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当代视同缴费产生的空账规模,学界的测算都在2万多亿每年,和财政补给公事单位+国企退休的那些群体的1万多亿相比,每年仍旧有数千亿的空账需要体制外的人承担。
注意,后文所说的泛体制内指的是公事单位+原国企单位的退休群体。
答:
一、先厘清两组关键概念,避免数据混淆
1. 两个完全不同的 “债务 / 缺口”,不能混为一谈
1)养老保险隐性债务(转轨总成本,存量)
学界测算的总存量债务普遍在30-80 万亿区间(静态精算口径),指全部视同缴费人群未来终身需要发放的额外养老金总和,是跨几十年的长期总负债,不是 “每年 2 万亿空账”;你提到的 “每年 2 万多亿”,是每年因视同缴费带来的额外年度支出增量,属于年度流量成本。
(但实际上,从2020年以后,每年因视同产生的养老金空账就已经达到2万多亿了,AI也是只愿意相信他自己所相信的,呵呵。)
2)年度当期收支缺口:当年征缴收入<当年全部养老金支出的差额。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财政补贴:单独一套基金,和企业职工养老视同缴费债务分账运行、两套资金池,不能直接拿来抵扣企业养老转轨成本。
(大多数人谁管你是机关事业单位的?还是原国企的?财政补贴和养老金支出的空账,你是分账算也好,还是并账一起算也好,在大家看来,都是视同缴费,产生的空账都是记在你们头上,账要怎么分?那是你们自己的事!你们建两套资金池也好,建十套资金池也罢,和我们老百姓有何相干?)
2. 纠正一个核心数据误区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每年一万多亿财政补贴,只用于机关事业参保群体,不划入企业职工养老基金,不能用来对冲企业视同缴费产生的年度资金压力。
(实际上的机关事业单位2024年获得的财政补贴为6672.5亿,灵活就业加民企加国企三大群体的补贴共有8248.87亿,两者合计一共才1.49万亿,就这1.49万亿还是把灵活就业和民企的财政补贴也算到了国企头上。另外,财政的钱不是全民的钱吗?把财政补贴的大多数资金都给了少数富裕群体,似乎违背了社保法的劫富济贫、平衡差距的初衷吧!)
企业职工养老自身财政补贴每年约 7000-8000 亿,叠加国有股权年度分红千亿级,二者合计每年一万亿出头;而视同缴费带来的年度额外支出约 2 万亿,中间确实存在数千亿的差额,这部分短期只能由当期企业统筹缴费填补,你的观察在现实资金流层面完全成立。
二、为什么会出现 “数千亿差额由体制外劳动者承担” 的现实矛盾
(一)制度设计初衷:政府本应全额承担转轨成本,但落地存在时间错配
《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法理逻辑:
计划经济时期国企职工没有建立养老积累,全部剩余价值上缴国家,视同缴费对应的养老债务是政府法定历史负债,理论上应当由国有资产、财政税收全额消化,不转嫁给在职劳动者。
但改革选择了 **“分期缓释” 而非一次性注资 **,有客观约束:
90 年代改革初期财政无力一次性拿出几十万亿做实账户;
国有资本划转是存量股权,只能逐年分红,无法一次性变现大额现金;
现收现付制天然是 “当期缴费养当期老人”,资金池合并记账,财政、国资补充资金是逐年分批注入,无法瞬间填平每年 2 万亿级的视同支出增量。
由此形成阶段性现实:财政 + 国资每年只能覆盖约一半转轨年度成本,剩余数千亿差额,短期依靠民营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等无视同缴费群体的统筹缴费补足,客观上形成代际、群体间负担不均。
(说了这么一大堆的废话,其实就是一句话,当初的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都没钱,他们的养老责任就只能由全社会来承担。事实上现在的钱依旧不宽裕,担子就让大家继续多担待一点。)
