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不能或者不宜接收说明时,医师应当将告知对象转为患者的近亲属。在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情形下,还应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并取得近亲属的明确同意。
这里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不过,法律并未在相关条款中进一步规定医疗场景下由哪一类近亲属优先作出同意,也未将“明确同意”一概限定为书面签字;具体联系和文书流程还需按照医疗机构制度执行。
紧急处置是另一项规则。因抢救生命垂危等紧急情况,无法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医疗措施。这一例外有“紧急情况、无法取得意见、履行批准程序”等前提,不能理解为一般诊疗中可以跳过告知和同意。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