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动辄弹出“第X批减刑名单”,这确实说明减刑假释制度在分批次常态化运转,但这绝不等于“名额多”或者“减刑容易”。
据最高法相关规定,减刑假释是刑罚执行的常规制度,部分地区的法院或监狱按月度、或按“年度第几批”持续发布名单,这只代表监狱提请、法院审理的程序在日常跑动。
各地公开载体和节奏不同,不能把某地的进度当成全国统一标准。
家属查名单时,要学会拆解公示标题。
——看到“监狱提请公示”,这仅仅说明监狱把初步符合条件的人报上去了。
——看到“法院裁前公示”,说明案子进入了司法审查环节,法定通常有五日的公示期接受社会监督。
只有最终的“结果公示”,才代表法院下达了裁定,这三个阶段绝不能混为一谈。
而且现在的实质审查越来越严,据最高法院关于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法院办案必须审查财产性判项的执行情况。
这就意味着,哪怕当地每月都在发公示,如果服刑人员的罚金没交、退赔没落实,照样会被卡在审核关。
家属如果想跟进亲人的确切进度,别去盲目数当地发到了第几批,直接盯紧法院最终发出的那份“结果公示”核对名单。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