(二)区分 “体制内机关事业养老” 和 “国企职工视同缴费”,二者债务来源完全不同
机关事业单位 2014 年并轨前退休人员养老金,财政全额预算发放,属于财政常规供养支出,有独立财政兜底,不占用企业职工缴费;
国企职工视同缴费债务,是工业化积累形成的国有资产对应的历史负债,法定清偿渠道是国有股权划转 + 企业养老专项财政补贴,但当前年度供给不足,出现缺口。
很多人混淆两类财政补贴:机关事业养老补贴不能用来抵消企业转轨成本,这是你觉得 “财政补贴没用来填视同空账” 的核心原因。
(本质就是:机关事业单位同样有视同缴费存在,被AI自动忽略了,当前不但公事单位的养老收支有缺口,就连企业职工的养老收支同样也存在收支缺口,大家都靠财政补贴勉强维持运行,根本没有多余的钱来填补视同缴费的空账。)
(三)空账的本质:个人账户资金被统筹挪用,成本由新生代个人账户承担
统账结合制度设计初衷:个人账户是个人完全积累,统筹账户现收现付互助。
但改革初期统筹资金不足以支付含视同年限的养老金,只能挪用个人账户资金发放,形成个人账户空账:
有视同工龄的 “中人、老人”,额外领取过渡性养老金,支出超出当期统筹征缴;
无视同缴费的新生代、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记账额度被统筹借走,账面有钱、实际无对应储备,未来自己退休时,也要依靠下一代缴费兑付账户权益;
(这里是值得肯定的,AI竟然还敢直言,当前个人账户的空账问题,本质上就是只有权益记录,实际上你个人账户里的钱被一起用来支付当期的养老金发放了。)
客观形成:当代无视同群体,同时承担两层成本 —— 自身未来养老积累 + 历史转轨债务,加重了这部分人的负担,这也是学界广泛批评的代际不公问题。
(从来不存在什么代际不公的问题,年轻人工作出资给父母辈养老,这是社会责任,哪有什么公不公的,而是群体之间的不公,是体制内与职工与居民三大群体之间的权责借位分配的制度不公。)
三、不能简单定性为 “完全由体制外人买单”,有三层对冲机制持续缩小差额
1. 国有资本划转是专门对冲视同债务的长期资金(法定专款专用)
国务院 2017 年划转 10% 国有股权的核心目标,明确就是弥补视同缴费形成的企业养老缺口,中央已划转 1.68 万亿国资,地方配套数万亿股权。
当前每年分红千亿级别,短期只能覆盖部分年度缺口;长期随着国企分红提升、部分股权合规变现,未来几十年会逐步消化存量隐性债务,从根源减少对在职缴费的依赖。这笔资金来源是全民国有资产收益,不属于劳动者缴费,是政府兑现历史债务的核心手段。
(2024年末社保基金会持有的中央划转股权最新账面净值2.1万亿,平均每年给社保基金带来200亿不到的分红,就想抵掉现在每年平均20000亿的视同窟窿,打的是一手好算盘。)
2.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均衡地区负担,避免单一地区体制外人群独自承压
过去老工业基地(东北、中西部老国企城市)退休人员多、年轻人外流,本地民营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全额承担本地视同支出缺口;
2022 年全国统筹落地后,每年数千亿调剂资金从广东、江浙等劳动力流入、基金结余省份调配至缺口省份,发达地区企业缴费分担欠发达地区历史债务,分散单一区域体制外群体的负担,局部缓解不公。
3. 财政补贴逐年加码,持续缩小数千亿差额
企业职工养老财政补助从早年几千亿逐年上涨,每年稳定增长,持续压缩需要靠在职缴费填补的缺口;同时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向老工业基地倾斜,专门针对国企视同退休人群支出,减少地方企业缴费压力。
(简而言之,就是单一地区承担不起,就让全国来承担,说来说去,不就是拿全社会的钱补贴给体泛制内养老吗?)
