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类“继承与身后安排类”协议,该类的协议名称如下表所示:
协议名称 | 解决什么问题 | 适合谁 | 典型场景 | 注意坑点 |
遗嘱 | 决定死后财产分配 | 所有人,尤其由房产/再婚/子女不止一方着 | 老人、再婚家庭、单身人士 | ①形式要求很关键;②内容不清,容易部分无效。 |
遗赠协议 | 把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 老人、单身人士 | 把财产留给照顾自己的亲友、伴侣、公益组织 | 要与继承、遗留债务、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配合 |
遗赠扶养协议 | 一方生前由他人照料,死后把财产给照料人 | 老人、长期照护关系 | 无子女老人由亲属/非亲属长期照料 | 比口头承诺稳的多,但内容要具体,最好公证。 |
继承分割协议 | 继承人之间约定遗产怎么分 | 继承人 | 老人去世后,房屋、存款、车辆分配 | |
放弃继承声明 | 明确谁放弃遗产 | 继承人 | 家人内部协同,由一人继承房产 | 形式要求要谨慎,最好在正规程序中处理 |
遗产管理安排协议 | 明确谁管理遗产、如何支付债务 | 继承人、遗嘱执行相关人 | 遗产复杂、有房有债、有公司股权 | 不先管遗产就着急分,容易出大问题 |
身后事务委托安排协议 | 处理后事、文件、账号、宠物等 | 单身者、老人、长期伴侣 | ①无近亲属;②跨城市居住。 | |
注:下文《遗赠协议(利遗嘱人)仅为参考之用。如有具体需求,读者等可直接委托专业律师有针对性地代书,以确保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切忌千篇一律地代入或直接套用。
遗赠协议
(利遗嘱人)
遗赠人(甲方):___,身份证号码:___,联系地址:___
受遗赠人(乙方):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联系地址:___
遗嘱执行人(丙方):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联系地址:___
鉴于:
1、甲方需长期生活照料与精神陪伴;
2、乙方系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愿为甲方提供照顾与扶助;
3、丙方愿意担任遗嘱执行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就甲方将其合法财产遗赠给乙方事宜,各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遗赠财产范围及前置限制
1、若日后出现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遗赠财产的范围应当首先扣除该继承人必要的遗产份额(计算公式:必要份额=遗赠人死亡当年签约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年),剩余部分方可遗赠给乙方。
2、甲方自愿将下列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遗赠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遗赠财产范围穷尽列举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房产:位于___的房产一套(不动产权证书号:___);
(2)银行存款:甲方名下___账户(账号:___)内的全部本息余额;
(3)车辆:品牌为___、车牌号为___的机动车一辆;
(4)理财产品:甲方在___购买的名称为___、代码为___的全部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
(5)知识产权:甲方享有的名为___的著作权及衍生财产收益权;
(6)贵金属及首饰:甲方所有的黄金(不少于___克)、铂金及镶嵌类首饰(详见附件六《首饰清单》);
(7)公司股权:甲方持有的___公司【】%的股权;
(8)其他动产:甲方屋内全部家具、家电、古玩字画及生活物品。
3、除上述明示列举的财产外,本合同签署时遗留的,及本合同签署后至甲方死亡前未予合法处分(含变卖、赠与、抵押等)的其他一切合法个人财产,均归入本合同遗赠财产范围。
4、乙方先于甲方去世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本遗赠合同失效,遗赠财产按法定继承办理。
二、生前管理与受遗赠人义务
1、甲方生前对上述遗赠财产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因不可抗力导致财产减损的,双方各不负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干涉甲方生前对上述财产的合法处分,且不得以此主张免除其本合同约定的照顾义务,否则甲方有权随时单方撤销本遗赠合同。
2、甲方生前如需变卖、赠与、抵押上述财产以支付医疗费或生活费的,乙方应当无条件予以配合,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3、本遗赠为附义务的遗赠;乙方取得第一条所述遗赠财产,必须以履行以下义务为前提条件:
(1)生活照料:乙方应当在甲方生前每周探视甲方不少于___次,每月陪伴甲方户外活动不少于___次;
(2)医疗陪护:若甲方生病住院,乙方必须全天候陪护或聘请专业护工并承担【】%的护工费用;
(3)丧葬事宜:甲方去世后,乙方必须负责办理甲方的丧葬事宜,安葬费用从甲方遗产中直接列支,若遗产不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每次履行上述照顾、探视、陪护义务,必须取得甲方或其指定代理人签字确认的《服务确认单》(含具体日期、时长、内容),或提供带有时间戳的录音录像证据。除有不可抗力证明外,在任何情况下,若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证据材料的,均不视为乙方已履行相应义务。
5、若乙方连续___个自然月未履行本条第3款约定的探视及照料义务,或单次生病住院未履行陪护义务的,甲方有权立即向乙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本合同失效。
