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交AI伪造判例,被写进判决书示众开庭都结束了,律师觉得还差点意思,打开AI对话框,敲了几个关键词。几秒钟后,两个高度匹配的参考案例弹了出来,案号工整、说理严密、事实细节跟手头案子几乎严丝合缝。律师喜出望外,复制、粘贴、排版,一气呵成,把代理意见交到了法官手里。更没想过,这两个看起来“完美”的案例,从头到尾不存在。一、两个完美案例,全是AI现场编的
这是北京通州法院2025年4月判的一个真实案子。任某璐起诉曹某和一家旅行社,涉及公司纠纷。原告代理律师杨某,可能为了进一步强化论证,向法院提交了书面代理意见,里面附了两个参考案例。-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沪01民终12345号
有案号,有事实,有裁判逻辑,跟本案争议焦点高度契合,这事论谁看了都会觉得,这律师功课做得真足。但通州法院的法官多留了个心眼。以案号为关键词,通过相关平台逐一检索、比对。结果发现这两个案例所述事实,跟对应案号下的真实案件,完全不沾边。法官找来杨律师询问。对方承认这两个案例是他根据本案事实提炼争议焦点后,反复向某AI语言模型提问获得的,拿到后未经任何核实,直接写进了代理意见。注意一个细节:他不是让AI随便搜了两个现成案例,而是反复提问,让AI根据本案的事实和争议点,“量身定做”了两个高度适配的判例。换句话说,AI精准地编了两份看起来比真的还真的法律文书。二、算不算伪造证据?
现在问题来了:律师向法院提交AI编的假案例,这算什么性质?第一,这违反诉讼诚信原则。《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写得明白:“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律师作为法律职业从业者,更得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提交未经核实的AI生成内容,就是在突破诚信底线。第二,但这算不算伪造证据呢?法院认为不算。因为参考案例本质上是诉辩意见的一部分,不是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所以不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关于伪造证据的条款(那条规定可以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第三,那到底怎么处理?法院综合考虑无证据证明杨律师是故意提交虚假案例(他是懒不是坏),事后也主动说明了来源,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最后处理方式是在判决书中公开批评教育。于是,这份判决书里多了这么一段话:“本院对此提出批评,希望原告代理人引以为戒,在向法院提交参考案例、法条时,应当进行检查和核验,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放任人工智能模型生成或者编造虚假信息扰乱司法秩序。”批评归批评,案子照判。杨律师的当事人任某璐该赢还是赢了,获赔158273元。但这个编案例的插曲,被白纸黑字写进了公开判决,永远挂在了网上,不知道杨律师有没有瞬间社死的感觉?三、值得每个律师刻进脑子里的三个教训
教训一:AI的法言法语,不等于客观真实
用过AI的人都知道,这玩意儿最擅长的就是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它生成的内容在句式、逻辑、术语上可以做到天衣无缝,但事实真假它根本不在乎,也识别不了。你问它要一个判例,它就根据你的提示词“创作”一个判例。案号是编的,当事人是编的,裁判要旨也是编的。唯一真实的,是你敲进去的那几个关键词,AI的输出质量,取决于你给它什么指令,但它有没有在编,取决于它当时的心情以及它的训练数据里有没有这个案号。这个AI刚出来时我就试过且发现了,所以我检索都上专业网站,并且会在多个平台交叉验证。教训二:案例不用举证,但需要你背锅
很多律师有个错觉:参考案例不算证据,所以真假无所谓,反正法官也不一定看。法官确实不一定采纳你的参考案例,但法官一定会看你有没有撒谎。一旦发现你提交的材料有造假,哪怕只是参考案例,你在法官心里的信用评级会直接崩盘。后续所有的代理意见、质证意见、辩论意见,在法官心里都会打一个大大的折扣(这个人提交的东西可能是假的)。一次造假,永久失信。在法庭上,信任比什么都值钱,也比你想象的更脆弱。教训三:核实验证,是律师对AI输出的法定义务
我不是反对律师用AI。如果调教得比较好,AI检索效率确实远超人工,用它找线索、找思路、找表达灵感,完全没问题。但输出端必须人工把关。案号对不对?去裁判文书网或人民法院案例库查证一下。当事人名称准不准?核实。裁判逻辑跟原文是否一致?对照。这些动作不复杂,花不了几分钟。但不做,就是把职业信誉挂在AI的幻觉上,很不靠谱。四、这次放过你,下不为例
作为同行,说句实在话:杨律师这波操作,翻车得一点都不冤,通州法院这次处理也还算是手下留情了。
杨律师的行为,如果往严了说,可能被认定为妨害民事诉讼,面临罚款甚至司法拘留。但法院选择了批评教育,把处理力度控制在情节轻微的范围内。这份“留情”,一方面是因为没有证据证明他是故意造假,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法院对AI技术应用的现实态度(知道AI工具大家都在用,也知道初期难免有人“玩脱”),先给个警告,把规矩立清楚。法院在裁判要旨里已经把话挑明了:诉讼参与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应当遵循诚信原则。诉讼参与人提交通过人工智能技术获取且未经甄别核实的虚假案例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情节轻微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也就是说可能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写在最后
技术最大的诱惑,是让你觉得可以省掉那些麻烦的核对动作。AI能帮你三秒生成一份看起来专业的代理意见,能帮你找到完美适配的参考案例,能让你在庭审中显得准备充分、论据扎实。你的代理意见和参考案例递到法官手里,一旦出了事,AI不能也不会出庭替你解释是我编的,法院也不会找服务器追责。所有AI生成的内容,最终法律责任只会落在你头上。这是技术的便利,也是偷懒的代价。通州法院那份判决书的结尾写道:“不得放任人工智能模型生成或者编造虚假信息扰乱司法秩序。”不放任三个字,就是律师跟AI之间最该划清的那条线。你怎么看律师用AI生成参考案例这事儿?欢迎在评论区聊聊。如果觉得有启发,转发给你的律师朋友,提醒他别踩这个坑。扫码添加笔者微信,咱们交个朋友!
(免责声明:本文引用的案例来源于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编号2025-18-2-494-001任某璐诉曹某、北京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旨在普法与案例分析,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如果您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启发,欢迎点个“在看”,并转发给身边的朋友。关注我的公众号,听律师给你讲有趣的、有温度的法律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