版本
← 软件注册通 04 · IVD 配套软件:注册单元划分实操 软件注册通 06 · NGS 生信软件注册路径 →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学习交流,不构成法律意见或注册审评建议;具体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最新法规、指导原则及各级药监部门解释为准。
转载请注明出处「注册法规通」。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