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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摩崖造像被毁容,文物保护应重心前置
近日,四川巴中市南江县新发现的一处开凿于北魏晚期、距今
1400 多年的摩崖造像,被当地村民信众以“还愿”为由用颜料涂抹
毁容。媒体从当地文保部门获悉,该处造像是 2021 年才发现的,还
未纳入文保单位,目前正在邀请相关专家论证,尽力修复恢复原貌。
这些摩崖造像被涂抹上彩色颜料,完全变了样,尽管当地表示尽
量采取补救措施,但能否完全复原,会不会造成不可逆伤害,现
在暂存疑问。就算能够复原,后续的修复成本也是一笔额外的开
支。
此事件中,让人无奈的地方是,一边是摩崖造像被毁容,一边是
破坏者都是七八十岁的老人,很难用法律手段来进行惩戒,维护文
物保护的严肃性。然而,个人私修文物涉嫌违法,如果每一次都
不对破坏者进行责罚,很难树立正确保护文史遗迹的群体意识。
囿于年龄等各种原因,相关责罚可酌情减轻,但免罚恐怕很难起到
警示作用。这种被动的局面也让人质疑,为什么没有提前将摩崖造
像保护好?
对于文物被破坏的重要细节,报道提到:其一,摩崖造像位于荒
山,位置很偏;其二,摩崖造像还没有纳入文保单位。由此导致,摩
崖造像的保护力度存在明显不足——只搭了棚子,安装了监控,没
有其他保护手段,等到发现被破坏时为时已晚。《文物保护法》开篇就明确规定:“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受国家保
护。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行
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文物还没被纳入文保单位,不意味着可以放松管理,更不意味着
它没有考古价值。比如,针对摩崖造像的调查报告之前就提到,摩崖
造像的开凿工艺,在四川地区属于孤例。在完成认定、纳入文保单
位之前,当地理应想方设法保护好,让它发挥最大的学术价值。
值得一提的是,类似石刻型的文物被破坏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2018 年 8 月,四川资阳市安岳县封门寺石窟佛像,遭遇油漆重绘、
水泥修补,就引发广泛关注。
川渝地区石窟众多,石刻的保护是一个公认的难题。这些石刻
造像往往不可移动,无法放在博物馆精心珍藏起来,在长期的风
吹日晒下,难免出现各种风化朽腐,或者颜色脱落的情况。正因如此,
石刻文物被破坏的概率可能会更高。但越是如此,越应该形成针
对性的保护机制,不断完善防护措施。毕竟,被颜料涂抹已经算破
坏程度相对更轻的了,如果遭遇人为凿刻损毁,伤害是不可逆的。
《文物保护法》中特别提到,文物工作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
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既然是“保护为主”,那就该
重心前置。比如在此次事件中,如果对摩崖造像有修建护栏等更周全
的防护措施,如果纳入文保单位的效率高一些,毁容式破坏可能就不
会发生。对于偏远地区的文物,加强保护力度,确实得增加人力物力投
入。但反过来想一想,要是保护力度不够,发生破坏后需要投入的修
复成本,是不是远比提前加强投入更高?更不用说,文物被破坏可能
造成一些不可逆的隐性损失。
接下来,当地应该积极修复补救,尽快将摩崖造像列入文保
单位。此事之外,各地也应对本地石刻文物进行系统摸排,在升
级保护措施的同时,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科普工作,让这些历史
文化遗产更好地传承下去。(via 光明网)“毁容式修复”暴露文保意识落伍
据极目新闻报道,日前,四川南江一处开凿于北魏晚期的摩崖造
像,被当地村民以“还愿”为由,用颜料涂抹“毁容”。据悉,该处
造像 2021 年被发现,尚未纳入文保单位。11 月 15 日,当地文保部
门发布通告称,已对现场增加了保护措施,防止不当行为造成二次损
害,同时公安机关正在依法开展调查。
千年古迹惨遭“毁容式修复”,令人痛心。上述事件并不复杂,
在破坏造像的村民的主观认识中,涂色是在做好事,是在“保护文物”。
近年来,珍贵文物被“浓妆艳抹”之类的事时有发生。2018 年 8 月,
四川安岳封门寺石窟佛像遭遇油漆重绘、水泥修补,经当地文物局现
场核查,发现有 13 处文物点存在佛像被“妆彩重塑、不当维修”的
情况;今年 7 月,贵州铜仁梵净山释迦殿、弥勒殿的灰色外墙,在修
缮时被涂成了粉红色……
“毁容式修复”之所以一再上演,部分民众对文物保护的错
误认知是重要原因之一。在上述事件曝光后,网上居然还有不少另
类声音:“个人觉得没有什么不好看的”“上彩后挺好的”“涂抹后
焕发了生命力”……即便雕像建成时可能是彩色的,古代专业匠人所
用的天然涂料与现代工业涂料也并不一样。造像被涂抹后,不仅会
对文物材质有一定影响,而且会丢失一部分文物的历史信息。上述报道中的摩崖造像罕见地始凿于北魏晚期,在初唐、武周和
中晚唐又有续凿,对探讨南北佛教文化艺术交流具有重要价值,“毁
容”后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后续科研工作的开展。
古朴、浑厚的佛造像被刷上一层彩漆,看起来“姹紫嫣红”,但
其原本的造型、发饰、衣品纹络及庄严感等都荡然无存。专家表
示,如果要把涂色洗掉,对石质文物的表面会造成一定损害,会
和造像的原始状态有所差别,对于文物的破坏是不可逆的。因此,
对于历史遗迹特别是建筑物,通行的修复原则是“以旧补旧”,力求
最大限度地保留文物的原貌。哪怕是历经岁月洗涤之后残缺的文物,
也有其残缺之美,不宜轻率大手笔地“修复”。我国文物保护法明确,
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该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
物行政部门批准,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据悉,
当地正在邀请相关专家论证尽力修复恢复原貌,当地文保部门称,造
像恢复原貌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庆幸之余,对有关部门来说,下
一步如何加强科普,切实帮助民众树立正确的文物保护意识、提
升文物保护理念,同样刻不容缓。
进而言之,有关方面要尝试探索一条符合国情、有益于公众参
与的文物保护方式,让文物保护和公众之间建立起直接的情感纽
带,促进文物保护工作的持续发展。(via 工人日报)粉笔说:
虽然当地对这些摩崖造像有一定的防护措施——在文物周围建
有文物棚和监控。而且进行“修复”的当地村民,本意也并非破坏文
物。但是五颜六色的涂抹让文物丧失了典雅、庄重的古意。即使后期
可以经过专业处理将涂色洗掉,也会文物造成一定损害,不能恢复原
有状态。可以说,“毁容式修复”对于文物的破坏是不可逆的。此次
造像重绘事件的发生,凸显了我国文物保护工作的短板所在——群众
保护意识薄弱与官方保护力度不足。这提醒有关部门,一方面,要加
大科普力度,让民众树立起正确科学的文物保护认知;另一方面,要进一步优化流程,加速保护单位认定,对于尚未完成认定和纳入文保
单位的文物,也要强化监管,让文物保护不留死角,力求防患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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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不一样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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