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要 通 知
尊敬的新奥燃气用户:
您好!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燃气服务导则》GB28885 以及河南省燃气管理相关规定,燃气经营者应当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为规范燃气使用,切实保障供用气双方合法权益,确保您的正常充值缴费及燃气使用,请燃气用户尽快至营业厅签署供用气协议。
一、签署协议的必要性
签订供用气协议是国家法规的明确要求,也是保障燃气用户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1
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燃气供应企业应当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这是燃气行业规范化管理的法定要求。
2
明确双方权益
通过书面协议明确供用气双方的权利义务,有效避免后续纠纷,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3
确保用气安全
现场核验房产和身份信息,建立真实、准确的用户档案,从源头上保障用气安全。
4
保障正常服务
完成协议签署后,方可正常享受充值缴费、报装、维修等各项燃气服务。
二、签署协议所需材料
请您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新乡新奥燃气任一营业厅办理签署手续:
• 房产证明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土地证(三证选其一即可)
• 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需与房产姓名一致)

携带材料办理燃气协议
三、新乡新奥燃气营业厅地址
您可就近选择以下任一营业厅办理:
1
人民路营业厅
地址:人民东路 296 号新奥燃气公司西院院内
2
胜利路营业厅
地址:胜利路与宏力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原胜利路工人文化宫南邻)
3
新盾营业厅
地址:南环路与胜利路交叉口向北 200 米路东新盾嘉苑临街门面房
四、重要提醒
为确保您能够正常进行燃气充值缴费及使用燃气服务,请务必尽快携带相关材料前往营业厅完成供用气协议的签署工作。
服务热线:0373-3061111
感谢您对新乡新奥燃气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燃气服务。
新乡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2026年6月



收听节目:
1. 网络下载“蜻蜓FM”搜索“991新乡综合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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