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模版适用于著作权人(转让方)将其作品的部分或全部著作财产权,在著作权保护期内永久转移给受让方,由受让方支付转让价金的情形。涵盖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等各类作品的著作权转让。
常见用途包括:文学作品版权买断、影视改编权转让、游戏IP版权收购、音乐作品词曲版权转让、美术作品复制发行权转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等。
转让与许可的本质区别:许可是"借用"——著作权人保留权利,仅授权他人在约定期限、范围内使用(见本系列第581篇);转让是"卖断"——约定的著作财产权在剩余保护期内整体转移给受让人,转让人此后不得再行使。
不适用于以下情形,需另行调整:
- 著作权许可使用(权利不转移,应使用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 著作权出质担保(应依法办理出质登记,《著作权法》第二十八条)
- 委托创作中著作权归属的初始约定(应使用委托作品协议)
- 合作创作作品权属划分(应使用合作作品协议)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还应参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门规定)
- 以"转让"名义约定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著作人身权转移(此类约定无效,见风险提示)
二、合同正文
著作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甲方作品著作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的作品
1.1 甲方转让给乙方著作权的作品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作品")。
1.2 该作品的基本信息:
- 作品类型:□ 文字作品 □ 音乐作品 □ 美术作品 □ 摄影作品 □ 视听作品 □ 图形作品 □ 计算机软件 □ 其他:________
- 作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 作者:____________________
- 作品完成日期: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 是否已发表:□ 是(首次发表日期: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 否
- 作品登记号(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
1.3 甲方保证对该作品享有合法、完整的著作权,且该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该作品存在合作作者、职务作品归属约定、委托创作约定或其他权属情形,甲方应事先书面告知乙方,并已取得相关权利人的转让授权(《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第二条 转让的权利种类
2.1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权利种类为(可多选,仅限著作财产权):
□ 复制权(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
□ 发行权(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制件)
□ 出租权(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原件或复制件)
□ 展览权(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原件或复制件)
□ 表演权(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
□ 放映权(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作品)
□ 广播权(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转播作品)
□ 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
□ 摄制权(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
□ 改编权(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
□ 翻译权(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
□ 汇编权(将作品或作品片段通过选择或编排,汇集成新作品)
□ 其他财产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
2.2 转让的权利种类以本条第2.1款勾选项为准。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乙方不得行使(《著作权法》第二十九条)。
2.3 本合同项下转让为 □ 全部财产权转让(买断) □ 部分财产权转让。部分转让的,未列入 2.1 款勾选项的权利仍由甲方保留。
第三条 转让的地域范围与权利存续期间
3.1 本合同项下权利转让的地域范围为:□ 中国大陆地区 □ 中国(含港澳台) □ 全球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3.2 双方确认,乙方受让的权利在该作品的著作权法定保护期内有效。自然人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作品为首次发表后五十年(《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保护期届满,作品进入公有领域,本合同项下权利自然终止,转让价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 转让价金与支付方式
4.1 该作品著作权转让价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元整(¥ ____________)。
4.2 转让价金支付方式(勾选一项):
□ 一次性支付: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______ 日内付清
□ 分期支付:首期人民币 ______ 元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______ 日内支付;第二期人民币 ______ 元于作品及权属文件交付完成之日起 ______ 日内支付;尾款人民币 ______ 元于 ______ 前付清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4.3 甲方收款账户:
户名:________ 账号: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4.4 价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本条约定为准(《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______ 日内支付;逾期仍不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第五条 权利转移与作品交付
5.1 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转让的权利自 ____________________(勾选一项:□ 本合同生效之日 □ 转让价金首期付清之日 □ 作品及权属文件交付完成之日)起转移至乙方。
5.2 甲方应于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前向乙方交付下列文件和材料(勾选):
□ 作品原件/创作底稿
□ 电子源文件(发送至邮箱:________)
□ 作品登记证书原件(如有)
□ 已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清单及合同文本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5.3 甲方交付的作品和文件应完整、清晰、可用。交付完成以双方签署《交付确认单》为准。
5.4 权利转移后,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权利,包括许可第三人使用或再转让(乙方再许可、再转让的,不影响甲方已获得的价金债权)。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担保
6.1 甲方担保其对该作品享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的权利,且该权利之上不存在质押、查封、强制执行等权利负担。
6.2 甲方应于签约前书面列明该作品已对外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包括被许可人、许可方式、地域、期限)。甲方故意隐瞒在先许可等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五百条)。
6.3 本合同签订前已合法订立的许可使用合同,不因本转让而失效;由此导致乙方在许可范围内行使权利受限制的,按下列方式处理(勾选一项):
□ 甲方负责在交付前解除全部在先许可
□ 乙方接受在先许可继续履行至期满,甲方按转让价金的 ______% 减让价金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6.4 如因该作品权属瑕疵或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引发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第七条 著作人身权的保留
