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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线上开票流程|电子税务局网页端+App操作指引

自然人线上开票流程|电子税务局网页端+App操作指引

个人提供兼职劳务、授课、咨询服务并收取费用时,企业需要其提供增值税发票作为入账凭证。个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或手机App,就能自助代开数电普通发票。

渠道一:电子税务局网页端(5步)

步骤1 登录电子税务局

以自然人身份,选择App扫码或输入账号密码登录。

步骤2 进入代开入口

点击【热门服务】—【代开增值税发票】—【劳务报酬、有形动产租赁代开】。

步骤3 录入发票信息

红色星号必填。

步骤4 确认信息并缴款

核对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征收项目后提交,完成实名扫脸验证及缴款。

步骤5 开具成功

显示『代开发票开具成功』即可查看详情或预览发票。

渠道二:电子税务局App(4步)

步骤1 进入代开发票

登录App,点击【代开增值税发票】或经【办&查】—【发票使用】进入。

步骤2 新增代开申请

点击【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新增代开申请】。

步骤3 填写三项信息

①添加购买方 ②添加应税发生地 ③添加项目信息(编码、金额、税率)。

步骤4 提交并缴款

确认系统自动加载的税款信息,提交并完成实名认证和缴款。

注意!提交后的三种情况

情况一:提交成功,无需审核、无需缴款——自动完成数电票开具;

情况二:提交成功,无需审核、需缴款——缴款成功后自行开具;

情况三:提交后需审核——待税务人员审核完成后再操作。

特别提醒:个税代扣代缴

自然人代开货物、服务等一般发票,若项目信息属于服务类的『个税劳务报酬』,购买方应在次月15日前代扣代缴销售方个人所得税;未按规定扣缴的,该发票不得作为所得税前合法有效扣除凭证。

即业务部门获取个人增值税发票后请及时提交给财务资产部进行个税代扣代缴。

制作:财务资产部

出校:姜智利

审核:周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