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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AI设计申请指南发布!

韩国AI设计申请指南发布!
政策速报

韩国知识产权局于 7 月 9 日正式印发《利用人工智能创作外观设计申请指南》,结合全球各国立法动向、一线设计行业实操意见,明确 AI 生成外观设计可注册核心标准,梳理创作、申请、审查全流程注意事项,为企业、设计师 AI 设计确权提供完整实操依据。

四大核心确权规则
(一)AI 设计满足法定要件即可注册,核心判定:人类具备实质性贡献

即便借助 AI 工具完成设计,只要同时符合《外观设计保护法》三大硬性条件 —— 新颖性、非显而易见性、工业可利用性,就能申请外观设计注册。

其中 “非显而易见性” 指:不能基于公知设计、通用造型轻易复刻得出的方案,此类设计将不予授权。

人类实质性贡献判定标准(授权核心)

若在设计说明书中标注使用 AI 创作,必须证明自然人对设计存在实质性主导贡献,判定标准:人类构思决定设计整体美感、核心造型特征,仅将 AI 作为落地工具完成细化绘制。

人类构思核心特征,仅将AI作为落地工具

— 韩国知识产权局

 可认定有实质贡献示例:设计师明确输入造型、比例、结构、配色等具象化指令,多次调整、迭代优化 AI 生成成品;

 无法认定实质贡献示例:仅输入 “帮我做一款椅子” 这类宽泛简单指令,AI 生成原图不做任何修改、重组、优化直接提交申请。

(二)创作阶段三大必做事项,规避新颖性丧失风险

1.做好输入素材保密上传给 AI 工具的设计草稿、产品实拍图,可能被平台抓取用作模型训练、对外公开,一旦外泄会直接丧失设计新颖性,务必做好素材保密管控。

2.完整留存全流程创作证据为后续证明创作者资质、人类实质性贡献,需完整归档留存资料:创作构思说明、使用 AI 模型名称、完整提示词日志、多版筛选 / 修改 / 重构 / 优化全过程记录。

3.申请前检索在先设计AI 存在生成与现有已公开、已申请 / 注册设计雷同方案的可能性,提交申请前必须全面检索在先外观,规避近似驳回风险。

(三)提交申请填报规范,严禁标注 AI 为创作者

栏目填写硬性要求

创作者栏仅能填自然人,不得填AI模型名称

— 韩国知识产权局

「创作者」栏:仅能填写自然人,不得填写 AI 模型名称;

「申请人」栏:可填写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虚假填报法律后果

无人类实质贡献却虚构自然人作为创作者完成注册,后续查实后,该外观设计权会被判定无效。

AI 生成图纸预处理要求

AI 原图常会出现透视混乱、光影冗余、多视图比例 / 结构不统一问题,不能直接递交,需统一线条、平面、比例、结构,调整为符合外观申请标准的规范附图。

(四)审查阶段重点审查维度,材料不齐将驳回

实质性贡献举证义务审查员若对人类创作贡献存疑,会要求申请人提交创作全过程记录、创作者声明等佐证材料;无法举证人类实质性贡献的,申请直接驳回。

图纸合规审查多视图造型、比例不一致,会被认定不满足 “工业可利用性” 要件,不予授权。

新颖性核查若 AI 创作草稿、素材在申请前已对外公开,将以丧失新颖性为由驳回申请。

官方解读

韩国知识产权局商标设计审查官员表示:当下利用人工智能进行外观设计创作已成行业主流趋势,本次指南出台旨在打通 AI 设计确权通道,助力市场主体顺利取得合法设计权利。后续该局将持续跟踪全球各国法规、AI 技术迭代动态,持续更新适配行业环境的外观设计审查政策。

文末小贴士这份指南是韩国首份完整落地的 AI 外观设计实操规范,核心逻辑聚焦“人类主导 + 证据留存”。对于国内出海设计企业、跨境设计师有极高参考价值:使用 AI 辅助创作时,精细化提示词、完整留存修改迭代记录、规范调整申请附图,是顺利完成外观确权的三大关键抓手。

注:本文部分内容为AI辅助翻译,如有错误或不妥敬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