7.1 双方确认:本合同转让的仅为著作财产权。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著作人身权,保护期不受时间限制,不随本合同转让,仍由作者享有(《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四项、第二十二条)。
7.2 乙方行使受让权利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名称、作品名称(《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
7.3 如该作品尚未发表,甲方同意乙方在行使受让权利的必要范围内以出版、传播等方式首次公之于众;但此约定不视为发表权转让,发表权仍由作者享有(《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
8.1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转让价金。
8.2 乙方行使受让权利不得歪曲、篡改作品,不得损害作者声誉(《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三十一条)。乙方对作品内容进行修改、删节的,应征得作者书面同意;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3 乙方以改编、翻译等方式使用该作品形成演绎作品的,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乙方,但行使演绎作品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人身权和甲方保留的权利。
8.4 甲方移交的权利凭证、创作底稿等,乙方应妥善保管。
第九条 合同备案
9.1 双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______ 日内,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著作权转让合同备案(《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备案不是本合同生效要件,但可以作为权属证明和对抗第三人主张的证据。
9.2 备案费用由 □ 甲方 □ 乙方 □ 双方各半 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乙方逾期支付转让价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 _____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______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2 甲方逾期交付作品及权属文件的,每逾期一日按转让价金的 ______%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______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0.3 甲方违反权利担保义务,导致乙方受让权利部分或全部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已收价金,并按转让价金的 ______%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继续赔偿差额。
10.4 权利转移后,甲方再就本合同已转让的权利与第三人签订许可、转让合同或自行行使的,应按转让价金的 ______%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造成乙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有权继续索赔。
10.5 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11.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支付价金,经催告后仍不支付的;
(2)甲方交付的作品存在严重权属瑕疵或权利负担,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3)甲方故意隐瞒在先许可、质押等权利负担,情节严重的;
(4)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5)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
11.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11.4 合同解除的,已转移的权利处理方式(勾选一项):□ 恢复原状,权利回归甲方 □ 权利保留乙方,甲方退还已收价金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2.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2.2 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______ 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将争议提交 ______ 仲裁委员会,按其规则仲裁。
12.3 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关的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1 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作品样本/复印件
附件二:双方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三:著作权权属证明(作品登记证书、创作底稿等)
附件四:在先许可使用合同清单
13.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13.4 本合同一式 __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 ______ 份,报备案机关 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通知与送达
14.1 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部所列联系方式、通讯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 ______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导致文件无法送达的,视为已送达。
14.2 通知方式:□ 直接送达 □ 挂号信/特快专递 □ 短信/微信/电子邮件(需对方回复确认)。
转让方(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受让方(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签订地:________
三、使用说明
- 转让与许可务必分清:转让是权利在剩余保护期内永久转移,转让人此后不得再行使;许可只是授权使用,权利仍在著作权人手中。如只想给对方一定期限、范围内的使用权,请使用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本系列第581篇),切勿误用转让合同导致权利"卖断"。
- 核实权属再付款:签约前应核查甲方是否为该作品著作权人——查看作品登记证书、创作底稿、原始创作合同。合作创作作品须取得全体合作作者一致同意;职务作品、委托作品应核对权属约定文件(《著作权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另注意:美术、摄影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等于著作权转让,除非另有约定,著作权仍归作者(《著作权法》第二十条)。
- 权利种类逐项勾选:著作财产权共十二项加兜底,每项均可单独转让。务必在第二条逐项勾选,避免笼统写"全部版权"——未明确转让的权利,受让方不得行使(《著作权法》第二十九条)。
- 人身权写明保留: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能转让,任何"人身权一并转让"的约定无效。本模版第七条已作保留声明,签约时不可删除。
- 权利转移时点要与付款挂钩:建议将权利转移时点约定为"价金支付到一定比例后"(第五条5.1款),避免价金未付而权利已转移的被动局面。
- 在先许可要书面列明:要求转让方在签约前书面列明该作品已签订的全部许可合同,作为合同附件。隐瞒在先许可的,可依《民法典》第五百条追究缔约赔偿责任。
- 分期付款留尾款:大额转让建议分期支付,尾款在作品、权属文件交付完成并办理备案后支付,形成相互制约。
- 备案虽非强制但强烈建议办理:著作权转让合同可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发生"一权多转"纠纷时,备案记录是关键证据。
- 未发表作品注意发表权安排:作品未发表的,受让方行使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必然涉及首次公开,应参照本模版第七条7.3款作出明确约定,避免日后就"是否视为同意发表"产生争议。
- 注意剩余保护期:转让价金应与剩余保护期匹配——作者已去世多年的作品,剩余保护期缩短,价值相应折减;保护期届满后作品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可自由使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
四、风险提示
五、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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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