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和历史经验
(一)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
1、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积极引导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在土地改革完成后,党不失时机地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受到农民的拥护和支持。
2)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原则,以互助合作的优越性吸引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
3)正确分析农村的阶级和阶层状况,制定正确的阶级政策。
4)坚持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采取循序渐进的步骤。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大体上经历了互助组、初级社和高级社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主要是发展互助组,同时试办初级社,互助组由几户或者十几户农民自愿组成,具有了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第二个阶段主要是建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具有了半社会主义性质;第三个阶段是发展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社是我国农业合作化过程中建立的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组织。
(2)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第一步,办手工业供销小组。具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
2)第二步,办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具有了半社会主义性质。
3)第三步,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党和政府采取说服教育、示范和国家帮助的方法,使手工业者自愿参加到手工业合作社中来,从而把手工业者的私有制改变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
2.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用和平赎买的方法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所谓赎买,就是国家有偿地将私营企业改变为国营企业,将资本主义私有制改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赎买的具体方式不是由国家支付一笔巨额补偿资金,而是让资本家在一定年限内从企业经营所得中获取一部分利润。
(2)我国之所以能够采取赎买的方式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和平改造,原因如下:
1)民族资产阶级具有两面性。在社会主义革命阶段,民族资产阶级既有剥削工人取得利润的一面,又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
2)中国共产党与民族资产阶级长期保持着统一战线关系,
3)我国已经有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建立了强大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并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这就造成了私人资本主义在政治上、经济上对社会主义的依赖。
4)当时国家实行对粮食和工业原料的统购统销政策,以及资本主义企业中工人群众对资本家的监督等因素,使私人资本主义企业只能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3)采取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
1)第一步,主要实行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在私营工业中实行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这主要是同资本家在企业外部的合作,在私营商业中采取委托经销、代销等形式。这些企业的利润,按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工人福利费和资方红利四个方面进行分配,即当时所说的"四马分肥"。这就使企业具有了社会主义的因素。
2)第二步,主要实行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国家向私营企业投资入股,企业的生产资料由国家和资本家共同所有;企业利润的分配仍为"四马分肥";国家派干部(即公方代表)进入企业内部,根据国家建设需要,同工人、资本家(私方代表)共同管理和改造企业,公方代表居领导地位。资本家的剥削进一步受到限制。企业的经营管理以发展生产、满足人民需要和完成国家计划为目标,因而已经属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
3)第三步,实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这标志着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基本完成。全行业公私合营后,企业的生产关系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基本上成为社会主义国营性质的企业。
4)把资本主义工商业者改造成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
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对企业的改造和对人的改造相结合,改造资本家个人与消灭他们所属的资产阶级相结合,既避免了激烈的阶级对抗,减少了改造的阻力,又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经验
1.坚持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
2.采取积极引导、逐步过渡的方式
3.用和平方法进行改造
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上,有两个事实是在世界历史上各种革命大变动中罕见的:一是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没有造成生产力的破坏,反而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二是这样的变革没有引起巨大的社会动荡,反而极大地加强了人民的团结,并且是在人民普遍拥护的情况下完成的。
三、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确立
(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及其理论依据
1956年,我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标志着中国历史上长达数千年的阶级剥削制度的结束,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我国初步确立,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1)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公有制已成为我国社会的经济基础。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最主要的标志。
(2)上层建筑: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及颁布施行,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里程碑。这部宪法明确规定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些基本政治制度的确立,构成了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体系。
(3)阶级关系:伴随着社会经济制度和社会经济结构的根本变化,我国社会的阶级关系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二)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重大意义
(1)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是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重要前提,实现了中华民族由近代不断衰落到根本扭转命运、持续走向繁荣富强的伟大飞跃。
(2)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极大地提高了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3)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使广大劳动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
(4)中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使占世界人口1/4的东方大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这是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史上又一个历史性的伟大胜利。
(5)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是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一个脱胎于半殖民半封建社会的东方大国如何进行社会主义革命问题的系统回答和正确解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