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类教师参与软件开发,有机会计入技术实绩或相关业绩材料,但不是“参加过开发就自动认定”。
关键要看你申报的是哪套制度。
如果申报中职或高职教师职称,评价重点通常放在教学能力、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上,高职教师参与企业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社会服务,国家政策已明确可以作为职称评聘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中职教师评价也允许把专利、教学标准开发、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行业标准研发等成果作为评价条件,软件开发如果与专业建设、企业项目、技术服务或教学应用有关,就可以尝试作为实践业绩、技术成果或项目支撑材料提交。
如果申报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软件开发经历还可以放在企业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服务等材料中,不过,双师型认定和职称评审是两件事,不能相互替代。
如果申报工程系列职称,电子、信息通信、计算机等本来就是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覆盖领域,软件开发形成了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且能提供项目、技术报告、专利、标准或验收等证明时,评价关联度会更直接。
因此,真正的审核节点是申报系列、所在省份、学校办法和当年评审文件,材料中应尽量说清项目来源、本人角色、成果形式和实际应用,不能只提交一份“参与开发”的证明,最终是否认定为“技术实绩”、按什么标准计算,要由相应评审主体依据具体办法审核。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