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远程用工、休假工资、电子文档……俄劳动监察局5月最新解答来了
2026年5月,俄罗斯劳动监察局就以下问题作出了解释: 涉及境外远程员工的聘用、休假期间工作的薪酬、向求职者索取文件、年休假中不可分割部分的安排等。以下为您梳理要点。
1. 是否允许聘用中国籍员工远程工作?
俄罗斯劳动法典并未规定可以与居住在俄罗斯境外、在境外工作的公民签订远程劳动合同。此类合作应按民事法律关系(即民法合同)办理。需注意,劳动监察局此前针对外国人也曾表述过类似观点。
2. 员工在休假期间主动工作,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报酬?
无需支付。但若用人单位召回该员工结束休假,则其实际工作的时间应正常计薪。
3. 除纸质劳动手册外,能否要求求职者提供其通过“国家服务门户”获取的从业经历信息?
可以,用人单位有权这样做。
4. 年休假中不可分割的两周部分,是否必须由同一工作年度的天数组成?
不一定,这两周可以由不同工作年度的假期累加构成。劳动监察局此前也表达过类似观点。
5. 残疾人就业配额报告应向何处提交——如果分支机构与总公司不在同一地区?
应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俄罗斯联邦主体就业服务机构(劳动就业局)提交。
6. 周末工作指令是否可以在电子文档管理系统中生成?
可以,前提是用人单位已实施人事电子文档管理,并将该指令纳入其适用范围,且员工同意采用此方式交互。签署文件时,例如可使用增强型非合格电子签名,其验证程序由双方协议确定。
7. 员工向国家劳动监察局提交投诉申请后,是否必须提前告知雇主?
员工有权告知,但并非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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