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工会公邮
抄送:人资公邮、部门公邮
致:公司工会委员会
工会各位领导、同事:
我是XX中心员工XXX。公司于X月X日发布《XX公司2026年月度绩效考核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开展意见征集。该方案直接涉及全体员工的劳动报酬分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作为公司员工,我本着支持改革、完善制度的初衷,对方案进行了认真研读,已于X月X日通过部门意见征集渠道向人力资源部正式提交了书面意见。现将同一份意见提交工会,恳请工会依据《工会法》及《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赋予的职责,协助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登记留存。请将本函及附表意见予以登记接收,纳入本次意见征集的职工意见汇总范围。
二、程序把关。方案正式实施前,依法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平等协商确定。恳请工会关注方案的民主程序与公示安排,在方案提交审议时对职工意见的处理情况一并作出说明。
三、书面反馈。恳请工会对本意见的接收情况给予书面确认;对所附各项意见在后续方案修订中的采纳或不采纳情况,在意见征集工作闭环后给予说明。
需要说明的是,所附意见全部着眼于方案的可执行性与合规性,其中部分条目涉及方案文本中客观存在的执行障碍(如指标评分公式自相矛盾、关键定义缺失等),并非原则性反对意见。我相信,把这些问题在正式实施前澄清完善,既是对员工权益的保护,也是对方案权威性和公司管理严肃性的保护。
附件是我向部门提交的《2026年月度绩效考核方案意见建议表-XX部门-姓名》(含章节、原内容、建议修改内容、修改理由,共X条)。恳请查收并书面确认。感谢工会的辛勤工作。
此致
敬礼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