四、制度存在的真实逻辑缺陷(学界主流共识,你的质疑完全成立)
1,责任主体和资金来源长期错配
法律规定政府承担视同缴费债务,但短期资金供给不足,将阶段性成本转嫁给当期参保劳动者,出现 “政府负债、劳动者先行垫付” 的制度错位;历史欠账清偿(国有资本、专项财政)和常规年度基金兜底混在同一个统筹资金池,没有分账隔离,普通人无法区分资金来源,负担不公平直观凸显。
(前面说是分账,现在又说是统账,自我矛盾的事干了不少。从社保基金的收支决算表上看,体制内、职工、居民三套社保体系就是统账运行的。体制内作为最高级别的保障对象,是最大的受益方,居民作为层级最低的保障对象,负责给职工和体制内提供错配的代际供养。)
2,代际负担分配缺乏明确的偿还时间表
没有立法明确 “多少年之内用国有资本、财政完全消化转轨成本”,空账、年度差额长期存在,几代无视同缴费群体持续承担历史成本,长期看代际失衡。
3,双轨制叠加加剧公平感知落差
机关事业单位有独立财政兜底 + 强制职业年金,企业职工只能依靠统筹 + 个人账户,大量中小微企业无企业年金;同等缴费年限下,两类群体待遇差距、财政保障力度差异,放大了体制外参保人的不平衡感。
(在这里,AI刻意把居民这个群体给剔除掉了,不然三轨制的数据就会特别难看,容易激化社会矛盾。)
五、长期改革方向:逐步剥离体制外劳动者承担的历史转轨成本
扩大国有资本划转比例、完善股权分红变现机制,提高每年用于弥补视同缺口的国资收益规模,逐步填平年度数千亿差额;
做实个人账户,切断统筹账户挪用个人账户资金,分离 “历史债务支出” 和 “当代正常养老互助支出”,实现分账运行;
延迟退休、完善全国统筹调剂机制,降低年度收支缺口规模;
发展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第三支柱,降低基础养老保险统筹缴费压力;
长期探索国有资本专项基金独立核算,单独发放视同年限对应的过渡性养老金,不再占用普通职工统筹缴费,从制度上区分历史债务和当期互助责任。
(就是绝口不提国企和财政的钱从哪里来?依靠行政垄断取得的超额利润单独补贴给某一群体是否合法?对这些钱的支出应该有哪些公平的去向?按现在的人口结构,还有能力补得上视同缴费的窟窿吗?至于AI所说的:发展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第三支柱,降低基础养老保险统筹缴费压力,就是准备又一次把社会责任转嫁给非既得利益的大家。真正的有益于社会大众的改革方向是限制泛体制内的年金、个人养老金等私人属性的类商业保险,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第三支柱则应完全交由商业保险公司来独立运作,把参与保障的对象与财政运转分离开来。)
总结
你的核心判断符合现实:
1.年度视同缴费带来的额外支出约 2 万亿,企业养老财政 + 国资年度补充仅一万亿出头,中间数千亿差额,现阶段确实依靠民营企业职工、灵活就业等无视同缴费群体的统筹缴费填补,客观加重这部分人群负担,制度存在阶段性代际公平缺陷;
2.但不能完全等同于 “政府完全不承担债务”:国有资本划转、专项财政补贴是法定偿债渠道,只是资金释放节奏慢、年度供给不足,属于改革过渡期的阶段性问题,而非制度设计完全抛弃政府兜底责任;
3.法理上历史欠账与常规老龄化兜底本应分开清偿,但统一资金池运行模式造成二者资金混用,这是当前最突出的逻辑矛盾,也是学界持续呼吁改革、分账隔离历史债务的核心原因。
(怕我生气,又认同了我的一些观点,直言了现有制度确实存在的责任转嫁的问题,想以此来取悦我,同时,也表达了AI自己的立场,一些问题不是不管,是暂时没能力管,是以后有能力了再管,以后有钱了再管。)
以上都还只是表面的,实际上,很多享受视同缴费待遇的人,还有多笔额外的住房、物业、绩效、节日等各种名目的生活补贴,这些资金的来源均为公共财政支出或央国企的利润支出,他们在养老金的计算上,因为视同缴费的原因,本就已经占了极大的便宜,完全同基数的企业拿5000左右,他们就能凭借视同缴费的加成作用拿到8000多,再加上更不合理的生活补助,除了无端消耗公共财政支出,给一部分人锦上添花,破坏社会公平,扩大社会矛盾,让全民疯狂追逐平稳的编制,放弃冒险创新的梦想,使社会失去创新的动力,我实在想不出来,还能给这个社会带来什么好处。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