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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课程重修申报说明

体育课程

重修申报说明

1、每个学期教学周第一周工作日内进行体育课程重修申报。按教务处、体育部及各二级学院下发的通知进行。

2、体育课程补考成绩不及格均须进行体育课程重修。

3、可以选择大学期间任意学期进行体育(1-4)重修;一学期中可以重修多门体育。

4、体育课程重修必须跟班修读,按当学期的重修体育课表自行选择跟读的体育班级进行重修,并填报重修登记表。提醒注意选择无其它课程的时间来进行体育课程的重修,具体见当学期的通知要求。

5、体育课程重修必须跟班修读,缺课1/3总学时(即10学时)取消考试资格。

6、重修可以换体育专项。已经修读过并且考核及格的体育专项不能再选;、在上学期重修下学期体育课或者在下学期重修上学期体育课的学生必须换专项或者换学期重修。另一种解读:在单学期重修双学期体育课或者在双学期重修单学期体育课的学生必须换专项或者换学期重修。(即:体育1或3要在下学期(双学期)重修者,或者体育2或4要在上学期(单学期)重修者必须换专项。)

7、重修的上课要求和考核内容与跟读的体育班相同。

8、原则上,体育重修第二周开始正式跟班上课。

9、课程名称说明如下课程名称:体育-1 :大一上学期(单学期)体育课课程名称:体育-2 :大一下学期(双学期)体育课课程名称:体育-3 :大二上学期(单学期)体育课课程名称:体育-4 :大二下学期(双学期)体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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