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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各庄镇小学校本课程——中共文安第一特支(第三章)

左各庄镇小学校本课程——中共文安第一特支(第三章)

第三章  星星之火

张宗义受中共北方区委派遣到左各庄发展党组织,1925年秋,根据中共"四大"精神,中共北方区委为了使学生运动与工人、农民运动结合起来,委派共产党员张宗义以津浦铁路视察员的身份回到家乡文安宣传革命思想,发展党员,建立党的组织。张宗义不负重托,回到家乡后,首先来到大清河畔的左各庄小学,找到天津直隶第一师范的同学、小学教师王紫树和董在毅,向他们传播马列主义和革命道理。从此,革命的火种开始在文安洼这块饱经风霜的土地上燃烧。随后,在左各庄发展王紫树(左各庄人)、董在毅(左各庄人)、刘学曾(小赵村人)、张宗信(大柳河村人)等人加入中国共产党。

一、董在毅

董在毅,(1900-1928)原名董仲仁,文安县左各庄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协同王紫树进行了大量的革命发动工作。创办农民夜校组织左各庄农民协会。

曾在本村读小学,后因生活困难,辍学去静海县王口学徒经商。后由本家祖父董少游资助到文安县城高小继续求学,两年后回村教书。1925年,经张宗义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文安特支成立后,董在毅和王紫树作为特支负责人,做了大量革命工作。在左各庄创办了第一所农民夜校,为以后的革命活动奠定了思想基础,培养了骨干力量。1926年秋,与王紫树一起秘密组织了左各庄农民协会。秋末,与王紫树一起成功组织和领导了左各庄脚行罢工运动,并取得了胜利。1927年5月,经恶霸地主告密,董在毅和王紫树等10人被天津警察局逮捕。董在毅被判处无期徒刑,关押在直隶第一监狱。在狱中和反动当局做了不屈不挠的斗争。1928年6月,傅作义任天津警备司令,下令释放政治犯,董在义获释出狱。但因在狱中受刑过重,身患重病,出狱后不久病逝,时年28岁,葬于左各庄。

二、王紫树

王紫树(1903-1928),原名王宜航,文安县左各庄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10月在左各庄建立了廊坊第一个党组织中共文安特支,成为特支负责人。

父亲王殿如经商,家庭生活富裕。幼时在本村私塾读书,后到文安县城求学。1924年考入天津直隶第一师范,在校期间接受进步思想。1925年冬,由张宗义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3月12日,参加了在天津召开的纪念孙中山逝世一周年纪念大会。14日,聆听了李大钊同志在天津大舞台的演讲,又到义庆里40号聆听于方舟讲革命道理。王紫树以小学教员身份为掩护,在家乡左各庄积极从事党的秘密工作。4月,与张宗义经中共北方区委选派到广州参加毛泽东主办的第六届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9月结业回乡,继续党的工作。1926年10月,中共文安特支成立,王紫树是特别支部负责人之一。同年秋,王紫树根据在广州农讲所学到的革命道理和在海陆丰地区调查的经验,创办了文安县第一个农民夜校,并组织农民和脚行工人成立农民协会。秋末,与董在毅一起领导了左各庄脚行工人罢工,并取得了胜利。由此影响,附近村庄纷纷建立农民协会。1926年,农会会员发展到500多人。1927年5月,经恶霸地主告密,王紫树、董在毅等10人被天津警察局逮捕。王紫树被判处无期徒刑,关押在直隶第一监狱,在狱中遭到残酷迫害,但始终坚贞不屈。1928年6月,傅作义任天津警备司令,按政治犯释放。因在狱中遭受摧残严重,生命垂危。出狱后不久病逝,时年25岁,葬于左各庄。

三、张宗义

张宗义,字宜斋,又名存真、宗一,1897年出生于文安县大柳河村,1922年就学于天津直隶省立第一师范。在校期间他深受革命思想熏陶,积极参与学生运动。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1923年在天津直隶省立第一师范学校读书时,经于方舟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25年冬受中共北方区委委派,以津浦线视察员身份在河北文安发展党员,培养农民运动骨干。

1926年4月受中共北方区委委派,赴第六届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同年9月结业,重返天津,在国民党河北省党部农民部工作。1927年作为北方代表到武汉参加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1927年四五月间多次出席中国国民党中央土地委员会扩大会议并发言。大革命失败后从事党的地下工作。1929年春将原中共文安特支党员梁俊秀、张宗信在天津开办的康庄书社改名为大道书社,以此作为党的秘密交通联络站,开展革命活动。1929年底书社被天津国民党当局查封。而后因转移外地失掉党的组织关系。1930年参加罗章龙组织的"非常委员会",从事分裂党的活动。后来,在国民党当局高官厚禄引诱下,蜕化变质,与青红帮分子结拜成把兄弟。全国抗战初期,曾任河北霸县维持会会长。后情况不明。

四、于方舟

于方舟,原名于兰渚,1900年9月15日生于天津市宁河县(现天津市宁河区)俵口村一个农民家庭。他是天津五四运动杰出的领导者之一,也是天津早期党团组织的重要负责人。

1921年暑期,于方舟化名于绍舜考入南开大学,研究马克思学说并组织了马克思主义研究会。

1922年,于方舟经李大钊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在李大钊领导下建立了社会主义青年团天津地区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于方舟代表直隶省出席了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并任直隶省党部执行委员。同年,在中共中央和北方区委领导下,主持成立了中共天津地方执行委员会,任委员长。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党确立了实行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的方针,各地纷纷举行武装起义。10月,北方区委制定了《北方暴动计划》,决定在京津地区发动大暴动,于方舟以中共顺直省委组织部部长身份领导了冀东第二次玉田暴动。他和起义部队在丰润县河流沙地区被敌人包围,不幸被捕。1927年12月30日晚,于方舟被敌人杀害,年仅2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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