6、若乙方已实际履行照顾义务超过___个月,甲方单方撤销本合同的,必须向乙方支付照护补偿金(计算公式:补偿金=实际履行对应年度签约地保姆平均月薪×实际照顾月数×【】%)。若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且未达上述月数的,甲方生前有权单方变更或撤销本遗赠合同,乙方不得主张任何赔偿。
三、财产交付与执行程序
1、遗赠财产的交付应当在甲方去世并完成继承公证或确权诉讼后___个自然日内启动。交付期限计算公式:最终交付日=甲方离世之日+法定公告期(60个自然日)+准备期(30个自然日)。
2、甲方指定丙方为本合同遗嘱执行人。甲方去世后,丙方有权接管遗赠财产清单、阻却法定继承人的擅自处分、监督乙方履行丧葬义务,并协助办理财产过户登记手续。
3、动产及权利凭证的交付:乙方应当在最终交付日内到甲方住所地现场清点接收动产,并配合办理银行卡、股权、理财产品等权利凭证的过户登记。
4、不动产的交付:甲方必须于本合同签署后___日内办理遗赠公证。甲方去世后,乙方凭《遗赠公证书》、本合同及死亡证明,无需法定继承人配合,即可单方申请转移登记。若房管部门拒绝的,乙方有权直接向法院申请非讼程序强制执行,所产生费用从遗产中直接列支。若需缴纳相关过户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若法律规定需甲方承担但因其已去世无法缴纳的,由乙方先行垫付,并从乙方应受赠的银行存款份额中直接抵扣。
5、乙方必须在知道受遗赠之日(即甲方死亡之日)起___个自然日内,向丙方或公证机构作出明确接受遗赠的书面声明(含公证声明、律师见证书、邮政特快专递回执等)。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若乙方逾期未作出接受表示的,均不视为接受,视为放弃受遗赠,本合同自动失效。
6、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必须于___日内将其原件提交至___进行公证备案,或提交至___进行律师见证托管。若乙方在甲方去世后无法取得原件的,凭备案机构的复印件或查档记录,即可向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张单方过户。
四、债务清偿与不可抗力免责
1、甲方生前所负的个人合法债务,应当先用甲方遗留的银行存款及现金清偿。债务清偿计算公式:乙方实际可受赠财产价值=遗赠财产总价值-甲方生前确认的合法债务总额-丧葬费用-遗产过户税费。
2、若甲方遗留的银行存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乙方仅在接收遗赠财产实际价值的【】%范围内承担以遗产为限的清偿责任,不以个人固有财产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不免除其协助清偿义务。
3、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且不能提前预备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当在___日内书面通知其他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各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其他法定继承人不得主张分割本合同项下的遗赠财产。除不可抗力外,在任何情形下,法定继承人不得以未尽赡养义务等理由阻碍财产交付,否则乙方有权要求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甲方保证对上述遗赠财产拥有合法处分权。因财产权属存在瑕疵导致乙方无法取得财产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其他法定继承人赔偿。
6、乙方在接受财产前,必须协助清理甲方遗物,不得损毁、隐匿甲方的任何文件资料(含身份证件、病历档案、权属证书、往来信件、历史照片等)。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应当向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归入甲方遗产范围(计算公式:违约金=5000元+损毁物品评估价值×【】%)。
五、争议解决与送达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生前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期间,除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3、各方确认,本合同首部记载的联系地址为有效的文书送达地址。该送达地址的有效性延伸至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因一方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绝签收或变更未及时书面通知的,导致文书未能实际接收的,邮寄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六、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自甲方死亡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公证机构留存一份。
3、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正文与附件内容有冲突的,以经公证的本合同正文为准。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遗赠人(甲方):________受遗赠人(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遗嘱执行人(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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