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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5条
车站应设有配线,并办理列车接发、会让和客货运业务。
车站按技术作业分为编组站、区段站、中间站,按业务性质分为营业站、非营业站,营业站分为客运站、货运站、客货运站。
编组站、区段站和较大的中间站,可根据线路的配置状况及用途划分车场。
车站在铁路运输生产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应根据需要设置相关技术设备,并配备有关工作人员。部分车站只办理列车通过、旅客乘降作业,可不设配线,包含在“车站应设有配线”中。
一、车站的分类
为便于掌握、管理和运用,根据每个车站在路网上所处的地位和所承担的任务,对所有车站可按技术作业、业务性质和等级进行分类。
1.按技术作业分类:
(1)编组站:设置于大量车流集散,港、矿附近或若干铁路线路衔接的地点。其主要作业为解体和编组各种货物列车。因此,在设备上有较多的配线、若干车场和调车设备,以及机车整备、车辆检修等设备。
(2)区段站:设置于机车牵引区段两端,一般为机务段(折返点)所在站。主要办理无调车作业中转列车的技术作业,机车的更换或整备,乘务组的换班,区段列车和摘挂列车的编、解作业,以及直达、直通列车的补减轴作业,也担当部分列车的编、解作业。始发、终到旅客列车较多的客运站、客货运站,进行大量机车换挂等技术作业,也属于区段站。
(3)中间站:在每一区段内设有若干个中间站,其中包括单线区段的会让站和双线区段的越行站。主要办理列车的会让、越行、停站、通过、以及摘挂列车摘挂车辆等作业。个别的中间站也进行编组列车和机车整备作业,以及补机摘挂、列车技术检查等作业。
2.按业务性质分类:
按车站是否办理客运、货运业务将车站分为营业站、非营业站。办理客运、货运业务的车站为营业站;既不办理客运业务也不办理货运任务的车站为非营业站。营业站根据办理的业务分为:
(1)客运站:设于具有特殊意义的城市(如首都、省会、旅游地等)和客流量较大的城市,专门办理客运业务。
(2)货运站:设于大城市,工业中心、港口、矿区或有大量货物装卸、中转作业的地点,专门办理货运业务。
(3)客货运站:既办理客运业务又办理货运业务。
3.按车站等级分类:
车站分为特等站和一、二、三、四、五等站。
由于车站是依其主要特点和不同角度分类的,因而一个车站可能是技术作业上的区段站,又是业务性质上的客货运站。
二、车场分类
编组站、区段站和其他较大的车站线路较多,为便于管理和减少各种作业间的互相干扰,实行平行作业,提高车站能力,可根据线路的配置情况及用途按线群划分车场。车场一般分为下列几种:
1.到达场:主要办理接入到达解体列车作业的车场;
2.出发场:主要办理编组始发列车作业的车场;
3.到发场:兼办列车到达与出发作业的车场(还可分为货物列车到发场与旅客列车到发场);
4.直通场:主要办理无调车作业的中转列车的车场;
5.调车场:主要办理列车的解体与编组作业的车场;
6.编发场:兼办列车编解与出发列车作业的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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