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要求说明依据,但不能把这理解成村委会可以一律拒绝临时交办,判断重点是:这项工作是否属于村委会法定职责,是否属于依法协助或受委托办理的事项,以及是否经过县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
《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明确,党政群机构要求村级组织协助或者委托开展工作,应当依法依规明确制度依据、职责范围和运行流程,未经县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不得把本机构自身的权责事项派交村级组织承担,因此,村委会可以要求交办方把事项依据、职责边界和办理流程讲清楚,不能只凭一句“临时安排”就把部门本职工作压到村里。
村委会也不是乡镇政府的下设机构,现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乡镇政府对村委会是指导、支持和帮助关系,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事项。
不过,法律明确的协助事项仍应依法办理,例如协助处理信访事项、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突发事件应对等,要求说明依据,目的是核对职责,不等于拒绝配合。
具体到某项任务,还要核对本省、本县的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清单、协助事项清单、减负文件或者乡镇履职事项清单,不能仅凭任务名称判断该不该办。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